税务注销即办事项 纳税即时即办有哪些,办了营业执照每年要交多少税

一、税务即办资格是什么
2018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总局税办〔2018〕149号)进一步优化企业税务注销办理流程 。经过总结和整理,边肖确认了6种办理企业注销税务清缴证明的方式,可供纳税人参考 。在两种情况下,将实施完税证明免税服务 。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于到税务机关办理完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1.没有办理过涉税事项;二是已办理涉税事项但未收到发票,且无补税(滞纳金)和罚款的 。优化税务注销服务的五种情况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一般注销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在为其办理税务注销时,将进一步落实限时办结规定 。对未处于税务稽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和罚款、已缴清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优化即时汇算清缴服务,采取“承诺制”进行容差,即税务机关在税务注销中纳税人信息不统一的,作出承诺后可即时开具完税凭证 。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二是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的M级纳税人;3.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的人才或省级以上行业协会认可的行业领军人物创办的企业;四是不纳入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的定期个体工商户;5.未达到增值税缴纳起征点的纳税人 。纳税人应在承诺的期限内完成资料的填报和相关事项的办理 。如果不履行承诺,税务机关将把其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纳入纳税信用D级管理 。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简单注销不需要提供完税证明 。试点开展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改革的,企业登记机关在办理简易注销时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完税证明 。税务机关应加强对简易注销企业的监管,及时将相关信息告知企业登记机关 。企业登记机关经核查发现不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终止简易注销程序,恢复注销前的登记状态 。对于风险等级较低的简易税务注销,当场办结税务手续 。根据业务规模、征税方式、纳税信用等级指标等进行风险分析,对风险等级较低的当场办理税务结算手续 。如有涉税疑问,提供《企业注销清税鉴证报告》 。三证不再清算查账合一后,对于税务机关认定的涉税疑点企业,可委托有资质的税务师事务所对其生产经营期间的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企业注销清税鉴证报告》 。企业在办理注销清税申请时,将附税务中介机构涉税鉴证报告 。并作为企业结清应纳税款、退(免)税、滞纳金、罚款的依据,以取得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开具的《清税证明》 。

税务注销即办事项 纳税即时即办有哪些,办了营业执照每年要交多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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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哪些企业在办理税务注销时可以享受即办服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务总局2018年第149号)规定,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一般注销税务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在为其办理税务注销时,应进一步落实限时办结规定 。对未处于税务稽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和罚款、已缴清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优化即时汇算清缴服务,采取“承诺制”进行容差,即税务机关在税务注销中纳税人信息不统一的,作出承诺后可即时开具完税凭证 。(一)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2)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的M级纳税人;(三)省级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以上行业协会认定的行业龙头企业创办的企业;(四)不纳入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5)未达到增值税缴纳起征点的纳税人 。纳税人应在承诺的期限内完成资料的填报和相关事项的办理 。如果不履行承诺,税务机关会将其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纳入纳税信用D级管理 。如果我们解决了你的疑惑,请给我们你的赞,以示鼓励 。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请给我们留言 。
三、增值税即征即退项目包括哪些?
即征即退是指税务机关先全额征收增值税,然后由税务机关定期将征收的增值税全部或部分返还给纳税人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照常计算销项税、进项税和应纳税额 。下列项目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一)注册在洋山保税港区的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内货物运输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服务 。(二)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税务机关应根据该单位实际安置的残疾人数,即时征收并退还增值税 。上述政策仅适用于提供原营业税‘服务业’税目(广告服务除外)的单位,且该项业务取得的收入占其增值税和营业税业务总收入的50% 。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单位的条件、界定和管理要求,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实际增值税负担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 。(四)经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 。2011年12月31日前(含),试点纳税人已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营业税优惠待遇的,在剩余税收优惠期限内,按规定享受相关增值税优惠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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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纳税项目都有哪些?1、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车辆购置税等;2、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3、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4、财产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等;5、行为税:印花税、车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6、其他税: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 。扩展资料:纳税,即税收中的纳税人的执行过程,就是根据国家各种税法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比率,把集体或个人收入的一部分缴纳给国家 。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或公共权力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的形式 。税收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形式;税收具有非直接偿还性(无偿性)、强制义务性(强制性)、法定规范性(固定性) 。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以法律规定向经济单位和个人无偿征收实物或货币所形成的特殊分配关系 。这种分配关系,集中反映了国家与各阶级、各阶层的经济关系、利益关系 。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分配的主体是国家,它是一种以国家政治权力为前提的分配关系;分配的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不论税款由谁缴纳,一切税源都是来自当年劳动者创造的国民收入或以往年度积累下来的社会财富;分配的目的,是为实现国家职能服务;分配的结果,必然有利于统治阶级,而不利于被统治阶级,因为税收从来都是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 。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和不同的国家性质,决定不同国家税收的不同本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纳税
五、什么是纳税申报?纳税申报的方式有哪些?税收的职能有哪些?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申报期限内就纳税事项向税务机关书面申报的一种法定手续 。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 。但经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亦可以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方式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另外,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 。(一)上门申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人应当在纳税申报期限内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或委托代征税款报告 。(二)邮寄申报 。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使用统一的纳税申报专用信封,并以邮政部门收据作为申报凭据 。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三)数据电文申报 。数据电文申报是指税务机关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 。纳税人采取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税收职能,是指税收分配手段本身固有的职责和功能,也就是税收自它产生以后就具有的职责和功能 。税收职能是税收理论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概括地说,税收具有财政、经济和监督管理三种职能 。一财政职能税收的财政职能即税收组织财政收入的职能 。这是税收最基本的职能 。二经济职能税收的经济职能即税收调节经济的职能 。税收具有稳定、配置和分配三项基本的经济职能 。三监督管理职能监督管理职能即税收对整个社会经济生活进行有效监督管理的职能,它一方面能够反映有关的经济动态,为国民经济管理提供依据;另一方面能够对经济组织、单位和个人的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 。历史上任何一个国家的税收都具有监督管理职能 。上述税收的财政、经济及监督管理职能不是孤立的,而是一个统一的整体,统一在税收的分配手段中 。我们应处理好三者的关系 。
六、小规模纳税人都怎么报税,哪些流程需要什新手办税指南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事项名称】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非定期定额户)申报【事项描述】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申报缴纳增值税 。本事项为国税业务 。【受理部门】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地址: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方网站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联系电话: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方网站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办理时限】(一)纳税人办理时限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二)税务机关办理时限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受理后即时办结 。【报送资料】【基本流程】【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3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年第23号【温馨提示】1.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2. 纳税人采取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
【税务注销即办事项 纳税即时即办有哪些,办了营业执照每年要交多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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