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目录:
???ES6简介
一:走进面向对象
二:类和对象
三:创建类与生成实例
四:constructor 构造函数
五:类中添加共有方法
六:类继承 extends
七:super关键字
7.1 构造函数内的 super 使用
7.2 super 调用父类的普通方法
八:类中 this 的指向
如果我们在类方法中需要用到构造函数中的 this 指向怎么办?
ES6简介:一:走进面向对象 学过编程语言例如C++,Java等等的小伙伴都或多或少接触到过面向对象 ,也都明白面向对象(OOP)和面向过程(POP)各自的优劣,下面卡卡西先带大家回顾一下二者各自的优劣
ES6 是 JavaScript 语言的下一代标准,全称ECMAScript 6.0,ECMAScript 是JavaScript语言的国际标准,JavaScript是ECMAScript的实现,ES6 使得 JavaScript 语言可以用来编写复杂的大型应用程序,成为企业级开发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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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过程(POP):二:类和对象 在 Java Script 中,万物皆为对象,对象是一组相关属性和方法的集合,一个字符串,一个数组......万物皆为对象
面向对象(OOP):
- 优点:性能较面向对象而言更高,适用于与硬件联系紧密的操作,如单片机等
- 缺点:不易维护,不易拓展,不易复用
面向对象的思维特点:
- 优点:由于面向对象有封装,继承,多态等特性,导致其更易维护,易拓展,易复用
- 缺点:性能相较于面向过程低
总而言之,我们可以这样理解面向对象与面向过程,面向过程是一份鸡汤排骨面,而面向对象是一份清汤面,想让其成为鸡汤排骨面就放入鸡汤排骨,想让其称为番茄面就放入番茄,,是不是更好理解了呢?
- 面向对象的思维特点就是:抽取事物的公共属性公共方法封装成一个类,然后对类进行实例化,例如我们生产手机,我们先将手机公共的属性方法例如打电话,发短信封装为一个类,在实际生产时我们只需要实例化生成手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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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有如下特点:三:创建类与生成实例此版块我们学习创建类与对象的实例化
【ES6|零基础玩透 ES6 基础入门第一天 ------ 面向对象(一)】
- 对象由一系列属性和方法构成
- 对象的属性即对象拥有的特征,专用名词为属性
- 对象的方法即对象拥有的行为,专用名词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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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有如下特点:
类是ES6中新增的概念,可以使用class声明类,再用该类实例化对象
- 类抽象了对象的公共部分,例如手机都有打电话发短信功能,那我们就可以创建一个类,里面的方法为打电话发短信,我们生产手机时生产哪个牌子的就用该类实例化一个对象即可
- 对象是特指的某一个对象,而类是泛指的
基本书写格式:(此处举例类名为 Animal)四:constructor 构造函数constructor 是类的默认构造函数,用于传参并返回给实例对象,在使用new生成实例对象时自动调用该方法,如果没有在类中明确写出该方法,则系统也会默认创建一个该方法
//创建类
class Animal {
........
}
//实例化对象dog
var dog=new Animal()
注意点:
- 类名最好首字母大写!!
- 类名后直接跟花括号,不需要加小括号
- 实例化对象必须使用关键字new
- 实例化对象要加小括号
- 要先有了类,才能对象实例化,因为在es6中没有变量提升
基本书写格式:(以参数为uname为例)五:类中添加共有方法类中不止只会有constructor构造函数,还会有普通的共有方法
constructor (uname){
this.uname=unam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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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参过程:
注意点:
- 第一步:在 new 实例化对象时就会调用 constructor 构造函数,并把参数 '旺财' 传递给构造函数的参数 uname
- 第二步:于是 uname 就把旺财传递给了 this.uname
- 第三步:this 指向的就是创建好的实例化对象,于是对象 dog 就有了 uname=旺财
- 类内的方法不需要加 function
- 类内的共有属性和方法的使用一定要在前面加 this(非常非常非常重要)
基本书写格式:六:类继承 extends 面向对象三大特点:封装,继承,多态,这里我们讲解继承,继承顾名思义,就是一个子类可以调用父类中的内容
eat(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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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点:
- 可以有参可以无参
- 类中的多个方法之间不需要逗号分隔
- 类中的方法不需要加 function
继承书写格式:(此处举例子类继承父类)七:super关键字super() 作为函数调用时就代表父类的构造函数,ES6要求子类构造函数必须执行super()
class Son extends Fathe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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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传参情况的,可能需要用到super关键字,下一个内容将讲到
7.1 构造函数内的 super 使用 在开始讲解super前我们先看一个报错案例:八:类中 this 的指向
例如我们要调用父类的加法函数,但是在子类实例化传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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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错原因分析:
2. 使用 super关键字 更正错误
- 第一步:我们实例化了对象son1,new的同时会调用son类的构造函数,并把参数1和5传递给子类的构造函数中,子类构造函数中的this指向对象son1
- 第二步:而对象son1调用父类sum函数时,sum中的this.x与this.x指向的是父类的构造函数中的值,所以会报错
只需要将子类构造函数内加入super()关键字并传参进去即可,实际内部产生了以下步骤:
- 第一步:实例化传参给子类构造函数,构造函数内的函数会自动调用,于是调用了super方法
- 第二步:子类构造函数内的值传递给了super(),super实际上为调用父类构造函数,于是参数传递给了父类构造函数
- 第三步:父类sum方法的this指向的是父类构造函数内的值,而此时已经通过super传入了值,故不会再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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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造函数内使用super注意点:
7.2 super 调用父类的普通方法 在继承中调用普通方法,我们要记住一个 就近原则 ,那就是在继承中调用一个方法时,要先看子类自身有没有该方法,如果子类自身有而父类没有,就调用子类自身的,如果子类自身没有而父类有,就调用父类,如果都有,就会默认调用子类的,父类的则可以使用super调用
- super 必须放在子类的 this 之前
下面我们举例继承中父子同名的方法的调用:
- 格式:super .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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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就做到了即调用了父类的也调用了子类的同名方法
类中的this指向问题:创作不易,给个三连支持下吧!!
那如果我们在类方法中需要用到构造函数中的 this 指向怎么办?
- constructor 中的 this 指向的是创建的实例对象
- 类的方法中的 this 指向的是方法的调用者
例如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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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按下按钮后得到了 undefined,这是因为,由于是按钮调用了类内的方法 eat,所以 eat内的 this 指向的是这个按钮 btn,而不是实例化对象,由于按钮 btn 没有 uname 属性,所以输出了 undefined
解决方案:
由于我们需要得到指向实例化对象的 this,所以我们需要得到构造函数内的 this,故而只需要将构造函数内的this 赋值给一个变量,在类方法内调用时不再用 this 指明,而用赋值了指向实例化对象的变量即可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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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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