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证如何作废 外经证在工程所在地如何缴销,外经证在哪里办理

一、《外管证》在国税局开具,在工程所在地的地税局征收?
公司的营业税在地税部门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国税部门缴纳 。如何申请发行《外管证》?《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临时在其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的,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提交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当地税务机关填写的外出经营税务管理证明,接受税务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同一地点连续外出超过180天的,应当在经营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临时在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管证》 。主管税务机关一般是指办理具体涉税事项的税务机关 。根据设定权限的规定,哪一级税务机关办理具体的涉税事务,就是主管税务机关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8〕28号)规定,总机构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或者场所的,适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制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227号)规定,建筑安装企业离开工商注册地或者经营管理地,到县(区)外开工建设的,应当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其经营收入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征税 。否则,所得税由企业项目建设地主管税务机关在当地征收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关于企业外出经营活动的规定,主要目的是将企业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纳入监控范围 。企业申请开具《外管证》后,企业所得税可返回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核算和申报缴纳 。因此,由国税部门负责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外出时临时提供营业税应税服务,纳税人外出时应向其机构所在地地税部门申请开具营业税应税服务证明 。纳税人应向其机构所在地地税部门申请开具营业税应税劳务证明,即纳税人在其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分行业、项目),按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外出生产经营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开具3360同时,纳税人还应注意以下事项《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纳税人应持《外管证》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注销手续 。最后,奉劝楼主,法律太大,目前管不了,尤其是有争议的、不明确的法律法规 。虽然说名义上可以向机构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外管证明,在经营所在地国、地税申请查验也是可以的,但是我还是建议你在国、地税都开具外管证明,分别申请查验,这样才能符合广东地税的要求,
去国税局注销外经证明需要带什么资料《外管证》一式两份 。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付税款的完税证明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开具对外经济证明需要缴纳2%的企业所得税吗?总机构所在城市以外的项目,签订建安合同后,须携带《外管证》总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到《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建造合同0.03%的印花税;如果是国外项目需要发票,你要拿着总公司开具的《建筑合同》和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到国外项目所在地(B市)地税所开具当地的建设发票,缴纳3%的营业税,0.21%的城建税,0.09%的教育费附加,这些都是和当地的税不一样的(各地税率不一样),比如0.01的您在开具发票时缴纳上述税款后,税务所还会将已开具发票的《外经证》交付给您 。取得税务开具的发票后,带回总公司,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票联交给委托方,记账联和《外经证》留在总公司记账 。月底报税时,总公司需缴纳上述对外发票开具的2%的所得税(各地核定征收方式不同) 。当《完税凭证》到期,或开票金额超过对外经济证明金额且项目完成后,必须持《完税凭证》回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续展或注销手续 。

外经证如何作废 外经证在工程所在地如何缴销,外经证在哪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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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证如何作废 外经证在工程所在地如何缴销,外经证在哪里办理】二、外经证的缴销
外国证书的验证程序如下:1 .登录国税网站;2.点击新版电子税务局入口;3.点击右上角登录;4.输入帐户密码 。账号为税务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为国税代码(纳税通知中的初始国税密码) 。忘记密码也可以重置密码;5.点击所有功能;6.点击注册/确认/折扣/证书,然后选择《外经证》进行注销;7.选择要核销的外汇券号,点击增加外发业务 。
情况和缴纳税款情况,填写所需内容,注意征收品目只填在国税预缴的增值税;8、选择办理方式:全流程无纸化;9、上传附报资料,选择功能上传存在本地的文件(需上传完税证明和需要核销的外经证);10、预览提交后,选择手机号发送短信验证码 。业务即可办理完成,查询办理进度及结果可返回主页点击网上申请文书结果查询及领取 。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制定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做好本地区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支持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并组织有关部门实现相关信息的共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
五、建筑工地到外地施工该如何缴税建筑企业到异地承包施工项目的,要在施工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简称《外管证》,又称《外经证》)有关规定:《外管证》的开具1、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经营以前,由指定办税人员或持有单位介绍信人员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经营项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向我局指定窗口申请开具《外管证》 。2、《外管证》于当场受理,根据申请开具条件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决定是否开具,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开具的,须报经主管领导批准 。3、《外管证》由负责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开具 。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未在我局缴纳的,不开具《外管证》 。由总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分支机构,《外管证》由总机构负责办理 。4、开具《外管证》必须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有效期限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5、开具《外管证》后,应及时在《外管证》登记簿中分户分项进行登记记录,并由纳税人签章 。扩展资料: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第十六条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第十七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第十八条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一)开立银行账户;(二)申请减税、免税、退税;(三)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四)领购发票;(五)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六)办理停业、歇业;(七)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第十九条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 。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验证或者换证手续 。第二十条纳税人应当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外管证
六、关于外出经营证明缴销的问题,合同上工期已到并且完工,但如果发票开不出来,外经证也到期了 。如何处理重新续开外经证吧 。把原来的合同拿上,再去主管税务机关开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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