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申报表模板 印花税0申报如何填表,印花税零申报怎么申报

一、印花税零申报表怎么填?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公司刚成立,每个月都是零申报,可以填全零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往来中设立账簿、领取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如果没有印花税的应税项目,就不会每月申报印花税,而是每年年终才申报一次 。各印花税纳税申报单位应按季度申报,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地方税务局报送《印花税申报表》或《监制代售申报表》 。只办理税务登记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印花税缴纳单位,可以在次年1月底前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上一年度的税款 。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是【如何填写印花税零申报单?】问题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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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印花税申报表怎么填
小规模纳税人印花税申报表的填报流程如下:1 .填报日期,不是填报日期,是纳税期 。小规模纳税人归属日期比较特殊,按季度填写;2.填写当前数据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当期数据为当季数据 。同时,要区分是商品、服务还是劳务 。这两项分别填在不同的栏目里,需要区分清楚 。3.本年累计数据是从本年年初到所属日期的数据,是一个合计数据,包含当期的数据 。因此,在填写申报表时,需要区分数据是本期数还是本年累计数;4.填写专用发票数据 。小规模纳税人自己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请税务局的工作人员帮忙开具 。本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据填写在第二栏,第一栏填写第二、三栏合计数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季度超过9万份的,需要在第三栏填写数据;5.填写普通发票数据,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的普通发票数据,在报表第10栏填写,总数在第9栏第10、11、12栏填写 。第十栏是填写每季度不超过9万的普票数据,超过9万的数据填写第三栏;6.填写本期应纳税额,即本期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纳的期初增值税,填写报表第15栏;7.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本期已预缴税款,填写应退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金额,不包括所列增值税;(2)应税产权转让凭证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让凭证所列金额,不含所列增值税;(3)应税业务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录的实收资本(股本)和资本公积总额;(4)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是交易金额 。第六条应税合同和产权转让文件未约定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金额确定 。按照前款规定不能确定计税依据的,应当按照签订合同和产权转让文件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七条证券交易没有转让价格的,计税依据按照转让登记时该证券上一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确定;没有收盘价的,按照有价证券的面值确定计税依据 。
三、印花税怎么零申报?
印花税不需要零申报 。1.如果没有印花税的应税项目,企业印花税不会每月申报,而是每年年终只申报一次 。2.印花税是在经济活动和经济往来中,对设立账簿和领取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因将印花税票贴在应税凭证上作为纳税的标志而得名 。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在中国境内设立账簿、领取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个人 。3.各印花税纳税申报单位应按季度申报,并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当地地方税务局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代征监管报表》 。4.申报时间:所有印花税纳税人应进行季度申报,并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将《印花税申报表》或《监管代表报告表》报送当地税务机关 。只有税务登记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缴纳印花税的单位,才能在次年1月底前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上一年度的税款 。资料:印花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适用税率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张数适用税额标准 。计税方法:印花税以应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和凭证数量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的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征收方式:印花税根据税目不同,有从价和从量两种征收方式 。(1)在从价税的情况下确定税基 。(2)具体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 。其它特定计税之营业帐簿、权利及执照,以应课税数量为准 。来源:百度百科-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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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0申报印花税怎么填写?
你进去申报后,在计税依据里填零就行了 。
五、印花税零申报怎么申报
印花税不需要零申报 。如果没有印花税的应税项目,企业印花税不会每个月申报,而是每年年底申报一次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往来中设立账簿、领取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因将印花税票贴在应税凭证上作为纳税的标志而得名 。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账簿、领取规定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 。凡申报印花税的单位应按季度申报,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报送当地 。
方税务局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售报告表” 。只办理税务注册登记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印花税纳税单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上年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五条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第六条印花税票应当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 。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 。第十三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一)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花税票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金额20倍以下的罚款;(二)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未注销或者画销印花税票金额10倍以下的罚款;(三)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重用印花税票金额30倍以下的罚款 。伪造印花税票的,由税务机关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六、如何填写《零申报》报表?1、第1行“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总额 。本行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计算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计算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计算填报 。2、第2行“营业成本”项目: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发生的成本总额 。本行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计算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计算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明细表》计算填报 。3、第3行“营业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 。本行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4、第4行“销售费用”:填报纳税人在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本行根据“销售费用”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5、第5行“管理费用”:填报纳税人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管理费用 。本行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6、第6行“财务费用”:填报纳税人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发生的筹资费用 。本行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7、第7行“资产减值损失”:填报纳税人计提各项资产准备发生的减值损失 。本行根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8、第8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填报纳税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本行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9、第9行“投资收益”:填报纳税人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确认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 。本行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10、第10行“营业利润”:填报纳税人当期的营业利润 。根据上述项目计算填列 。11、第11行“营业外收入”:填报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 。本行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相关项目计算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相关项目计算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计算填报 。12、第12行“营业外支出”:填报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 。本行根据“营业外支出”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关项目计算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关项目计算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明细表》计算填报 。13、第13行“利润总额”:填报纳税人当期的利润总额 。应与会计报表利润总额一致 。14、第14行“纳税调整增加额”:填报纳税人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进行纳税调整增加的金额 。本行通过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调增金额”列计算填报 。15、第15行“纳税调整减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进行纳税调整减少的金额 。本行通过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调减金额”列计算填报 。16、第16行“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不征税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本行通过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计算填报 。17、第17行“免税收入”:填报纳税人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免税的收入或收益,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本行通过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1行计算填报 。18、第18行“减计收入”:填报纳税人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收入10%的数额 。本行通过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6行计算填报 。19.第19行“减、免税项目所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所得额 。本行通过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14行计算填报 。20、第20行“加计扣除”:填报纳税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以及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符合税收规定条件的准予按照支出额一定比例,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的金额 。本行通过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9行计算填报 。21、第21行“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填报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本行通过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39行计算填报 。22、第22行“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收规定,境外所得可以弥补境内亏损的数额 。23、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填报纳税人经过纳税调整计算后的所得额 。当本表第23行0时,继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4、第24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可在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的数额 。本行通过附表四《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第6行第10列填报 。但不得超过本表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 。25、第25行“应纳税所得额”:金额等于本表第23-24行 。本行不得为负数 。本表第23行或者按照上述行次顺序计算结果本行为负数,本行金额填零 。26、第26行“税率”:填报税法规定的税率25% 。27、第27行“应纳所得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25×26行 。28、第28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税收规定实际减免的企业所得税额,包括小型微利企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过渡政策的企业,其法定税率与实际执行税率的差额,以及其他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的数额 。本行通过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33行计算填报 。29、第29行“抵免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其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所得税额中抵免的金额;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本行通过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40行计算填报 。30、第30行“应纳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27-28-29行 。31、第31行“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计算的应纳所得税额 。32、第32行“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所得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缴纳并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准予抵免的数额 。企业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小于抵免限额的,“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按其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额填报;大于抵免限额的,按抵免限额填报,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33、第33行“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当期的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34、第34行“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本纳税年度已在月(季)度累计预缴的所得税款 。35、第35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分摊预缴的税额”:填报汇总纳税的总机构按照税收规定已在月(季)度在总机构所在地累计预缴的所得税款 。附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 。36、第36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财政调库预缴的税额”:填报汇总纳税的总机构按照税收规定已在月(季)度在总机构所在地累计预缴在财政调节专户的所得税款 。附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 。37、第37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所属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税额”:填报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已在月(季)度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累计分摊预缴的所得税款 。附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38、第38行“合并纳税(母子体制)成员企业就地预缴比例”:填报经国务院批准的实行合并纳税(母子体制)的成员企业按照税收规定就地预缴税款的比例 。39、第39行“合并纳税企业就地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已在月(季)度累计预缴的所得税款 。40、第40行“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当期应补(退)的所得税额 。41、第41行“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在本年抵减额”:填报纳税人以前纳税年度汇算清缴多缴的税款尚未办理退税、并在本纳税年度抵缴的所得税额 。42、第42行“以前年度应缴未缴在本年入库所得额”:填报纳税人以前纳税年度损益调整税款、上一纳税年度第四季度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的税款,在本纳税年度入库所得税额 。填报依据及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分行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计算纳税人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和附列资料等有关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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