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免税项目 企业所得税有哪些免税,增值税免税政策

一、有哪些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
根据第四章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收入为法定免税收入:(一)债务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三)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实际相关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特定行业和项目的免税收入 。从事农、林、牧、渔业特定项目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2.从事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企业,自该项目的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3.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的收入,自项目的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4.对一定范围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免征或定期免征企业所得税;5.在西部地区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的,免征或定期免征企业所得税;6.在西藏自治区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的,免征或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7.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取得的收入、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销中取得的收入、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用基金买卖股票和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8.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特定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9.对向国家上缴65%温室气体减排转让收入的企业实施的HFC、PFC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以及向国家上缴30%温室气体减排转让收入的N2O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自取得项目首笔减排转让收入的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10.外商投资企业2008年1月1日以前形成的累计未分配利润,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免税项目 企业所得税有哪些免税,增值税免税政策

文章插图
二、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有哪些???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债务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三)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实际相关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法律依据】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债务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三)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实际相关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
三、企业哪些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您好,热线馨子热线 。我知道公民个人的收入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的收入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于个人所得税,有一些免的情况,那么对于企业所得税,有免的情况吗?即企业的哪些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专业回答:确实有一些免征企业所得税的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债务利息收入,即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政府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即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三)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股息、红利和其他有实际关联的股权投资收益
免税收入是指企业的应纳税收入,但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 。一、债务利息收入债务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政府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 。二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三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关联的居民企业取得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 。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上市股票不满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四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具体包括以下收入:1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2.《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的规定收取的会费;4.免税收入和免税所得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5.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所得 。【试题、选择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收入中,不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有() 。(2010年中级职称考试)a.财政拨款b.债务利息c.物资和现金盈余d.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答案解析》根据规定,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
府性基金均属于不征税收入,而不是免税收入,因此选项a、d当选;企业资产溢余属于应当征税的其他收入,并非免税收入,因此选项c当选 。
五、所得中,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有哪些咨询热线ZI XUN RE XIAN您好,我知道公民个人的所得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的所得也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于个人所得税而言,有一些免征的情形,那么对于企业所得税而言,是不是也具有免征的情形呢?即企业哪些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专业解答的确,企业所得税也存在一些免征的情形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即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即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二三项所称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
六、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有哪些?一、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等 。二、免税收入包括:(1)国债利息收入 。国债包括财政部发行的各种国库券、特种国债、保值公债等 。原国家计委发行的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及各种企业债券等,不包括在国债范围之内 。为鼓励纳税人积极购买国债,税法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所得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有指定用途的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 。税法规定,对企业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含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等),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的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除此之外的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应纳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应并入企业当年所得征收所得税;对先征税后返还和先征后退的,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退税或返还税款年度的所得,征收所得税 。(3)不计入损益的补贴项目 。税法规定,对企业取得的国家补贴收入和其他补贴收入,凡国务院、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的,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除此之外的补贴收入,应一律并入企业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4)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各种基金、收费 。企业收取的各种价内外基金(资金、附加、收费),属于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收取,并按规定纳入同级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收取的各项收费,属于国务院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规定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5)技术转让收入 。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30万元的部分,依法缴纳所得税 。(6)治理“废渣、废气、废水”收益 。(7)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免税项目 。主要包括:经财政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其所属独立核算经营单位的税后利润中取得的收入;社会团体取得的各级经营单位的税后利润中取得的收入;社会团体取得的各级政府资助;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社会各界的捐赠收入以及经国务院明确批准的其他项目 。(8)其他免税收入 。指上述项目之外,经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免税项目 。
【企业所得税免税项目 企业所得税有哪些免税,增值税免税政策】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