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什么意思 如何完善税务一级稽查工作,税务局稽查局干嘛的

一、如何提高税务稽查工作质效
税务检查是税收征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收征管的重要步骤和环节,是税务机关依法代表国家对纳税人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一种形式 。目前,在实施“以纳税申报为基础,优化服务,依托计算机网络,集中征收,集中稽查,强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模式过程中,可以说税务稽查是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重中之重” 。提高税务稽查的质量和效率,对于保障税收征管运行、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如何提高税务稽查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税务稽查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打击税收违法行为,是我们税务工作者长期思考的问题 。一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税务稽查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努力建设一支强大的稽查队伍 。一切工作都离不开人才,人才在一切工作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税务稽查也不例外 。建立科学的人才选拔、人才培养和人才管理机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人才在审计工作中的作用,是提高税务审计工作水平的基础 。以及如何提高检验队伍的素质,打造一支优秀的检验队伍?首先是提高稽查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建立学用结合的激励机制,全面推行执法资格认证制度和专业等级绩效制度,实行稽查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建立稽查人员更新淘汰制度,建立稽查人才库制度,使广大稽查人员系统学习会计知识、法律知识、税收基础知识和计算机知识 。最重要的一点是将执法资格认证和专业等级制度与稽查人员待遇挂钩,让优秀的稽查人员享受更高的工资福利待遇,从而充分调动稽查人员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培养和造就一支能打硬仗、善于打硬仗的复合型稽查队伍 。全面提高稽查人员的业务素质,是提高税务稽查质量和效率的基础 。其次,要注重加强税务稽查人员的廉政建设,着力提高其廉政素质,以严明的纪律约束每一位稽查干部的行为,坚决防止稽查人员以权谋私、侵害纳税人利益,树立公正、廉洁、高效的税务稽查形象 。在加强廉政教育的同时,完善巡视系统廉政惩防体系,特别是做好预防工作 。加强对选案、检察、审判、执行四个环节的监督,查找廉政风险点,及时监控每个风险点,把违法违纪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和杜绝检察干部滥用职权产生腐败的机会 。二是坚持依法治税,强化执法问责,提高检查质量,以规范执法程序为根本,强化税收执法意识,严禁执法违法行为 。坚持依法治税,规范执法,阳光检查 。完善各项税务稽查制度,加强稽查执法监督考核,严格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 。规范执法是提高税务稽查效率的基础 。规范执法是税务稽查必须牢牢把握的原则 。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税务检查职能,切实维护税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大力推进税收执法规范化建设 。通过规范执法,维护司法公正,严厉打击各种税收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其次,为指导实际操作,规范执法行为,应设计税务检查工作的基本流程图,明确规定税务检查前、中、后期阶段要做的工作,以及已完成阶段工作的质量标准、时限要求、手续和程序等 。从而增强税务稽查执法程序的可操作性,让大家一目了然 。还有一点就是规范各种法律文书,进一步完善税务检查记录工作底稿,力求通过静态数据反映税务检查的动态执法过程 。同时,在办案过程中,要认真核对核对的事实,由企业负责人确认并签字盖章,以证明税务检查的真实性 。案件结案后,将发布征求意见稿,要求纳税人从执法程序、工作作风、廉政表现等方面对稽查人员的工作进行反馈 。税务检查既要维护税法尊严,又要保护纳税人权益 。3.充分行使税法赋予的权力,联合公安机关加大对涉税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增强威慑力 。目前,涉税违法犯罪在社会上可以说是屡见不鲜,如偷税、抗税、虚开发票、印制和倒卖假发票等 。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严重危害 。税收违法犯罪是一种特殊的经济犯罪,其作案手段具有高度的专业性、技术性和隐蔽性 。由于税务机关没有拘留权、搜查权等刑事执法权,单纯依靠自己的力量,在查办大案要案时不仅会遇到很多阻碍,还容易打草惊蛇,贻误战机 。实践证明,利用公安机关的侦查手段,充分发挥各自专长,形成办案合力,是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有效措施 。近年来,我们的税务系统和公安机关破获了印制和倒卖假发票的犯罪团伙,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因此,我认为税务机关应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遇有大案要案,要及时通报线索,开展联合行动,及时控制和抓捕犯罪嫌疑人,确保案件顺利侦办 。为了打击、震慑和警示稽查工作,真正树立稽查执法权威,维护税法尊严,必须加大惩治力度,提高处罚率,对符合移送司法机关标准的案件,及时移送,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过严惩不法分子,增加偷、逃、骗、抗税的成本,这样得不偿失 。要广泛宣传和曝光税收违法案件,震慑不法分子,警示全体纳税人 。“查账容易入库难”是当前审计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难题 。税务部门要加强对欠税、滞纳金和罚款的组织入库,要充分利用税法赋予的税收强制措施和税收保全措施 。同时,税务机关也要加大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对未按规定期限缴纳逾期税款的纳税人进行公开曝光,以案说法,以身作则 。四 。创新税务检查原则
念,不断探求税务稽查工作新思路要推动税务稽查工作的不断前进,就必须要创新稽查理念,不断探求税务稽查工作的新思路,不断的改进和完善稽查工作 。结合这几年的稽查工作经验和我局的实际情况,我认为,我们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首先要建立税务稽查与税务管理的信息传递制度,目前的税务稽查应建立在高度信息化的基础上,与现行的新征管模式相适应 。现行的征管目标是依托计算机网络和科学先进的稽查管理手段,对纳税人实现全面监控 。为最大限度地适应现代化管理的要求,应该认真研究分析税收管理与稽查管理之间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各项因素指标,并据此开发相应的管理软件,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以减少操作中的随意性和人为因素干扰,形成各方面既相对独立,又互为联系的有机统一体 。其次是要加强选案力量,改进选案方式 。选案工作是提高税务稽查工作质量的前提,是税务稽查工作的首要环节 。而税务稽查选案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税务稽查的质量,也是稽查工作全过程的重中之重 。要把那些确有税务违法行为的纳税人纳入稽查对象,方能有利于税务稽查作用的有效发挥 。只有选案准确,稽查工作才能事半功倍,才能有效提高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因此,选案的好坏是制约稽查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提高税务稽查工作质量的基础性工作 。而目前我局选案部门只设一个人员,并且还兼着受理举报案件和对举报人员奖励的工作 。一个人工作能力再强,但他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要从海量的征管数据中有效选取可疑对象,工作难度、强度可想而知 。因此,要加强选案力量,改进选案方式 。在选案环节,一方面要充分利用企业经营信息资料和收集的税务管理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整理、筛选,科学确定被查对象,使税务稽查工作更具针对性、有效性,减少稽查的盲目性和无目标性,以保证稽查选案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另一方面,选案环节还应该养成善于将稽查实施环节检查的结果与原来选案的疑点进行比较,不断总结和摸索选案的方法和途径,采取内查外调相结合的办法,在掌握基础资料、相关信息、稽查结果的基础上,深入有关纳税企业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将理论数据与实地调查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将税务管理部门开展的纳税评估、税务约谈结果与税务稽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对比分析,将税务稽查结果与确定的稽查选案指标进行比较判断,并就疑点问题向同行业同类纳税人询问,从而不断调整稽查选案指标,改进选案方式,提高选案率 。只有稽查对象确定质量的提高,才能保证稽查实施环节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升 。第三是要改进稽查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办案的质量 。随着偷逃税者的违法手段日趋隐蔽化和多样化,少数纳税人在隐瞒各类收入或虚列各项费用之前就做好了充分的策划和技术处理,从而使稽查人员采用“就帐查帐,账实相核”的方法已很难查出违法问题 。这就要求稽查人员应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要根据选案疑点拟定检查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同时要培养良好的观察能力、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通过一些细微之处寻找案件的突破口,发现重要违法线索,以便查出等重大违法案件;在发现案件线索后,还要加强取证工作,及时获取证据,不给税务违法者转移或者销毁证据的机会,为案件的定性提供充足的证据 。概括起来,一要做好查前的准备工作,尽可能多地了解纳税人的生产经营信息,详尽地掌握纳税人可能采取的各种手段,熟悉相关的税收政策,制定详尽的检查提纲,有的放矢地开展检查工作;二要结合现有的稽查力量,精心配备检查人员,针对不同案件的特点,合理编组,对重点案件重点用兵;三要上级稽查部门要加强对重大案件、跨地区案件查处工作的指导,采取督办、牵头办案、异地交叉办案等多种形式的办案方式,排除办案阻力,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第三,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建议征管部门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高征管工作水平和效率 。税务稽查不仅要查补税款,关键是通过稽查发现征管中存在的管理问题,改进工作,提高征收管理质量 。换句话说,税务稽查工作要善于总结,善于发现,充分发挥稽查“以查促管”职能作用,通过创新不断提高稽查水平,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 。总而言之,创新是推进税务稽查工作发展的重要基础,只有不断创新,才能不断的提高税务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要将创新的理念渗透到各项工作当中,充分调动和发挥每一个稽查干部的聪明才智,使我们的税务稽查工作不断前进、不断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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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提升税务稽查效能随着税收信息化进程的加快,税务稽查在税收征管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将更加凸现 。如何进一步提升稽查效能,是当前税务稽查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影响当前税务稽查效能有效发挥的四个因素(一)观念与认识有偏差 。一是稽查定位左右摇摆 。征管改革之初,一种观念片面认为“重点稽查”就是提高稽查机构级别,增加稽查人员,改善稽查手段,导致管理弱化,漏征漏管增多 。此后,另一种观念对稽查的认识又矫枉过正,一味重视征收管理,而对稽查“重中之重”的地位和作用产生怀疑,影响和制约了稽查效能的发挥 。二是人为肢解稽查职能 。当前,监督制约措施尚不健全,税务稽查行为确实存在一定的随意性 。对此,有的则错误地认为稽查职权过大,以致人为分解稽查职能,稽查整体效能难以有效发挥 。三是以查补收入多少论英雄 。在“任务型”稽查时期,稽查工作围绕查补收入转,该查深查透的问题反而是蜻蜓点水,浮于表面,该重点打击的又惩处不力,偏离了稽查的方向和目标 。(二)职责界定不够清晰 。一是稽查与征管部门职责界定不清,形成职责交叉;二是稽查与相关职能部门职责界定不清;三是稽查部门内在机制不协调;四是横向岗责体系不健全 。(三)执法措施尚不到位 。一是选案手段落后 。在检查选案上,仍依靠人工选案,针对性、准确性较差 。管理部门为了应付执法考核,移送的案件总是轻描淡写、蜻蜓点水,难有实质性案件可查 。二是检查人员综合素质低 。在检查实施上,问题的发现、判断和定性,主要依赖检查人员个人素质和经验 。在信息收集上,只能通过函调或派人外调方式取得被查企业信息,质量难以保证 。三是案件执行乏力 。由于行政干预、部门协作不紧密等原因,案件执行很难到位 。加上稽查办案经费紧张,缺少相关装备,影响了案件执行 。三是打击力度不够 。目前,稽查执法中仍存在以补代罚、以罚代刑等问题,稽查的打击力度不大 。(四)稽查力量相对薄弱 。从内部环境看,一是稽查人员占全部税务人员的比例偏低 。二是稽查部门直接从事税务检查的人员少,制约了税务稽查的广度和深度 。三是稽查人员的综合素质亟待提高 。从外部环境看,电子商务蓬勃发展,企业经营方式日益灵活,给税务稽查工作增加了难度;从工作需要看,依法办事、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已成为必然趋势,迫切需要稽查人员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 。二、进一步提升税务稽查效能必须树立“三个观念”(一)树立独立稽查观念 。树立独立稽查观念,是实现税收征管专业化的思想基础,是征、管、查明确职责、相互制约的前提条件 。独立稽查包含以下内容:一是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稽查局独立开展税收执法活动;二是科学界定征收、管理、稽查的职责分工,避免职责交叉;三是稽查的“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应保持独立、完整,不能人为分解;四是确保稽查办案经费独立核算,有效保证稽查案件的顺利实施 。(二)树立大稽查观念 。随着征管改革和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推进,提高稽查管理的集约化程度,实行大稽查势在必行 。一是稽查业务相对集中,逐步做到各类涉税违法行为检查均由稽查部门统一实施;二是稽查信息相对集中,建立稽查信息与征收管理信息相衔接,加强信息监控管理;三是稽查实施相对集中,严格检查计划制度和国、地税联合稽查制度,避免重复检查,降低税收成本 。(三)树立打击型稽查观念 。从依法治税的要求看,实行打击型稽查,是确保征管权力行使到位的重要手段 。从税务稽查的效果看,只有让纳税人在经济上不愿违、在声誉上不敢违、在法律上不能违,才能从根本上减少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因此,在指导思想上,要克服过去单纯以查补收入多少来衡量稽查工作水平的错误倾向,取消稽查指令性查补收入计划 。在工作重点上,要突出对重大案件、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检查,提高稽查办案效率和质量 。在实施手段上,要适当添置办案装备,增加办案经费,确保办案经费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提升税务稽查效能必须建立“五项机制”(一)着力构建科学的评价引导机制 。从质和量两个方面反映稽查工作成效 。质的指标应成为依法办案程度的衡量标准;量的指标应成为办案面、办案成果的衡量标准 。质的指标应当包括滞纳金加收率、查补处罚率、查补入库率;量的指标应当包括收入查补率、纳税检查面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税务稽查由收入型向打击型转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二)着力构建协调的稽查运行机制 。一是按征管功能从体制上明确稽查与征收、管理等部门的职责分工,解决好内部职责交叉问题;二是推行复合型稽查,解决好国、地税之间重复检查问题;三是强化与银行、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和协作,进一步提高税收监控水平 。(三)着力构建严密的办案保障机制 。经费保障方面,制定税务稽查办案补助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明确专款专用,保证办案经费及时到位 。装备保障方面,从税务稽查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尽可能给予完善 。执法保障方面,加强司法保障体系建设,通过设立税警联合办公室等方式,保证涉税案件的顺利查处 。(四)着力构建有效的奖惩激励机制 。对内而言,把好“进口”,放宽“出口”,将那些业务精、素质高的人员选配、充实进来,将少数缺乏敬业精神、业务能力差不宜从事稽查工作的及时调整出去 。同时,积极探索推行稽查人员能级制和主、辅查制,适当拉开计酬差距,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都一样的问题 。对外而言,努力构造一个纳税人依法纳税、群众协税护税的良好环境 。做好举报案件查处和奖金兑付,鼓励群众举报;实行纳税信誉等级制,对依法诚信纳税的,减少稽查次数,对纳税不实者,严管、严查 。(五)着力构建规范的监督制约机制 。首先,切实加强对稽查“四个环节”的监督制约 。选案环节,尽快采用稽查选案软件,尽可能使用计算机选案;检查环节,实行税务案件抽、复查制度,结果与个人考核挂钩;审理环节,实行初审、本级稽查集体审理和上级大要案审理委员会审理三级审理制度 。其次,不断拓宽监督制约渠道,建立不同部门之间的横向监督、稽查部门内部监督和社会外部监督并举的监督机制 。
三、如何提高税务稽查信息化一是加强稽查现代化建设理论研究与实践 。加强调查研究、理论探索和实践应用,进一步提高调研和理论创新能力,积极开展稽查的机制、体制、职责、作用定位的调研工作,积极推进稽查工作现代化、国际化调研工作,为稽查工作现代化、国际化建设提供理论来源和实践支持 。二是建立科学高效的稽查体制 。继续完善县级稽查体制改革,发挥一级稽查的执法效能作用 。三是提高稽查信息化水平 。树立“信息管税”理念,建设信息稽查平台,提高金税三期稽查软件应用水平;全面推进电子查账软件等现代化手段的应用,提高对信息化管理企业的稽查办案能力,有效应对企业利用电子账簿虚假记账、隐匿或销毁电子账簿的违法情况,把电子稽查应用水平作为对各地稽查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四是强化稽查案源管理工作 。逐步建立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税务稽查信息资源库,完善稽查软件功能模块,充分利用征管信息、协查数据、第三方信息等案源信息强化稽查案源分析,细化选案指标,实施科学选案,提高选案准确率 。建立、应用稽查违法企业信息库,总结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动态和趋势,预防重大涉税案件的发生,防范税收流失风险 。五是建立、应用税务稽查案例库 。建设稽查案件集中平台系统,建立稽查案例库,为加强重大案件、案情复杂案件、有争议案件的案例分析,提高税务稽查案例分析和应用水平提供经验交流平台 。各单位要积极向省局推荐优秀案例,注重发现和总结作案新手段和违法新情况,形成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典型案例,每季度报送案例数量不少于1篇 。省局将适时召开电子稽查案例评析会议,由各单位自荐案例进行会议交流 。六是完善国、地税稽查协作和部门协作良性互动机制 。继续建立健全国、地税稽查协作机制,提高对共管户的信息交换和税收专项检查、大要案件查处的协作水平,及时办理案件移交,确保查补税款足额入库 。继续建立健全与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等部门的良性互动机制,切实发挥合力,共同实现以查促管、以查促征、以查促查 。巩固完善税警协作办案机制和情报交换制度,发挥打击税收违法犯罪的合力优势 。切实加强与银行、工商、证监、审计以及监察、法院、检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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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谈如何提高税务稽查选案的针对性摘要:科学、规范、有效的稽查选案,对税务稽查工作至关重要,对推动税务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依法治税的目的,体现税收稽查”重中之重”的地位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在税务稽查选案工作开展中存在诸多的问题,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稽查选案工作,提高稽查选案质量成为一个亚待解决的问题 。对天津市税务稽查选案工作的特点、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剖析,并结合实际工作提出建议措施,以期进一步发挥税务稽查对维护税收秩序、提高征管质量、促进依法治税、打击涉税犯罪的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税务;稽查;选案税务稽查选案工作是通过一定方法确定具体税务稽查对象,进而实施完整稽查行为的一种前置性工作 。作为税务稽查的第一道程序,是稽查实施前的运筹过程,起着为后续工作提供方向和目标的作用 。税务稽查选案准确率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稽查效率的高低和稽查成果的大小 。依法、科学地确定稽查对象,对于税务机关公正执法,规范税务稽查工作秩序,提高税务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发挥税务稽查的监督职能,特别是落实税收工作精细化管理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税务稽查选案工作的特点和发展现状(一)税务稽查选案工作的特点从税务稽查工作的全过程分析,稽查选案工作的特点具有科学性、准确性和前瞻性 。科学的税务稽查选案必须具备一定的选案条件,一要拥有较为丰富的待选资料和完整的数据信息;二要设定科学的选案指标和采用先进的选案方法;三要具有一定的人力和时间保障 。(二)税务稽查选案工作的发展现状税务稽查选案工作是伴随着不同时期税收经济形势发展不断调整而渐进式发展的,其质量受制于不同时期的硬件条件和稽查人员的应用水平 。从1994年税收体制改革,税务稽查工作脱胎于税务综合管理,形成相对独立的税务稽查体系开始,到1998年出于税收法制建设需要,税务稽查管理基本实现了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的”四分离”.但是,由于受当时信息管理资源的限制,税务稽查选案的主要形式为人工筛选,过多依靠以往的稽查和征管工作经验,单纯确定检查方向和检查对象,选案的准确率基本在35%左右 。2000年以来,随着税收信息化应用范围的不断扩大,为税务稽查选案提供了信息资源的共享平台,税务稽查管理系统,即”稽查模块”为稽查选案工作提供了较为规范的实施程序,从而奠定了税务稽查向科学化发展的基础 。2005年,专业化检查工作的质量要求和信息管理系统的升级,为税务稽查选案工作更加科学、更加规范发展提供了条件 。天津市地税系统的”津税系统一稽查模块”,将税收征管工作和税务稽查工作融为一体,为提高税务稽查选案的质量,推动税务稽查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创造了条件 。税务稽查选案工作经历上述四个时期的演变、发展,基本形成了目前广泛应用的”以信息技术为先导,以管理系统为平台,以比对分析为手段”的更为科学的税务稽查选案方法 。随着税收管理信息技术的发展,税务稽查选案工作也真正逐步由形式化应用向实质性方向转变 。二、目前税务稽查选案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纵观天津市税务稽查选案工作的发展历程,与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要求对照,与信息化应用水平较高的省市工作相比,尚存在一定差距,从某种程度上影响了税务稽查效能的实现 。(一)对枕务稽查选案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五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了税务稽查选案的岗位职责和制定规范选案程序的工作要求 。从实践看,目前的选案工作仅是在组织形式上达到了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还未真正达到”建立科学的检查制度,统筹安排检查工作”的管理目标 。一是实际工作中更加偏重选案结果,忽视必要的选案过程 。稽查过程中往往存在着急功近利、检查质量不高等问题 。二是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有的选案人员的专业素质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有的稽查局没有按照规定设立选案部门和专门的选案人员 。有的选案人员缺乏财务、税收理论知识、实践经验与计算机应用技术,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选案水平的提高 。(二)涉税信息数据基础薄弱,不能满足税务稽查选案工作需要税务稽查工作的特点是对以往年度的涉税情况进行检查,税务稽查选案必须依托现有数据库信息开展分析、判定工作 。长期以来,数据库中的财务报表信息是以简表的方式体现,不能满足评估分析的需要,加之对企业申报数据的完整性没有做到统一有效的监督管理,导致选案过程中所依托的信息、数据严重缺失或不完整 。计算机选案系统软件程序缺乏综合分析和模糊处理的功能”人机结合”不能完美统一,无法对纳税人的经营管理现状和相关历史信息进行横向、纵向、定性、定量的分析和推理 。(三)现行税务稽查选案方法尚不规范,没有形成一套科学、全面的选案指标体系在实际选案工作中,采用的选案方法过于单一 。大都存在只关注申报数据和财会指标,缺乏对实际状况的系统、科学分析 。纳税人的申报数据和财会指标,是税务稽查部门特别倚重的主要信息来源,是选案的重要分析依据 。如果纳税人恶意处理或编造会计记录,引起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这些信息不仅对稽查选案分析发挥不出应有的参考价值,更容易误导选案工作的实际结果 。(四)部门间缺乏有效的协作配合对于税务稽查选案工作而言,纳税评估结果是确定检查对象最有价值的管理信息之一 。而在现行税收管理体制中,由于税收征管与税务稽查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作配合,信息传递交互利用程度不高,特别是依据纳税评估结果及时有针对地加以查前分析,缺位明显,使得税务稽查选案工作缺乏最基本的原始资料和动态线索 。(五)缺乏多元化数据网络由于在整个地税系统内部尚未建立起综合的信息处理平台,外部数据又不能得到有效利用,大部分建成的信息管理系统模式又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统一性,极易形成”信息孤岛”.与国税部门的信息交换和共享程度低,彼此之间缺乏互联互通和协调配合,使各自数据难以达到最大化利用,存在管理上的空白 。(六)税务稽查选案经验缺乏及时总结在以比对分析为主要手段的选案工作中,海量案源信息的筛选和鉴别成为税务稽查选案工作质量的关键 。虽然随着信息化应用水平的不断提高,大量的数据模型作为数据筛选工具被广泛应用于税务稽查选案系统,但由于一些行之有效的税务稽查选案方法和经验没有被认真加以总结巩固,使之未能与计算机系统形成有效的结合,造成选案数据工具单一,影响了选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另外,由于区域经济的特点具有不可比拟性,每一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支柱税源的成分各不相同 。稽查部门不能结合辖区特点进行针对性选案,导致具有典型区域特点的案源不能被有效挖掘,也未能形成有价值的行业稽查经验 。三、提高税务稽查选案针对性的有效措施(一)强化对税务稽查选案工作的认识各级税务机关必须高度重视稽查选案工作的重要性,各个部门之间应形成合力,建立科学的选案制度,统筹安排选案工作 。要大力提高税务稽查选案人员的业务水平,培养专业的人力资源 。要把提高选案人员的整体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尽快培养出一批业务全面的税务稽查选案人员,不但要精通财务知识、税法政策、计算机应用等基础技能,还要熟悉掌握企业的行业特点、生产经营方式等信息,只有这样才能满足税务稽查选案工作的需要 。(二)整合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加快税务稽查选案的软件开发建立集中的”备查信息库”,改变以往被动选案的工作方法,以计算机系统为平台,对各类信息资源进行收集、整理、储存 。结合当前数据信息,尽快开发出适合税务稽查工作需要的”人机结合”方式的选案软件 。初选时,借助计算机系统提高海量数据的加工处理速度,根据人工设置的参数、指标,对信息库中符合条件的信息进行归纳整理 。复选时,通过人工分析提高个案的准确性,抽取部分典型企业,对其涉税情况进行调研,为税务检查的实施提供有效地查案线索 。(三)确定系统完整的税务稽查选案指标体系税务稽查选案评价指标的选择和确定,是直接关系到选案质量高低的一项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要紧紧围绕企业的经济活动,对已掌握的数据资料运用各种方法深入揭示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就其经济效果与各种涉税事项等诸因素之间的关系,进行横向和纵向的定量比较,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能够定性的量化指数标准,从而作为确定纳税异常户的参照依据 。选案人员可以利用各类财务报表中项目间的勾稽关系,进行稽核,检查其填列的正确性,进而找出涉税问题的线索 。通过设定公允的参数指标形成涉税指标体系,结合动态信息同步调整形成”数据仓库”,为以后的评估分析预置信息源 。(四)加强各部门间的工作联系,增强选案的针对性整合信息资源,拓宽选案范围,构架横向选案体系 。以查前分析为核心,实现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等各环节的有机衔接 。在计划统计、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等部门之间建立信息共享、双向反馈、统筹协调、良性联动的运行机制 。形成一张严密的工作网络,以便及时发现纳税异常问题 。税务管理部门将辖区内的重点税源户,特殊行业的重点企业,税负变化异常、长期零税负和负税负申报、纳税信用等级低以及在日常管理和税务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纳税人,均纳入评估的重点关注对象 。实施过程中,税收管理员要通过日常征管工作,及时掌握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参考行业税负监控数据、各类评估指标预警值等,对企业进行”点对点”纳税评估,并决定有关评估案件是否移送稽查部门 。切实形成通过税收分析及时发现纳税异常情况,通过纳税评估查找原因,并将涉嫌偷逃税的对象及时移转税务稽查,通过税务稽查落实评估疑点的工作机制,较好地发挥各部门的整体合力 。(五)建立多元化的税收信息采集网络建立起纵横交错、内外相连、辐射范围广、传递速度快、监控能力强的税收信息网络 。注重加强与国税部门的配合,拓展选案渠道 。要建立起信息交换和联席会议制度,互相通报税务检查实施情况,分别进行信息筛选、分析加工 。对涉及两个部门的涉税案件及时向对方稽查部门通报有关查处情况 。要建立国、地税联查体系 。国、地税稽查部门联合行动,不仅节省人力、物力,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而且通过”联手”,能够提高稽查工作效率和质量 。每年由两局牵头,国、地税稽查部门联合查办几起有代表性的大要案件,不仅对涉税违法行为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也可以为建立完善国、地税联手的稽查体系提供宝贵的实践经验 。(六)注重经验总结,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工作中应注重对精品案件的总结归纳,实现检查一个行业,总结一套规律的工作模式 。要不断剖析前期选案工作的不足,充分掌握区域行业特点,挖掘典型案源,形成行业或区域稽查经验 。同时要建立起长效学习机制,以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吸收外部经验,以树典型、搞评比的措施推广内部优秀经验 。逐步形成以点带面,全面开花的工作局面 。
五、当前税务稽查执行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有几个方面(一)稽查职能得不到充分发挥税务稽查具有四项基本职能,即监督职能、惩处职能、教育职能和收入职能 。从税务稽查工作的实践来看,其职能作用发挥不够理想 。稽查部门普遍重视税务稽查组织收入的职能作用,而对监督、惩处和教育职能重视不够 。当前,稽查系统要落实四项指标考核:稽查收入不低于国税部门组织征收的各项税收收入总额的1.5%,稽查选案准确率达到80%以上,稽查收入入库率达到90%以上,稽查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 。受这种考核体制的影响,稽查部门往往大规模地组织纳税人开展税收自查,只重视税款入库的多少,忽视大要案件的办理,达不到处理一个,教育一批,治理一片的效果 。在当前纳税人纳税意识普遍还很薄弱的情况下,这种收入型稽查发挥的作用是眼前的、短期的,不能从根本上提高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 。(二)稽查人员的素质尚需进一步提高近几年,各级稽查局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培训办法,加强了一线稽查人员的学历教育和专业知识的培训 。如果仅从学历和职称来看,应该说现在的稽查人员素质还是比较高的 。但在实际工作中,学历的高低并不一定反映一个人能力的高低 。据调查,有的同志在稽查岗位工作多年仍然不会查账 。本来要到纳税户检查增值税纳税情况的,却去查扣除项目等属于所得税的问题 。检查增值税时,对如何计算企业税负水平,如何利用账户对应关系的原理发现问题似懂非懂,只会检查进项税额抵扣问题;有些同志缺乏严谨的工作作风,片面追求检查速度,结果“捡了芝麻,丢了西瓜”;还有些同志为应付考核不交“白卷”,就象征性地找几个“不痒不痛”的问题交差走过场 。更有甚者,借工作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进行“吃、拿、卡、要、借、报”等,顺其意者,对偷、骗税问题视而不见,甚至大开绿灯;逆其意者,即使没有问题,企业也要饱受“折磨” 。凡此种种,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稽查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 。(三)稽查手段仍需强化(相关问题可以了解才会网)当前,各级稽查局基本上都配置了电脑、汽车、传真机、复印机、数码照相机等办案工具,与前几年相比,稽查装备已有所改善 。这是各级税务局领导重视稽查工作、加大经费投入的结果 。稽查装备的改善,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稽查手段的现代化,逐步改变了以前那种对大案、疑案无从下手的被动局面 。但随着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在我们逐步改善稽查装备的同时,不法分子也在不惜血本地武装自己,作案装备越来越精良和先进,手段也越来越狡猾和隐蔽,造成稽查工作出现了 “选案难、调账难、取证难、定性难、执行难”等一系列问题 。这些问题在警示我们:目前,我们的稽查装备和稽查手段离“快、狠、准”地打击税收违法活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必须采取措施切实改变稽查装备滞后的状况,加快稽查手段现代化的步伐 。(四)人为干扰稽查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人为干扰稽查执法,不仅会妨碍案件的查处效率,而且会影响案件处理的公正性 。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在全国都普遍存在 。人为干扰稽查执法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稽查人员刚对被检查人发出《税务检查通知书》,还未进场实施检查,各级税务局或稽查局领导就受到压力,不得不放弃检查 。被检查人的税务违法违章行为根本得不到及时纠正 。二是稽查人员前脚查完,后脚就有人跟着来说情或施压,使检查出来的问题,被“人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稽查人员的一番心血化为了无效劳动,工作价值得不到肯定,严重挫伤了稽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对检查出来的问题,经“说情”后,或以补代罚,或以罚代刑,助长了被检查人的侥幸心理,淡化了税法的刚性 。(五)监督制约机制尚待进一步完善多年来,税务部门积极探索各种有效的监督措施,建立健全了案件审理制度、稽查内部“四分离”制度等,以此来规范和约束稽查执法 。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种监督未能是全方位、多层次的,仅仅依靠这些监督机制显然还远远不够,还需要通过建立健全其他监督机制,比如信息技术监督、内部党组织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社会监督等,才能克服少数税务稽查人员头脑中存在的“随意行政”、“无责任行政”观念 。另外,现有的一些监督制约机制也需要完善 。比如,一些稽查局只在形式上完成了稽查“四分离”工作框架,未能真正按此进行分工 。选案、审理、执行三个环节对实施环节的监督、制约基本上基本流于形式,特别是审理环节对实施环节移送的案件,未能严格把关 。对案件的审理,基本上都是同意实施环节的处理意见,很少有退回重新稽查或补充稽查的现象 。(六)缺乏有效的稽查动力机制现行的稽查工作,尽管对稽查成绩突出的人员实行一定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但是这种奖励受一定比例指标的限制,能进入奖励范围的人员毕竟为数不多 。物质奖励也存在着吃“大锅饭”的现象,没有体现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的原则,导致一部分干部职工进取心和积极性有所弱化,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做多做少,干好干坏,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局面,没有很好地引入竞争机制、奖惩机制来充分地调动广大稽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
六、如何发挥稽查”以查促收”的职能作用“以查促管”是促进税务稽查与征管部门相互配合,优化协作的良好方法,是发挥“外查内促”形成征、管、查相互衔接、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相互配合的良性互动机制 。完善“以查促管”的建议措施:(一)转变税务稽查观念,服务税收征管 。1、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 。要为征管大局服务,要从落实“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原则”、“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等战略高度看 。2、逐步推进稽查工作由“收入型”向“执法性”,由“数量型”向“质量型”,由“以查促收”向“以查促管”的转变 。发挥“查”的职能,又要加强与“管”的联动与反馈 。3、主动推进风险管理 。结合日常管理和税务稽查中发现的风险点,构建稽查风险管理模型,提出风险应对要求,引导稽查人员“事前参照、事中防控、事后改进” 。(二)加强部门之间协作,坚持联合办案 。要强化系统内部征、管、查联动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合力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2、建立”征、管、查”信息资料传递制度;3、以税收征管改革为契机,实现数据大集中,提升各级稽查数据应用能力 。逐步建立起一套适合稽查案源分析的指标体系,强化案源管理、查前分析、提高案件查处针对性 。实现征管资料、纳税评估结果,稽查成果在征、管、查部门之间畅通传递和共享 。(三)提高执法监督互动,完善考核机制 。要加强征管与稽查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提高管查监督互动机制 。制定出符合实际的以查促管的方案和实施意见,明确具体操作的目的、程序、实施步骤、量化指标、考核办法等,形成制度化 。1、征管部门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案件,通过风险推送及时移交稽查局,稽查局将查处情况通报征管部门 。稽查局在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和选取稽查对象时,应充分征求征管部门的意见,作为确定工作计划和选案的参考依据 。2、完善情况通报责任追究 。通过责任追究,一方面,可以有效解决稽查环节查而不深、查而不透等问题,另一方面,还可以有效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管理缺位等问题 。3、认真落实涉税案件公告制度 。对涉税违法大案、要案,在办税服务厅等公共场所及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采取联合惩戒措施,产生震摄效果 。(四)提高稽查质量,落实征管建议制度 。税务稽查的根本目的是”外查内促”,针对税务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建议税务征管部门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指导,相互制约的格局 。(五)推进稽查现代化,改进稽查工作方法 。按照有利于强化税源专业化监控和提高税务稽查执法效能的原则,积极落实好分类分级稽查 。以稽查执法权力运行为主线,以执法风险点排查和评估为基础,落实风险管理措施 。按照税源专业化管理要求,实现稽查工作与征收工作同步管理,相互促进,检查范围从大规模的行业检查逐步转向重点税源检查,保证税源大户处于征收和稽查部门的监管中 。突出稽查执法重点环节和部位,借鉴审计式稽查工作底稿模式,加强痕迹管理,强化过程引导和控制 。注重稽查成果应用,认真梳理总结、分析企业偷逃税款的易发环节和偷逃手段及特点,发挥以查促管职能作用 。努力搭建稽查与政策法规、税收征管、税源管理和税政管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畅通信息交流共享渠道 。
【税务什么意思 如何完善税务一级稽查工作,税务局稽查局干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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