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个人如何享受税收优惠,税收优惠的形式有哪些

一、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1.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所得有哪些?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二)国家发行的国债和金融债券的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偿 。(六)士兵的复员费、复员费和退休费;(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退休干部、工人的安家费、退休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退休费和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应当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协定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收入 。前款第十项免税的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个人转让住房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转让所得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的规定:“四 。个人转让自有住房5年以上且为家庭唯一居住住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3.生育的妇女取得的生育津贴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吗?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的规定:“1 。生育妇女获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者其他生育保险津贴、补贴,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免征个人所得税 。”4.企业职工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的规定,“3 。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的,对企业职工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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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申请个人所得税减税
(一)按照规定申请减免税的个人,应当在按照减免税政策和减免税项目发放个人工资薪金前,向财政部门提交减免税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二)资料提供对于申请减免税的个人,应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1 。申请人本人签署的减免税申请书原件;2.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 。);3.与申请减免税项目直接相关的文件、证件、证明复印件,如被批准为高层次人才的文件、证明,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国际组织授予的文件、证明,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的文件、证明;4.其他相关资料,如证书、合同、协议等 。表明本人应取得相应的收入,以及与减免税项目有关的信息 。(三)报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财务部收到个人提交的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对当月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申请进行初审汇总,拟定公司当月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申请,整理完善相关材料,经领导审批并加盖公章后报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四)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符合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条件的,向公司出具无公章的纳税通知书和纳税人减免税备案表,由公司法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送主管税务机关盖章 。(5)信息披露管理: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和《纳税人减免税备案表》盖章,完成个人所得税减免税备案手续 。财政部门将及时在OA系统和财政部网站上发布《税务事项通知》和《纳税人减免税备案表》 。(六)报销缴费申请人在OA系统或财务部网站查询《减免税备案完成通知书》后,可持报销所需相关材料到财务部办理报销缴费手续 。纳税申报 。1.在申请人完成报销和领取手续后的次月,财务部将在税务局的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中为个人进行纳税申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规定,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取得工资、薪金等收入12万元以上(以当年纳税通知书的金额为准)的个人,应于次年3月31日前办理个人所得税网上纳税申报 。对当年办理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手续的所得项目,申请人应按政策规定申报减免税 。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个人如何享受税收优惠,税收优惠的形式有哪些】三、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一、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待遇1 。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等方面的奖金 。由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外国组织授予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 。债务利息是指个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的利息收入和2009年、2010年、2011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是指个人持有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是指政府特殊津贴
复员费 。7.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上述“所得”,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规定免税的所得 。9. 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以及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 对乡、镇(含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经县(含县)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或者类似性质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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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人工作室在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个人工作室在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如下:1、个人工作室跟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改变了商业模式和个人获取收益的名义,就可以享受到政策 。个人工作室年收入不超过500万,另需缴纳3%增值税及0.3%的附加,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的增值税专票可以抵扣);2、而年收入超过500万的个人知睿财税致力于一站式税务筹划解决方案,利用税收洼地优惠政策,专注解决高收入人群个税高、与企业业务合作无法开具发票等问题,提供合理合法的个税筹划方案和标准化落地执行服务 。3、税收洼地针对入驻的个人工作室,按照收入10%的利润率实行核定征收,通过将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税目转化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企业可以设立一个或多个个人工作室作为公司部分公转私的现金通道,即按0.5%-3.5%征收个人所得税 。只需要通过成立工作室,其性质将转为一般纳税人,同样按照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需缴纳6%的增值税及0.6%的附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6%的增值税专票可用于抵扣) 。帮助企业在税收洼地注册个人工作室,作为企业的业务合作对象,将与企业签定相关合同,该工作室今后将给企业开具发票 。因个人工作室依法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其税收部分只含增值税和个税,个税按照当地税优政策,服务业按照0.5%-3.5%核定征收 。在缴纳以上税费之后,其余部分可自由分配 。对企业而言,这种方式既解决了企业承担过高税负的问题,又没有违反相关法规 。而且,企业全程只需要配合提供相应的材料即可,其他事项由知睿财税全程托管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五、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政策变化亮点:1.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 。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上述公式中,计算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按《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执行 。2. 新设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以上专项附加扣除除大病医疗支出外其他均由单位发工资时按月预扣税款时扣除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支出在次年3月1日到6月30日纳税人汇算清缴时扣除 。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在1月份没有及时将扣除信息报送任职受雇单位,以致在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税未享受扣除或未足额享受扣除的,大家可以在当年剩余月份内向单位申请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 。
六、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法律分析】个税的优惠政策,又叫做附加专项扣除,具体规定如下: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计税,避免了类似月度间波动造成的税负不公平现象 。但国家充分考虑纳税人需求,为政策从单独计税转向合并计税设置了3年过渡期,也有助于企业安排更为合理的薪酬发放方式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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