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工作是怎样的 电商开什么样公司节税,电商应该注册什么样的公司

一、我公司是做社交电商的,现在想做节税筹划,请问有关社交电商节税公司有哪些?我想了解下?
随着金税三期的到来,电子商务法的颁布,以及前所未有的税务稽查力度,这些问题都是社交电商行业头疼的问题 。SmartPay以智能的业务架构推动“灵活就业”创新节税模式的发展,助力“金税三期”大环境下的企业健康发展!帮助互联网环境下演化出来的新兴平台和大量兼职人员解决企业和个人税负重、税务风险大等问题,从而增加收入,增加政府税收,实现共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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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是做电商的,税负率太高且感觉税务风险大,有人分享下如何合理节税吗?
现在都是电脑在线监控,没法避税 。况且偷税漏税坐牢也不值得 。或者尝试多做一两笔生意,税就会出来 。
三、电商企业如何做好税务筹划,合理节税避税?
电商公司严峻的税收环境:1 。电商公司的数据会和税务局、银行沟通,纳入大数据的监控管理 。支付的税款将根据实际提供的服务/销售的货物征收 。如果要享受税收优惠,也会以税务登记为前提 。2.金税四期上线后,重点审计电商公司 。最近有些电商因为报表和实际数据有出入,被审计了 。3.大额个人代收或移动支付代收会面临罚款和补税,因此需要将移动代收与银行收入一起申报 。电商公司节税方向:节税可以利用好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全国各地都有一些经济开发区,出台了一个“总部经济投资政策”:1 。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退税 。2.享受园区核定征收政策,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电商公司节税方案:方案一:电商公司在园区新设公司,承接原公司部分业务,正常经营纳税,纳税达到50万元享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奖励 。奖励比例如下:增值税地方留成奖励的70%-80%(50%);企业所得税奖励地方留成的70%-80%(40%) 。当然,如果你愿意把原来的公司搬到园区,也是非常欢迎的 。园区将提供工厂地址、免费水电等等 。况且原公司不需要在园区上班,可以在原地址正常上班 。注:当月纳税,次月底奖励,政策稳定,退税及时 。方案二:我们可以将这个电商公司的美术和服务部门分离出来,在园区设立“XXX中心”模式的个人独资企业,将服务外包出去,享受核定征收政策:这个政策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要缴纳1%的增值税,0.5%-2.1%的个人营业所得税,然后按照五级累进制计算,加上0.06%的附加税,合计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希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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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社交电商平台分销如何合规节税?
以外包的形式,企业可以合理节税避税 。部分业务外包给“众包公司”,企业负责人在税务筹划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合法开具发票 。智能薪酬的优势“众包就业”创新节税方案:互联网就业平台业务匹配创新节税模式1 。资金安全,发票真实合法,与各级政府合作,风险低 。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征收1%个人所得税,增加个人收入 。3.满足企业免交企业所得税的需求,避免因税负高的困境,在合规规划后直接将民企转为民企 。
五、电商的税收筹划有什么特点
电子商务是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而出现的一种全新的商品流通形式 。信息内容、整合信息资源、商业贸易、协同交流是这种形式的基本内涵 。计算机网络(主要指互联网)是实现这种形式的基础支撑 。作为一种新的商务活动形式,电子商务将带来一场前所未有的革命,其影响已经远远超出了商务活动本身 。电子商务不仅是一种新的销售渠道或新的商业运作模式,也是知识经济运作和发展的最佳模式 。代表未来贸易的发展方向;它将影响一个国家在未来全球经济和科技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并将对人类社会的生产经营活动、人民生活和就业、政府职能、法制、文化教育等产生深远影响 。税收作为一个国家实现职能和获得主要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也深受电子商务的影响 。一、电子商务加剧避税问题(一)避税原因 。避税与反避税一直是税务工作的一大话题 。避税是指纳税人使用非违法的手段 。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经营和财务活动的安排,达到避免或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 。避税的原因可分为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1 。主观原因:对于纳税人来说,无论纳税多么公平合理,都意味着纳税人直接经济利益的损失 。在这种物质利益的刺激下,纳税人会利用各种手段避税,降低税负,从而实现利润最大化 。客观原因:各国、各地区之间存在税收差异,如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的差异、各国税收结构和税负的差异、各国税收减免和优惠措施的差异等 。由于这些差异,纳税人可以利用住所转移、收入和财产转移以及国际避税港来避税 。
的 。(二)电子商务使得税收转移目前,各国在税制上差异很大,即使在同一国家的不同地区间也存在某些差异 。在传统贸易方式下,跨地区、跨国间的产品销售和购买占整个贸易的比重和份额还是有限的,而网络交易却打破了各地区和国家画地为牢的局面 。对企业而言,他们会纷纷涌向低税负的国家和地区,在那里建立网站进行经营,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对高税率国家或地区的消费者而言,会促使他们通过互联网,从低税率的国家或地区购买商品,从而不可避免地带来了税收转移 。虽然在我国征收哪些税、税率是多少,完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 。地方政府没有税收立法权,但目前税收任务仍实行自上而下的计划分配方式,加之各地财政优惠政策不同,网络贸易很可能带来新的税收转移问题 。(三)电子商务加剧了国际税收管辖权的冲突在国际税收领域 。税收管辖权是主权国家政治权力的一种体现 。大多数国家对税收的管理均实行居民管辖权与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原则,对本国居民来自全球的所得征税,对非居民来自本国的所得征税 。电子商务的出现打破了传统的地域之隔,商业交易已不存在地理界限,但税收还必须由特定的国家主体来征收,这些主体对哪些税应在自己特定的领域内交纳自然存在利益差别 。在没有国界的自由网络空间,互联网的使用者极具流动性、隐匿性,税务当局很难跟踪、判定服务的所在地和产品的使用地,导致对征税无从下手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及电子商务的日趋成熟,公司会更容易地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交易的发生地,这将导致交易活动普遍转移到税收管辖权较弱的地区进行 。(四)互联网为纳税人避税提供了高科技手段互联网的全球性、无国界性、高科技性不仅为企业经营获得最大限度的利润提供了手段,同时也加大了企业避税的可能性 。在避税地建立基地、公司也将轻而易举,任何一个公司都可以利用其在避税国设立的网站与国外企业进行商务洽谈和贸易 。形成一个税法规定的经营地,而仅把国内作为一个存货仓库 。随着银行网络化和电子支付系统的日益完善 。一些公司已经开始利用电子货币在避税地的“网络银行”开设资金账户,开展海外投资业务,对税收管辖权的“选择”越来越灵活 。加密技术的发展又大大加剧了税务机关掌握纳税人身份和交易信息的难度,无法掌握纳税人或交易数字很难保证其服从税法 。由此可见,避税和反避税的斗争将日趋激烈 。(五)电子商务加大了税务稽查的难度1 税务机关要进行有效的征管稽查,必须掌握大量有关纳税人应税事实的信息和精确的证据 。为此,各国税法普遍规定纳税人必须如实记账并保存账簿、记账凭证以及其他与纳税有关的资料若干年 。以便税务机关检查 。这便从法律上奠定了以账证追踪审计作为税收征管的基础 。但在互联网这个独特的环境下,由于各种票据都以电子形式存在,且电子凭证又可被轻易地修改而不留任何痕迹,导致传统的凭证追踪审计失去了基础 。2 电子商务的发展刺激了电子支付系统的完善,联机银行与数字现金的出现,使跨国交易的成本降至与国内成本相当,一些银行纷纷在网上开通“联机银行” 。目前,国内银行一直是税务机关的重要信息源,而如果信息源为境外的银行,则税务当局就很难对支付方的交易进行监控,从而也丧失了对逃税者的一种重要威慑 。使用数字现金可以随时通过网络进行转账结算,避免了存储、运送大量现金的麻烦,加上数字现金的使用者可采用匿名方式,难以追踪,较之现金货币在征管上更难控制,流转速度更快,交易量更大 。3 随着计算机加密技术的发展,纳税人可以使用加密、授权等多种保护方式掩藏交易信息,税务机关既要严格执行法律对纳税人的知识产权和隐私权的保护规定,又要广泛搜集纳税人的交易资料,做好税务管理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 。二、基于网络的反避税应建立一种新的征管模式这一模式主要就是建立专门的机构以便对电子商务中存在的避税问题作出快速反应,并负责提出应对措施,建立跨地区税务机关或跨国界税务机关之间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联系制度,以对付可能出现的日益加剧的跨地区或跨国界的偷逃税行为 。尤其要密切关注跨国集团内部实行转让定价手法的更新,及时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并由结算机构实施代扣代缴流转税 。具体实施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完善《税收征管法》,为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提供法律基础1 建立专门的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制度 。纳税人从事电子商务交易业务,必须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专门的电子商务登记,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填报有关电子商务税务登记表,提交企业网址、电子邮箱地址以及计算机加密钥匙的备份等有关网络资料 。2 严格实行财务软件备案制度 。对开展电子商务的企业,税务机关必须对其实行严格的财务软件备案制度 。实行财务软件备案制度,要求企业在使用财务软件时,必须向主管机关提供财务软件的名称、版本号和密码等信息,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才能使用 。3 启用电子商务交易专用发票 。所谓电子发票,是指纸质发票的电子映像 。是一串电子记录 。每次通过电子商务达成交易后 。必须开具专用发票,并将开具的专用发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往银行,才能进行电子账号的款项结算 。同时,纳税人在银行设立的电子账户必须在税务机关登记,并应使用真实的居民身份证,以便于税收征管 。4 采用电子申报纳税方式 。纳税人上网访问税务机关的网站 。进行用户登陆,并填写申报表,进行电子签章后,将申报数据发送到税务局数据交换中心 。税务局数据交换中心进行审核验证 。并将受理结果返回纳税人 。对受理成功的,将数据信息传递到银行数据交换系统和国库,由银行进行划拨 。并向纳税人发送银行收款单,完成电子申报 。5 确立电子账册和电子票据的法律地位 。1999年10月1日生效的新《合同法》确立了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 。明确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等形成的数据电文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在《税收征管法》、《会计法》等法律文件中也应尽快予以明确,以便建立起具有法律效力、“留有痕迹”、全球统一的交易轨迹 。6 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税务机关在得到授权和履行必要的手续后,有权查阅、复制纳税人的电子数据信息,纳税人不得以涉及商业秘密等理由拒绝 。同时 。税务机关有义务为纳税人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培养精通电子商务的税收专业人才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需要大量既精通电子商务业务运作,又具有扎实税收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税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这类人才的培养 。如果税务工作人员自身不能掌握现代信息技术,搞不清其中的运作机制,那么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就会无从下手,即使当局制定出十分完善的税收征管条款,也只能是一纸空文 。可以说,目前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最大困难还是技术问题 。因此,只有加大科技投入 。改善征管手段,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才能充分利用现代化的征管手段 。真正提高电子商务税收的征管水平 。(三)税务机关参与制定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电子商务产生的深远影响已经广泛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 。在制定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时 。离不开税务部门的参与 。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牵涉的范围十分广泛,作为税务部门来说,主要应关注电子合同的有效性、电子货币的使用管理、电子数据证据的合法性、电子商务交易的管制、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的制定 。同时 。还应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交流、合作,共同推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总之 。这一新的征管模式实施的关键是税务机关必须与银行、海关等部门建立一定程度的信息联通与共享 。银行、税务、海关一体化,建立起社会化、规范化的护税体系是未来税收征管的必由之路 。只有通过法律的不断完善和税务人员专业素质的不断提高,才能对偷逃税收等一切违法涉税情况进行适时的在线核查,切实避免国家税款的流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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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跨境电商应该怎样合规节税?【电商工作是怎样的 电商开什么样公司节税,电商应该注册什么样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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