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务稽查的流程是什么?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高顿网校为您解答:税务稽查工作包括案件整理、稽查、审理、执行四个步骤 。根据citizen的报告,国家税务机关将部门转移到其他办公室,相互分配任务,交换信息,或通过计算机网络分析筛选嫌疑人 。税收征管分局移交的嫌疑人,通过电脑或手工进行排列,然后列出重点检查户 。国税举报中心设在稽查局,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涉税案件举报,填写《举报案件摘要表》 。有权根据《举报案件摘要表》直接填写《稽查人员下户检查批准书》,审核通过后进行检验 。税务检查的检查工作是根据选定的案件,组织检查人员进行有群众在场的检查,采取必要的方法、措施和手段,收集案件的证人、证言和原始书证材料,整理制作《税务稽查报告》直接将案件移送审判的活动过程 。1.检查前,税务检查人员除下列三种情况外,应提前向被检查对象书面开具《税务稽查通知书》,并要求收件人填写《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以便检索存档 。(一)公民举报税收违法行为;(二)稽查机关有理由认为纳税人有税收违法行为的;(3)预告妨碍审计;2.回避制度的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被检查对象也有权要求其回避 。(一)与被调查人有近亲属关系的;(二)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三)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 。3.查询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时,有权“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查询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总体情况” 。也可以向当事人、证人或者其他相关知情人了解相关情况 。询问的基本要求:(1)询问当事人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参加,并出示税务检查证件 。(2)询问当事人时,应有专人记录并制作《税务稽查询问笔录》,告知当事人不如实提供信息的法律责任 。4.查帐(一)税务机关有权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帐簿、会计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在发票检查中可以采取以下方法:A、检查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情况;b、结账发票;c、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和资料;d、向当事人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资料;e.在调查发票案件时,可以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进行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二)税务机关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帐簿、会计凭证、报表、发票和其他纳税资料时,可以采取调取帐簿和实地检查两种方式 。一、调用帐号及相关信息 。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税务检查可以通知被检查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将其账簿、凭证、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送交税务机关进行检查 。b.现场检查 。根据税务检查计划,税务检查人员可以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场所进行税务检查 。实施现场检查前,税务稽查部门的稽查人员必须按制度规定向部门领导进行例行汇报,填写《税务检查人员下户检查批准书》,经批准后实施 。否则,纳税人可以拒绝检查 。5.税务检查中需要证人作证的,证人应当如实提供资料,否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证人的证言材料由证人用钢笔或毛笔书写,并由证人签名或盖章
6.通过调查取证获取与案件有关的原始资料的,凭统一换票单换取发票原件或者凭收据提取相关资料;无法取得原件的,可以拍照、影印、复制,但必须注明原件保存单位(个人)和来源 。原件保存单位和个人应当批注“核对原件”字样,并签名或者盖章 。在检查过程中,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证人以书面形式提供资料,取得书面证言 。为取得帐外调查的原始证据,税务机关应向当事人出具《提取证据专用收据》,并设立《证件复制(提取)单》 。在取证过程中,不得对当事人、证人进行逼供、诱供或者强迫供述;必要时,可以对证据进行技术鉴定 。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销毁原始凭证、讯问笔录和其他证据 。7.税收保全措施检查中需要依法暂缓支付被检查对象保证金的,清当填写《暂停支付存款通知书》表格,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缓支付纳税人的等值税款保证金;依法需要查封被检查对象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在核实权属后,应当填写《查封(扣押)证》表,并附《查封商品、货物、财产清单》表 。封存时,应当加盖统一印章,注明公历年、月、日,并加盖公令;依法需要扣留的,应填写《查封(扣押)证》,出具《扣押商品、货物、财产专用收据》 。税务检查中发现欠税纳税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时向税务机关结清所欠税款或者提供担保 。未结清税款且未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国税发[1997]216号)的规定,办理停止欠税出境申请手续并填写《阻止欠税人出境布控申请表》,请求出入境管理机关停止其出境 。在税款结清之前,你不能离开这个国家 。8.税务机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应填写《解除查封(扣押)通知书》表格,并通知纳税人持《查封商品、货物、财产清单》或《扣押商品、货物、财产专用收据》前来办理解除查封(扣押)手续;如需解除暂停支付,应填写《解除暂停支付存款通知书》通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解除暂停支付 。9.已立案的税务稽查人员正在对未立案的纳税人进行稽查 。
,发现该纳税人已达到了立案的标准,应立即按有关规定办理立案手续,被充案 。立案标准:(1)偷税、逃税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以及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帐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税收流失的;(2)未具有本条第一项所列行为,但查补税额在5000元以上的;(3)私自印制、伪造、倒卖、非法代开、虚开发票、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伪造、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4)其他税务机关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10.签证税务稽查人员在税务检查中应当认真填写《税务稽查底稿》,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证明材料和资料应当注明出处;稽查结束时,应当将稽查的结果和主要问题向被查对象说明,核对查实,听取意见 。税务稽查人员在税务查帐时,应逐笔如实地记录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所涉及的帐户、记帐凭证、金额等细节,全面所映此项稽查工作的情况 。制作《税务稽查底稿》和《税务稽查签证表》,实施稽查结束时,交由被查对象的有关负责人逐项核对并认为,证明无误后签字盖章 。税务稽查审理税务稽查审理,是税务稽查机构立案查处的各类税务违法案件在检查完毕基础上,由专门组织或人员核准事实、审查鉴别证据、分析认定案件性质,制作《审理报告》和《税务处理决定》或者《税务稽查结论》的活动过程 。税务岙查审理工作应由专门的审理机构和专职审理人员负责 。必要时可组织有关税务人员会审 。处理程序:A、简易程序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50元以下罚款,或对法人及其他组织作出1000元以下罚款,适用简易程序,应在发出《处理决定书》之前告知当事人,并听取申辩、陈述的行政处罚程序 。B、一般程序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50元(含)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对法人及其他组织作出1000元(含)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应当向当前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有申辩、陈述,否则,视为放弃权力 。C、听证程序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2000元(含)以上罚款,或者对法人及其他组织作出1万元(含)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力 。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力 。告知适用一般程序及听证程序的涉税案件在作出处罚之前,应告知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同时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允许当事人进行陈述和辩解,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听证对公民处罚两千元以上,对法人及其他组织处罚一万元以上的,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力 。符合上述条件的纳税人,可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天内申请听证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且符合听证条件的,税务机关应当纺织品的证,听证程序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及温国税法(1998)88号文件规定组织 。执行执行人员将《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被查对象,并监督其执行 。被查对角拒不履行纳税义务的,执行人员可填制《税收保全措施审批表》,报经县以上局局长批准后,依法对被查对象采取税收强制措施,必要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作为全球领先的财经证书网络教育领导品牌,高顿财经集财经教育核心资源于一身,旗下拥有高顿网校、公开课、在线直播、网站联盟、财经题库、高顿部落会计论坛、APP客户端等平台资源,为全球财经界人士提供优质的服务及全面的解决方案 。高顿网校将始终秉承”成就年轻梦想,开创新商业文明”的企业使命,加快国际化进程,打造全球一流的财经网络学习平台!高顿祝您生活愉快!如仍有疑问,欢迎向高顿企业知道平台提问!
文章插图
二、税务稽查怎样做到取证合法税务案件稽查取证的合法性,对于正确行使税务行政处罚权至关重要 。只有坚持稽查取证的合法性,正确掌握稽查取证的方法,完善稽查取证的程序、内容,才能正确行使税务行政处罚权,有力打击偷逃税违法犯罪行为 。1、证据来源要合法 。税务稽查取证从来源上可分为外部证据和内部证据 。外部证据是税务稽查机关对纳税人、税务案件当事人有关纳税情况调查时取得的证据,如财务会计核算资料、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合同协议、中介机构取得的评估报告、现场勘验笔录,以及知情人的证人证言、谈话询问笔录等等;内部证据是指在税务机关内部取得的与纳税人、税务案件当事人有关联的证据资料,包括纳税申报表、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税款缴纳情况登记表、其他纳税资料等,但举报材料不能作为税务稽查的证据 。2、取证方式要合法 。税务稽查的取证必须坚持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 。这是因为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主体无明文规定的行政行为违法,民事主体无明文禁止的行为则合法 。”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行政主体可以作为的,行政机关不能实施,若实施了就是违法,违法取得的证据当然无效 。要严格区分税务稽查与司法搜查的界限 。税务稽查是在纳税人配合的情况下,税务机关有权就法律授权的检查项目和范围进行检查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八条只授权税务机关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对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所以在没有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通过强行搜查和秘密侦察得来的证据为非法,非法取得的证据即为无效 。3、取证期限要合法 。这个期限应该是在税务稽查机关下达《税务稽查通知书》之后,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并在纳税人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之前 。这是因为《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等法律都规定在行政当事人提出复议或诉讼以后,调查机构无权自行向纳税人和其他证人取证,用此类方法取得的证据无效 。4、取证内容要真实合法 。证据必须能够真实反映客观事实,能够再现过去发生的事情 。税务稽查中的举报材料,是启动稽查程序的一项较为常见的起因,但从其来源和内容看无法作为稽查中的证据 。举报材料是否真实,是需要稽查人员通过调查加以证实的 。所以,合法的证据是稽查人员在调查中收集的 。此外,纳税人、当事人出于扩大其社会影响,通过媒体向外界公布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数据,不能作为稽查工作的证据 。
三、税务稽查的流程税务检查的程序1.选案 。主要通过采用计算机选案分析系统进行筛选,采取人工归集分类、比例选择或随机抽样进行筛选,根据公民举报、上级交办、有关部门转办、交叉协查、情报交换等资料确定检查对象三种方式 。其中,涉税举报是查处涉税违法案件重要来源之一 。2.检查 。税务检查机构一般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查对象,向被查的单位和个人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告知其检查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情况等,但有下列情况不得事先通知:公民举报有税收违法行为的;稽查机关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违法行为的;预先通知有碍稽查的 。税务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应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向被查对象、证人及利害关系人了解情况,提取和索取物证、书证,进行实物或实地检查等 。3.审理 。在实施检查完毕的基础上,由税务机关专门组织或人员核准案件事实,审查鉴别证据、分析认定案件性质,作出处理决定 。对数额较大、情节复杂或征纳双方争议较大的重大案件,税务检查机构及时提请所属税务机关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集体审理,确保案件定性和处理的准确、适当 。4.执行 。税务检查事项完毕后,税务部门应及时将《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纳税人,并督促被查对象将查补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及时、足额缴入国库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
文章插图
四、举报了一单位偷税漏税,稽查局现告知立案了,接着稽查局会怎么查这单位?都会有哪些程序?一举报一个单位偷税漏税,税务稽查已经立案 。说明你举报时有证据,如果你没有证据 。税务稽查不一定会去调查 。现在税务稽查局会根据你提供的证据,对这个单位进行调查和取证 。如果调查下来却有偷税漏税行为,罚税比例是非常高的,如果严重法人代表还会追究刑事责任 。
五、税务稽查是怎样的?由于行业特点和税务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内,税务部门主要以合同契约、会计账簿、凭证报表等书证作为涉税案件定案证据的主要形式,其他形式的证据除询问笔录可作为辅助证据外,基本没有被应用和采纳 。但随着电子取证技术在税务稽查中的应用,电子证据开始成为辅助办案的新的有利手段 。目前我国仅有少数税务部门将电子取证技术应用于日常办案中,而大部分稽查人员仍然依靠多年的稽查经验和传统的取证手段,这与复杂的稽查环境十分不匹配 。此外,就发展历程而言,我国的电子取证虽不及国外发达国家久远,但在电子取证技术研发上却保持国际领先水平 。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效率源科技为例,其针对税务稽查办案特点和电子取证难题所推出的以Data Compass数据指南针为主的“3+1取证方案”及Data Copy King多功能硬盘拷贝机的“快速拷贝方案”,不仅对当前我国税务稽查面临的电子取证难题,如故意提供无法正常运营的坏盘严重的磁盘以及在时间有限的情况下如何快速拷贝重要资料等情况都具有良好表现,而且获得国际专业机构一致认可 。据了解,此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取证设备不在少数,不仅可以避免稽查部门在税务稽查工作中面临“有账无可查”的尴尬局面,也为我国的税务稽查工作提供了与国际领先水平相匹配的电子取证的保障 。
六、省税务稽查是如何去企业检查的,前期要做哪些工作?比如远的地方,是不是也要去检查?各级税务稽查去企业检查或者调查,或者通知相关事项,都必须安排两人以上,带上自己的检查证和加盖本稽查局公章的《税务检查通知书》或者《税务事项告知书》,否则企业有权拒绝 。不会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方式通知企业或者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资料 。凡是要求企业通过微信、QQ等网络方式通知企业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那肯定是骗子 。税务稽查进入企业检查前,肯定要确定检查人员,掌握被查企业的基本情况、纳税情况、其他与检查有关的情况,总之要对企业情况有一定的分析研判,准备进入企业所需的通知文书,等等 。与远近没有多大关系 。如果确定了检查对象,再远也要去的 。
【抽样取证法律规定 税务稽查如何抽样取证,税务稽查取证章样式】
推荐阅读
- 罪犯交不起罚款怎么办 国税总局如何追缴欠缴罚款,犯罪不交罚款会怎么样
- 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如何查询,增值税申报结果怎样查询
- 红米3SMIUI10 9.3.7 FIRE
- HTC Salsa G15
- HTC Desire 816D 刷机包
- M8Sw HTC One E8刷机包
- HTC Desire V
- HTC G22 刷机包
- HTC EVO 4G+ 刷机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