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销外经证需要的资料 网上如何操作外经证缴销,外经证必须核销吗

一、宜兴市外经证网上预缴流程
一、外汇券网上办理流程1 。打开【国家税务局xx省电子税务局】,点击页面右上角的“登录”按钮,然后选择“用户名登录”,用实名认证账号登录,输入个人用户名、密码、验证码即可登录;2.登录进入主界面,我们可以看到菜单栏有税务桌面、纳税申报、事项办理等 。点击事项办理-登记,在下方选择[(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国税)],确认选择正确后点击【办理】;3.这时会出现“提示信息”界面 。如果界面中系统强制监控的相关栏目“监控状态”显示故障或异常,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异常后再进行处理 。如果显示屏显示成功,您可以单击“确定”按钮,然后单击右下角的“下一步” 。4.页面跳转到“《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填报界面 。请纳税人认真填写并核对,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行后续操作 。详情请看下图 。如果出现下图,请直接点击确定 。5.提交后,在主界面进入事件处理-事件进度管理,查询处理状态,跟踪进度 。当处理状态显示为“已接受”时,单击“登录” 。6.收到后,系统会自动向外出营业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检查登记 。当“登记外发业务检验的项目”状态变为“已受理”时,检验和登记手续已成功完成 。二 。跨县(市)提供建筑劳务的对外经济凭证预缴税款的纳税人,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计税方法,向建筑劳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 。注意,外汇券的开具只是证明你是正规企业,不能直接提前缴税 。企业所得税需要回注册地缴纳,营业税必须在当地缴纳 。外汇券企业需要按照国家税法在应税劳务地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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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浙江国税电子交税异地外经证如何注销?
纳税人应当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交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注销手续 。监控条件:监控纳税人是否有未在规定期限内核销的外出业务凭证 。操作步骤1 。打开【《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注销】界面,选择菜单项“办理事项-登记-注销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点击“办理”进入“《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注销”界面 。2.点击下一步,进入“业务概述及政策依据”界面 。1)弹出监控提示窗口,显示监控详情 。2)如果以下任一监控条件不满足,则不能进入填表申请界面 。在监控界面点击确定,退出政策依据界面,返回主界面 。3)以上监控条件全部通过,即可进入申请表填报界面 。点击监控界面中的“确定”按钮,关闭提示信息 。3.点击下一步,进入“填写申请表”页面初始化企业基本信息,通过下拉框选择对应的外出经营活动税务管理证明的字轨,带出对应的外出经营活动信息 。4.点击下一步,进入附件资料上传页面,根据业务需求上传相关电子文档 。5.点击下一步,进入预览提交页面,预览填表登记表中输入的内容和附件数据上传所上传的附件数据 。如果检查的数据有问题,点击“上一步”进入相应页面进行修改 。如果数据没有问题,点击提交 。页面显示成功提交信息后,即可完成该事项的申请 。
三、外经证核销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外地证验证流程(以深圳为例):1 。点击新版电子税务局入口 。2.点击右上角的登录 。3.输入帐户密码 。账号是税务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密码是国家税务代码(税务通知中的初始国家税务密码) 。4.单击所有功能 。5.点击注册/确认/优惠/证书 。然后,选择《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进行取消 。6.选择要注销的外汇券号码 。点击增加对外营业和纳税 。填写所需内容 。注意,征收项目只填写国税预缴的增值税 。7.选择办理方式:全程无纸化 。8.上传附件材料 。苹果手机下载客户端使用照片上传功能;其他选项可用于上传本地文件(完税证明和待核销的外经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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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何在网上申请办理外管证?
【缴销外经证需要的资料 网上如何操作外经证缴销,外经证必须核销吗】管理证书网上申请的具体方法如下:1 .纳税人进入网上办税大厅,输入账户密码,确认后点击登录 。2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后,选择第一页签下的“无纸化办公”,打开无纸化办税系统,进入UKey的登录页面 。3输入你的UKey密码登录(为保证信息安全,请确保周围环境安全) 。成功登录后,无纸化税务系统将进入初始化页面 。如果您忘记了UKEY密码,请单击“帮助”按钮获取相关信息 。4选择左侧菜单“公文办理”下的“申请事项”,进入“申请事项”初始化页面 。选择您需要办理的相关业务 。选择后,系统会根据纳税人的相关条件判断纳税人是否符合申请项目 。如果不符合要求,会弹出提示信息 。符合要求的,进入所选文档申请页面,如实填写申请并提交确认 。扩展数据处理的相关规定《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简称《外管证》,又称《外经证》): 1 。发行《外管证》 1 。纳税人在外地县(市)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在外出经营前,由指定纳税人或持单位介绍信的人员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正本)和经营项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向我局指定窗口申请开具《外管证》 。2.《外管证》当场受理,依申请发放 。
条件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决定是否开具,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开具的,须报经主管领导批准 。3. 《外管证》由负责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开具 。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未在我局缴纳的,不开具《外管证》 。由总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分支机构,《外管证》由总机构负责办理 。4. 开具《外管证》必须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有效期限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5. 开具《外管证》后,应及时在《外管证》登记簿中分户分项进行登记记录,并由纳税人签章 。二、《外管证》的核销1. 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或经营地税务机关在有效期内已报验核销之日起十日内,持《外管证》回执联到我局指定窗口办理缴销手续 。2. 纳税人开具《外管证》的经营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反映财务状况进行财务核算和缴纳各税(费),同时补缴在经营地未缴纳的应缴税款 。对认定为审核开票纳税时申报方式的外来建安企业在办理缴销《外管证》手续时,同时按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因各种原因未使用《外管证》的,应全部收齐开具的各联后进行缴销,作作废处理 。4. 纳税人在办理缴销手续后,应及时在《外管证》登记簿中按项进行登记记录,并由纳税人签章 。5.异地纳税或代扣税后,在核销时,应向税务机关留存发票、税票复印件及外管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管证
五、外经证网上办理流程是什么法律分析:进入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然后点击证明管理到外经证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完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
六、网上外经证开错了怎么作废法律分析:1、点击电子税务局新版本入口.2、点击右上角登陆3、输入账号密码,账号为纳税识别号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密码为国税编码(纳税须知上的国税初始密码)4、点击全部功能5、点击登记/认定/优惠/证明,然后再选择《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6、选择需要核销的外经证号,点击增加外出经营情况和缴纳税款情况,填写所需内容,注意征收品目只填在国税预缴的增值税7、选择办理方式:全流程无纸化8、上传附报资料,苹果手机可下载客户端使用拍照上传功能;其他可使用选择功能上传存在本地的文件(需上传完税证明和需要核销的外经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外出经营的,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相应报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这里的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是指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业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在办理过税务登记后,如果有到外县(市)临时开辟营业地,纳税人就必须首先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该证明有一定的期限,按现行规定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证明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到外县(市)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证明的有效期限为一年,因工程需要延长的,应当重新申请 。其次,纳税人应当在到达经营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报验登记,接受营业地税务机关的管理,即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指定的税务机关验证一下纳税主体的合法性,不是重新办理另一个税务登记 。最后,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纳税人应当向营业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按规定结清税款、缴销未使用完的发票 。经营地税务机关应当在此证明上注明纳税人的经营、纳税及发票情况 。纳税人应持证明,在证明有效期届满10日内,回到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证明缴销手续 。一旦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则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而成为营业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固定业户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注明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资料:(一)税务登记证件副本;(二)《外管证》 。纳税人在《外管证》注明地销售货物的,除提交以上证件、资料外,应如实填写《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申报查验货物 。第三十四条 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管证》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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