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奖励是否需要纳税 个人接受奖励如何缴税,如何查询个人所得税缴税记录

一、个税如何计算?个人参加活动获得的奖金怎么缴税?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国税发[2005]9号文件的基本规定是:“纳税人全年取得一次性奖金的,应当单独计算,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1 。当年终奖月薪高于3500元时,年终奖的税前扣除方法为: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税率以年终奖/12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2.月薪低于35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3500-月薪))*税率-速算扣除 。税率是年终奖-(3500-月薪)除以12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这里举一个例子进行计算和论证:小王于2013年12月领取工资6000元,2013年领取年终奖20000元 。当月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下:1)当月工资的个人所得税=(6000-3500)*10%-105=145元2)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20000 * 10 。1.员工当月工资超过“3500”元的,要发放的年终奖按一个月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按月计算时,除以12求税率,但计算税额时,速算扣除只能扣除一次 。例:赵2013年1月工资5000元,年终奖24000元,无其他收入 。赵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3500) * 3%=赵年终奖(24000)45元应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先将员工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即24000/12=2000元,再根据其商确定适用税率为10%,计算扣除额如下赵2013年1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340元 。二 。员工当月工资不超过3500元,再次发放的年终奖按一个月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全年一次性奖金扣除“职工当月工资收入扣除费用后的差额”后的余额,可以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中“职工当月工资收入”为扣除规定标准免税收入(如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后的金额 。例2:钱2013年1月工资2000,年终奖24000,无其他收入 。钱每月工资2000元,没有超过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钱2013年1月工资收入与费用扣除的差额为3500-2000=1500元 。钱的年终奖为24000元,扣除“当月工资收入扣除费用后的差额(1500元)”,225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 。用2500除以12个月,即22500/12=1875元,然后根据其商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额为105 。钱的年终奖24000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4000-1500)* 10%-105=2145元 。钱于2013年1月缴纳个人所得税2145元 。三 。一年内在两个以上单位工作的职工,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每个纳税人的年终奖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使用一次计税方法 。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采用计税方法的时间和计算的开具单位 。这一条款的要点是:1 。税率除以12的优惠计算政策适用于某员工2013年1月发放的年终奖,2013年其他月份不能适用 。2.一年一次,员工在两个以上地方获得年终奖的,只能申请一次 。3.即使员工工作不满12个月,也可以申请一次 。例3:孙2012年1月至3月就职于某石油公司,2012年4月至8月跳槽至某电信公司,2012年9月跳槽至某房地产公司 。如果孙2012年12月在某房地产公司领取工资5000,年终奖24000,则没有其他收入 。虽然2012年钱在某房地产公司工作了4个月,但其个人所得税应与例1中的赵相同 。
企业计提房地产年终奖时,计提和支付的会计处理同例1 。四 。职工当月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领取年终奖的,可以选择一个单位的一次性奖金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的优惠办法计算,从另一个单位领取的年终奖合并到当月的工资薪金项目中进行纳税 。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每个纳税人只能使用一次计税方法” 。同一人当月在两家企业均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的,纳税人在自行申报时不能将两笔奖金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享受一次性奖金政策;按照规定,这个个人只能享受一次性年度奖金 。例4:李2013年1月工资为5000元,在公司领取年终奖24000元,在兼职单位领取6000元,无其他收入 。李某企业年终奖(24000)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为:先将员工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即24000/12=2000元,再根据其商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105 。李企业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4000 * 10 。李兼职单位发放的6000元年终奖应并入李的月工资中计算发放 。如果兼职单位按照年终奖计算个人所得税,则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为6000*3%=180元 。李在该企业的工资为5000元,由该企业代扣代缴(5000-3500元)* 3%-=45元个人所得税 。年底汇算清缴后,李的工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 6000-3500)*20%-555=94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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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年终奖金怎么计算缴税?国税发[2005]9号文件基本规定是:“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当月工资低于35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3500-月工资))*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3500-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员工同一月份在两个以上单位取得年终奖,可以选择一个单位的一次性奖金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优惠办法计算,从另一单位取得的年终奖合并到当月工资薪金项目缴税 。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如果同一个人同月在两个企业都取得了年终一次性奖金,纳税人在自行申报时,不可以将这两项奖金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享受一次性奖金的政策;对该个人按规定只能享受一次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优惠算法 。
三、个人取得单位奖励款如何缴税按工资薪金标准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工资金额-三险一金-3500)*对应级数-速算扣除数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税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3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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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人因公司活动取得的现金奖励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因公司活动取得的现金奖励属于偶然所得,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分析如下:一、《个人所得税法》列举征税的个人所得共有11项,其中第一项和第十项规定如下:1、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对于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 。这些项目包括:①独生子女补贴;②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③托儿补助费;④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3、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4、自2004年1月20日起,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并入营销人员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5、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6、偶然所得:偶然所得,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扩展资料:1、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它偶然性质的所得 。依照税法规定,应当缴纳个人偶然所得税 。2、税费计算:偶然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偶然所得
五、个人工资、奖金如何交税?税点是多少?工资过3500要交税比如说一个月工资4500那么要交税的部分就是10001500以下是百分之三的个税1000*3%就是你要交的工资个人所得税,工资不到3500就不用交奖金也要交税的,但是计算起来比较麻烦,我找了一份公式给你例1:某人年终奖(24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即:24000/12=2000元,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4000*10%-105=2295元 。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340元 。例2:某人1月工资2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 。当月工资2000元,未超过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1月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为3500-2000=1500元 。钱某年终奖24000元,先减除“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1500元)”,225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 。22500除以12个月,即:22500/12=1875元,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4000-1500)*10%-105=2145元 。
六、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如何纳税?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以及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以下办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一)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1、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1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二)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三)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执行 。(四)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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