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国税网上纳税申报系统 国税纳税申报的不动产包括哪些,国税网上纳税申报系统

一、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 , 过户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哪些税费?
一般纳税人根据六种情况选择适用的方法申报纳税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 , 按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一是一般纳税人转让其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自建) ,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 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从不动产原购买价款中扣除或者不动产取得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应纳税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 。纳税人应当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预缴税款 , 并向机构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是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 ,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 以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作为销售额 。应纳税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 。纳税人应当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预缴税款 , 并向机构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一般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自建) , 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以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作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从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不动产购置价款后的余额 , 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 , 并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四是一般纳税人在2016年4月30日前转让自建房产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的 , 以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作为销售额 。纳税人应当就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 , 并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五是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自建)转让 ,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以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作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不动产购置价款后的余额 , 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 , 并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六、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在2016年5月1日以后转让其自建不动产 。应纳税额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计算 。纳税人应当按照5%的预收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 , 并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土地增值税按照售价缴纳——不含税价格按照相应税率的印花税契税缴纳 , 附加税按照增值税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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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产增值税规定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和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 ,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房地产 , 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取得的房地产 , 包括以直接购买、赠与、投资、自建、抵债等多种形式取得的房地产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一般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房地产 , 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一般纳税人在2016年4月30日前转让其取得的房地产(不含自建) ,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 以房地产原购买价格或者取得房地产的评估价格扣除总价和价外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 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按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预缴税款 , 并向机构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一般纳税人转让其在2016年4月30日前建造的不动产的 ,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 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按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预缴税款 , 并向机构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一般纳税人在2016年4月30日前转让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自建) , 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的 , 以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作为销售额 。纳税人应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不动产的原购买价款或者不动产定价后的余额 , 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预缴税款 , 并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地方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四)一般纳税人在2016年4月30日前转让其建造的房地产 , 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的 , 以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作为销售额 。纳税人应当按照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 , 并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五)一般纳税人转让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自建)的 ,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 以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作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不动产的原购买价款或者不动产定价后的余额 , 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预缴税款 , 并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地方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六)一般纳税人在2016年5月1日以后转让其自建不动产的 ,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 以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作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当按照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 , 并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第四条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已购房地产时 , 除个人转让其已购住房外 , 应按照下列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已购房地产(不含自建)时 , 原纳税人应按照下列规定缴纳增值税
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 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 ,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 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除其他个人之外的小规模纳税人 , 应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 , 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第五条 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 , 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一)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 , 按照有关规定全额缴纳增值税的 ,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 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 , 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 ,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购买住房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 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个体工商户应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住房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 , 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住房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第六条 其他个人以外的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 , 区分以下情形计算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的税款:(一)以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预缴税款计算依据的 , 计算公式为: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二)以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作为预缴税款计算依据的 , 计算公式为: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第七条 其他个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 , 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第八条 纳税人按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的 , 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 。否则 , 不得扣除 。上述凭证是指:(一)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 。(二)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 以及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 。(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第九条 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 , 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 , 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 抵减不完的 , 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纳税人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 , 应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 。第十条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 , 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 , 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第十一条 纳税人向其他个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 , 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十二条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 , 按照本办法规定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 , 由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 , 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税款的 , 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通过上面一篇管理办法 , 分析了有关房产增值税规定的一些内容 。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房屋买卖中的增值税按照成交价的5%征收 , 个人将购买时间超过2年的房屋出售 , 免征增值税 。出租房屋的 , 要以租金收入扣除增值税 。在缴纳契税的同时 , 增值税也一并扣除 。
三、营改增:纳税人转让不动产 , 在国税缴哪些税纳税人转让不动产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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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税天水市委托代征 可征哪些项目?收款单位需要准备什么资料?【打开国税网上纳税申报系统 国税纳税申报的不动产包括哪些,国税网上纳税申报系统】五、公司销售房产交哪些税?税率分别是多少?税种:1、土地增值税:应交税额=增值额X税率-扣除项目金额X速算扣除系数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 , 税率30% , 速算扣除系数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 , 税率40% , 速算扣除系数5%;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 , 税率50% , 速算扣除系数15%;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 , 税率60% , 速算扣除系数35%.2、营业税:销售额*5% , 如果是购置旧房销售 , 按(销售收入-原购置价)*5%3、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额*7%(市区7% , 县城、建制镇、郊区5% , 农村1%)4、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3%5、有可能有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1%左右6、印花税销售合同上销售金额*万分之五7、企业所得税销售收益与公司其他所得 , 合并期末一起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般税率为25%,小型微利企业为20%营改增后销售房屋发票税率是11% 。纳税人销售2016年5月1日前取得的房屋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老项目 , 征收率为5% 。
六、小规模纳税人月底报税需要报哪些税小规模纳税人 , 按季在国税部门申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附加税(城建税、教育费、地方教育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等)、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地税部门按季申报 , 职工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 按月在地税部门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相关规定 , 二、纳税申报资料纳税申报资料包括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和纳税申报其他资料 。(一)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一般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 在确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时 , 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 , 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 。其他情况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6)《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 。(7)《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8)《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9)《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服务 , 在确定服务销售额时 , 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 , 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 。其他情况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3)《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二)纳税申报其他资料1、已开具的税控机动车销售 统 一 发 票和普 通 发 票的存根联 。2、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 专 用 发 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 统 一 发 票)的抵扣联 。3、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 口 增值 税 专 用 缴 款 书、购进农产品取得的 普 通 发 票的复印件 。4、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税收完税凭证及其清单 , 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 票 。5、已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6、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 在确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时 , 按照有关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合法凭证及其清单 。7、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三)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为必报资料 。纳税申报其他资料的报备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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