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设备会计分录 不动产租赁服务包括哪些,不动产经营租赁属于什么服务

一、租赁服务包括哪些方面?
租赁 , 包括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性租赁服务 。租赁服务是指以融资和所有权转移为特征的租赁活动 。即出租人购买有形动产或不动产 , 按照承租人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出租给承租人 。在合同期内 , 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 , 承租人只有使用权 。合同到期支付租金后 , 承租人有权按剩余价值购买租赁物 , 以拥有其所有权 。出租人是否将租赁物出售给承租人 , 属于融资租赁 。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 , 融资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 。根据本税目 , 融资性售后回租不征收增值税 。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不动产转移给他人使用 , 租赁物所有权不变的经营活动 。根据标的物的不同 , 经营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广告的 , 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车辆停放服务、道路交通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路费等 。) , 等等 。按照房地产业务租赁服务征收增值税 。水路运输的轻租赁业务和航空运输的干租赁业务属于经营租赁 。光船租赁业务是指运输企业在约定时间内将船舶出租给他人使用 , 不设经营人 , 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 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经营活动 。租赁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在约定时间内将航空器出租给他人使用 , 不配备机组 , 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 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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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动产经营租赁属于什么服务
房地产经营租赁属于租赁服务 。房地产租赁服务包括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 。融资租赁服务是指以融资和所有权转移为特征的租赁活动 。即出租人购买有形动产或不动产 , 按照承租人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出租给承租人 。在合同期内 , 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 , 承租人只有使用权 。合同到期支付租金后 , 承租人有权按剩余价值购买租赁物 , 以拥有其所有权 。租赁服务 , 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不动产转移给他人使用 , 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发生变化的经营活动;根据标的物的不同 , 经营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广告的 , 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
三、不动产租赁属于什么服务
不动产出租是否属于现代服务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3360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六)现代服务业 。现代服务业 , 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业等提供技术和智力服务的商务活动 。它包括R& ampd及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等现代服务业 。根据上述规定 , 房地产租赁属于现代服务 。房产租赁和经营租赁的区别在于租金标准 。必须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的租金标准 。各地规定了房屋租金的统一标准或最高限价 , 双方必须执行 。经营性用房的租赁价格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涉及到不动产租赁服务和仓储服务 , 由于业务相似度高 , 在实践中容易混淆 , 产生涉税风险 。今天我们就对这两种业务做一个对比分析 , 让大家再认识一下不动产租赁服务和仓储服务:两者的主要区别是不动产租赁服务不提供后续服务 , 仓储服务是以储存保管货物为主的服务业务 。例如 , A公司有两个自有工厂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将其中一套租赁给B公司做库存 , 收取B公司的租赁费 , 为房产租赁服务;另一个车间为他人保管货物 , 收取寄存人支付的保管费 , 属于仓储服务 。租赁 , 包括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性租赁服务 。融资服务最终是以收取利息为目的 , 所以“贷款服务”税目按6%征收增值税 。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租赁服务 , 其中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6% , 不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0% 。所以属于哪里 , 要看你的商品类型 。如果是不动产 , 属于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 如果是动产 , 属于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 税率不同 。单纯的商业服务是一种劳务 , 与租赁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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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动产租赁服务税率?
纳税人不动产租赁的税率为11% 。小规模纳税人不动产租赁适用3%的征收率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业和房地产租赁服务业 , 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 税率为11% 。第十六条增值税的征收率为3%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 , 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十款所说的营业税起征点 , 是指纳税人的营业额总额达到起征点 。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个人 。营业税起征点的范围如下:(1)按期缴纳税款的 , 月营业额1000-5000元;(2)分次缴纳的 , 每次(日)缴纳 。
营业额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 , 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租赁税费
【融资租赁设备会计分录 不动产租赁服务包括哪些,不动产经营租赁属于什么服务】五、服务业中的房屋出租和不动产租赁区别不动产租赁和经营租赁的区别是1、租金标准不同住宅的租赁必须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的租金标准.各地都规定了住房租金的统一标准或最高限价,租赁双方必须执行.经营性房屋的租赁可以由双方协商议定租赁价格 。2、修缮责任不同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责任.由于承租人对生产、经营性用房的装饰维修常常有特殊要求,故其维修责任应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比如规定由承租人进行维修,或者规定由承租人对房屋的某种维修项目或房屋的特定部位进行维修 。3、违约责任不同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住房达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公有经营性房屋的租赁无此规定,只要承租人按时交纳租金,是否闲置不用,属于承租人的权利 。扩展资料:一、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怎样缴纳增值税与转让不动产业务相同,在《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16号)中,纳税地点、征收机关等遵循一些共同的规律和原则 。1、纳税地点前面已经说到,纳税人(除自然人以外)应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自然人出租不动产,只需在不动产所在地缴纳税款即可 。2、征收机关根据前面的说明,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业务,委托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增值税,请注意,仅仅是自然人出租不动产,由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仍由国家税务局征收 。3、对改革前取得的不动产给予过渡政策与转让不动产业务相同,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对老项目均给予过渡政策.老项目是指纳税人在改革前,即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在改革后即5月1日以后出租的业务 。4、过渡政策中增值税征收率为原营业税税率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在原营业税政策下,适用5%营业税税率.纳税人出租老项目、老房产,都可以按照过渡政策,采取简易计税方法依征收率计税 。5、适用范围《办法》第二条规定,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以下简称出租不动产),适用本办法 。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纳税人提供道路通行服务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明确了该《办法》的适用范围.一是,本办法明确的是经营租赁方式出租不动产征收管理规定,不包括融资租赁方式出租不动产业务.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两者性质完全不同,融资租赁的目的是取得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而经营租赁的目的仅仅是获得租赁标的物一段时间内的使用权;融资租赁一般以融资额来计算租金,经营性租赁以租赁标的物占用的时间长短来计算租金;融资租入的不动产 , 在租入方进行会计核算 ,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不动产,不在租入方核算 , 而在出租方核算等等.因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两者性质完全不同,税收处理上也存在差异 。本办法仅规范了经营性租赁业务 。二是,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三是,纳税人提供道路通行服务不适用本办法.《试点实施办法》规定,道路通行服务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但如果纳税人提供道路通行服务,也要实行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的方法,将给纳税人带来极大的办税难度 。因为公路很长,可能跨好几个县(市、区)甚至跨省,纳税人每个县(市、区)都去预缴税款,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本办法将纳税人提供的道路通行服务排除在外.这样就是说,纳税人提供道路通行服务,在机构所在地直接申报纳税即可 , 不需要预缴税款 。6、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一)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本款明确了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相关政策规定 。一是 , 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简易计税方法的征收率为5% 。出租不动产原属于营业税下的”服务业-租赁”,营业税税率为5% 。营业税属于价内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在价、税合计相同的前提下,增值税5%的征收率 , 只相当于营业税税率4.76%,改革直接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 。二是,前面已经说过,出租不动产应在不动产所在地纳税.当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的不动产与其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则应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的不动产与其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在机构所在地缴纳的税款,满足不动产所在地纳税原则.为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文件规定,在此情况下纳税人不需要预缴,直接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出租不动产的收入 。计算纳税即可.三是,仅就”其他个人(即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业务委托地税代征,因而除其他个人以外的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应预缴的税款,仍在国税局缴纳.因此,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在不动产所在地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回机构所在地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二)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本款明确了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相关政策规定.一是,此处将预征率定为3%,比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5%小.主要考虑是,税负测算显示,增值税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算方法出租不动产,税负较原来营业税是降低的 。出租不动产原属于营业税下的”服务业-租赁”,营业税税率为5%.为避免在不动产所在地产生多预缴的税款,因而对于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算方法出租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的预征率定为3%,低于5%原营业税税率.二是,纳税地点问题,前面已经讲过,出租不动产应在不动产所在地纳税 。当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的不动产与其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则应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的不动产与其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为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则纳税人不需要预缴,直接在申报期申报缴纳出租不动产的收入,计算纳税即可 。三是,委托地税代征的出租业务仅为”其他个人(即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业务,除其他个人以外的纳税人,也就是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仍在国税局预缴税款,回机构所在地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四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改革前取得的不动产,也可以适用一般计算方法,按照该条规定计算预缴税款或应纳税额.也就是说,过渡政策给予纳税人自由选择权,对于改革前取得的不动产,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简易计税办法,或者一般计税方法,纳税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出最有于企业的选择 。7、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办法》第四条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本条明确了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的相关政策规定.一是,本条规定的前提是”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计算缴纳.第一款规定了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第二款明确”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两款合计,则明确了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计算缴纳方法 。二是,小规模纳税人中”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的基本规定是,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三是,36号文件规定”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因此,在第一款小规模纳税人中”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业务中,需要排除括号内的内容,即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接着,这款中接着明确,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四是,出租不动产应在不动产所在地纳税,当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的不动产与其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 。则应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的不动产与其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为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则纳税人不需要预缴,直接申报纳税即可.五是,前已叙及,不动产范围远大于住房 。个人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政策仅针对”住房”,因此,在第二款规定中,分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两部分来规定.前已提到,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由地税代征.因此第二款中规定,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包括住房,都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
六、不动产租赁可以加计抵减吗符合条件的 , 可以享受 。参考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 ,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 , 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 , 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现代服务 , 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 。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其中 , 租赁服务 , 包括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 。按照标的物的不同 , 融资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经营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希望帮助到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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