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骗取国家补贴 骗取国家税收优惠如何处理,骗取国家补助

一、偷税、逃税、抗税、骗税、欠税、漏税的区别 。
1.概念不同:逃税:故意少缴税或不缴税的违法行为 。是指纳税人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凭证,在账簿中多列费用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通过各种不公开手段或者虚假纳税申报,隐瞒真实情况,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欺骗税务机关的行为 。逃税:构成刑事犯罪的逃税行为的称谓 。《刑法》第201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进行纳税申报的 。抗税:以暴力或威胁手段拒绝纳税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税款和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骗税:以欺骗手段非法占有税收的违法犯罪行为,表面上合法 。纳税人通过出口虚报或隐瞒真相,通过公开合法的程序,骗取税务机关的信任,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骗取减免税或出口退税,表面上是合法的 。逃税:一种无意的少缴税行为 。由于纳税人不熟悉税法和财务制度,或者工作中粗心大意,造成偷税、少缴税款的违法行为 。如误用税率、遗漏应税项目、低估应纳税数量、错算销售额和营业利润等 。欠税: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超过征收法律法规或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 。2.方法不同:偷税漏税:通过欺骗或隐瞒手段偷税漏税;欠税:主要是欠税;骗税:骗取出口退税;反税:主要是抵制纳税规定;逃税:故意;逃税:不是主观故意;其中,偷税、骗税隐蔽,欠税、抗税明显,易于区分;3.违法程度不同:偷税: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偷税漏税:对偷税漏税者,税务机关应令其限期缴纳偷税漏税款;逾期缴纳的,从偷税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 。偷税: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欠缴税款:欠缴税款数额不满一万元,不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骗税: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六条规定,骗取出口退税的,由税务机关追回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在规定期限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拒不缴纳税款: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其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扩展数据《税收征管法》第二十八条税务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拖延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农业税的应纳税额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第二十九条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和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经营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 。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向扣缴义务人支付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手续费 。第三十一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纳税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纳税,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三十三条纳税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减税或者免税 。参考: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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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偷税,欠税,骗税,抗税的区别
1.行为性质不同:(1)偷税是通过隐瞒、欺骗等手段逃避纳税义务;(2)欠税是通过拖延手段逃税;(3)骗税是以欺骗手段获取国家税收优惠的行为;(4)抗税是以对抗的方式直接拒绝纳税 。2.不同定义:(1)骗税是指纳税人通过公开合法的程序,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虚报出口或者隐瞒真相,骗取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的行为 。(二)偷税,是指纳税人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为目的,擅自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账簿、凭证,或者采取各种不公开的手段或者制作虚假纳税申报表,隐瞒真实情况,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欺骗税务机关的行为 。(三)欠税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超过征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期限或者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 。欠缴税款数额不满一万元,不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4)抗税,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绝缴纳税款的行为 。2.不同特点(1)与偷税相比,骗税具有明显的优势 。
开欺骗性,它以公开欺骗的手段,骗得税务机关信任,非法占有国家税款,并在表面上具有合法性 。3、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1)欠税: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欠缴应纳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2)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对于抗税的处理,《刑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扩展资料税收:1、税收是指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 。2、税收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政策工具 。而且,由于税收许多方面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所以,税收研究是我们在全书中经常要谈到的一个题目 。在这一部分我们从税收如何影响经济开始研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欠税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偷税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抗税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骗税
三、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处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对吗?错,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参考一下资料:1、《征管法》第六十六条: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这属于行政处罚,不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由税务机关给予处罚 。2、《刑法》第204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的由税务部门移交司法部门查处 。3、数额较大是指5万元以上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是指骗取税款50万元以上或以下两种情形:一是造成国家税款损失30万元以上,且在一审判决宣告前无法追回税款的;二是因骗取出口退税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30万元以上的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的指骗取税款250万元以上或以下三种情形:一是造成国家税款损失150万元以上,且在一审判决宣告前无法追回税款的;二是因骗取出口退税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150万元以上的;三是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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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词解释 偷税漏税欠税骗税坑税逃税最近西安奔驰漏油事件引发的最大的瓜是收取金融服务费,从这个强硬收取的费用操作模式来看,引起了奔驰4S店偷税漏税的嫌疑,一下子又把4S店这个行业推到风口浪尖 。企盈今天整理了十种容易被判断为“偷税漏税”的行为,给各位会计小伙伴梳理一下,谨防出错,仅供大家参考哦!1.以“预收账款”方式销售货物,产品(商品)发出时不按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账,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在实际操作中, 正确的做法是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销售实现时,按实现的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也可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 。2.原材料转让、磨账(企业间在产品购销业务中不通过货币资金流动而是通过协议使得各自的应收、应付账款相互抵消)不记“其它业务收入”,或者直接磨掉“应付账款”,不计提“销项税额” 。3.价外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 。如:托收承付违约金,大部分企业收到违约金后,增加银行存款冲减财务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详细规定了价外费用的内容 。凡是价外费用,无论纳税人的会计制度如何计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4.返利销售 。返利销售是厂家为占领市场,对商家经营本厂产品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益补偿,其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商家销售厂家一定数量的产品并按时付完货款,厂家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二是返还实物、产品、或者配件 。商家接到这些现金、实物后,现金不入账也不作价外收入,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账外经营 。5.视同销售不记收入 。企业用原材料、产成品等长期投资,产品(商品)送礼或作样品进行展销,不视同销售记收入,不记提销项税额 。6.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根据会计准则,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应按照成本计入在建工程,同时进项税额转出计入在建工程 。7.公司资产、股东资产混同 。实践中,存在着大量股东资产与企业资产混同的现象,例如股东个人账户用作公司收付款、公司账户与股东账户互相交易等 。当出现财产混同,公司的财产有可能被隐匿或转移或被股东个人私吞 。8.流动资产损失 。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涉及增值税部分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减值发生的流动资产损失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103号)规定:“……对于企业由于资产评估减值而发生流动资产损失,如果流动资产未丢失或损坏,只是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价格降低,价值量减少,则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其中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9.报销不属于自己单位的费用 。10.盘盈的固定资产不作损益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
五、骗税和偷税有什么区别呢?骗税是指纳税人用假报出口等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经过公开的合法的程序,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骗取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的行为 。偷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
六、企业变造发票骗取财政资税务如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由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者销毁,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
【没有骗取国家补贴 骗取国家税收优惠如何处理,骗取国家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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