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业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 农业免税项目有哪些,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

一、农业税收减免政策具体有哪些
农业税减免政策如下:1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允许加工企业购进免税初级农产品,按一定抵扣率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2018年5月1日起,销售的农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1%降至10%;纳税人以转包、租赁、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土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免征增值税 。2.对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企业所得,可依法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个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从事种植、养殖、养殖、捕捞取得的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4.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5.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村民委员会和农民个人签订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征印花税 。资料:正确获得农产品税收优惠,要理解和记住三个要领,我们是可以做到的,即纳入税收管理是前提,核心是规范操作和正确核算,关键是按时申报 。1.纳入税收管理的标志是办理税务登记,按规定开始纳税申报 。根据税法规定,所有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办理税务登记,无论是否有减免税,都必须正常申报纳税,否则所有减免税都无效 。这是一个不可跨越的大前提 。2.对于农产品行业的减免税管理,除了上述普遍适用于所有纳税人的规定外,还有专门针对方便农民纳税的规定 。核心是对农业生产者生产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税收管理,允许其一次性完成纳税申报、减税和开具发票 。来源:杜尔伯特政府网-解读农业税收优惠政策 。

各行业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 农业免税项目有哪些,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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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免税农产品包括的范围哪些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种植和收获、动物饲料和捕捞的单位和个人在备注中所列的自产农产品 。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农产品,以及该单位和个人生产加工外购农产品后销售的农产品,仍属于税法注释,不属于免税范围,应按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批发和零售种子、苗木、化肥、农药和农业机械免征增值税 。免税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的初级农产品 。这些初级农产品必须由农业生产者(个人或单位)生产和销售才能免税 。
三、农业企业现在可以享受哪些免税政策?
农业企业现在可以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1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收入可以免征或者减征企业所得税 。3.种植业、排灌业、病虫害防治业、植物保护业、农牧业保险及相关技术培训、家禽家畜水产养殖业、疾病防治业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4.单位或个人将土地、水面承包(出租)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或个人收取的承包金(租金),免征增值税 。5.人工用材林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可以免征增值税 。6.对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的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号》(财税字〔1997〕49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为鼓励重点龙头企业加快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费用,一律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4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字〔1996〕152号)的规定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所得税抵免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执行 。7.所有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对其种植林木、林木种子、苗木和从事林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种植林木、林木种子、苗木和从事林产品初加工的范围,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的规定确定 。8.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经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为重点龙头企业的;(2)生产经营期间符合《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3)从事农林产品的种植、养殖和初加工,与其他业务分开核算 。此外,重点龙头企业的控股子公司,其直接控股比例超过50%(不含50%),且控股子公司符合前三条规定的,可享受重点龙头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9.渔业企业优惠政策: (一)对取得农业部颁发的《远洋渔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远洋渔业企业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取得各级渔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捕捞许可证》的渔业企业的近海和远洋捕捞业务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近海和内陆水域捕捞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国有远洋渔业企业和其他国有远洋渔业企业从事渔业初级加工取得的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国有远洋渔业企业和事业的规定》执行 。
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的规定征免所得税 。(4)渔业企业兼营免税业务和征税业务的,必须将免税业务和征税业务分别核算 。划分不清的,一律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5)从事远洋、外海捕捞业务的内资渔业企业应将“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或各级渔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等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10、对国有农口企业的优惠政策(1)对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农口企事业单位与其他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从事上述各业的所得应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边境贫困的国有农场、林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除上述政策外,国有农业企事业单位还可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如遇有优惠政策交叉的情况,在具体执行时,可选择适用其中一项最优惠的政策,不能两项或几项优惠政策累加执行 。(4)免税的种植业、养殖业、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必须与其他业务分别核算 。否则,应全额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11、对家禽行业的优惠政策(1)、对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企业进行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所取得的所得免征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 。(2)、对企业或个人由于禽类扑杀所取得的财政专项补助,免征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12、个人所得税关于青苗补偿费暂免征收的规定乡镇企业的职工和农民取得的青苗补偿费,属种植业的收益范围,同时,也属经济损失的补偿性收入,因此,对他们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3、车船使用税(1)拖拉机专门用于农业生产的,免征车船使用税;主要从事运输业务的应征税 。(2)载重量不超过1吨(1吨或1吨以下)的渔船,可以免征车船使用税;超过1吨而在1.5吨以下的渔船,可按照非机动船1吨税额计算征收车船使用税 。为了避免与1吨免税渔船混淆,可在税票上注明实际载重量,以备查考14、印花税代购、代销“国务院市场调节粮”协议书免征印花税 。15、城镇土地使用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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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农业企业从事哪些经营项目,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农业企业从 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经营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1. 农业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 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 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农产品初加工范围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财税〔2008〕149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开始执行,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三大类,列举粮食初加工等30多项农产品初加工类别,涉及若干个产品200多道工艺流程 。2. 农业企业从事花丼、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五、免税项目有哪些?免税项目,增值税的免税项目: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等等 。企业所得税免税项目有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 。免税指国家为了实现一定的政治经济政策,给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的一种鼓励或特殊照顾 。减税是从应征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税款 。我国幅员广阔,经济情况千差万别 。可能因为国家经济政策的要求,需要对某些行业、企业或产品的发展给予一定的支持和鼓励;可能因为某些纳税人遭受自然灾害发生意外损失,需要给予特殊照顾;也可能因为生产经营条件发生较大变化,而税法规定的税率一时又不宜于调整,需要给予特殊照顾,等等,这就需要采取减税免税措施把税法的统一性和必需的灵活性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地对待征税中的各种特殊情况 。免税(ty-free)在经济生活中,税收立法确定的税收制度,包括设立税种、设计税目和税率,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一般情况群体的平均承受能力来制定的,适应了普遍性、一般性的要求 。但具体到不同产业、不同地区和不同的纳税人、征税对象,往往需要从实际出发,对一些需要扶持、鼓励或照顾的地区、行业、产业或纳税人、征税对象给予特殊的规定,以体现税收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合理负担的原则 。因此,在统一征税的基础上,采取免税的税收优惠,以适应个别的特殊的情形,成为世界各国税收制度普遍采取的一种政策措施 。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免税项目有哪些? ]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六、农林牧渔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农林牧渔业在征收增值税时,是免收增值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 。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二)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三)第一款第(七)项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第三十六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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