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中政府部门的支持措施

1. 政府提供财务与行政支持
各级部门可根据自身财力状况,发起设立PPP引导基金,然后通过股权、债权等形式为PPP项目提供初始资金支持,在项目条件优化后择机市场化退出,同时起到撬动社会资本的作用。
【PPP模式中政府部门的支持措施】地方政府可以在符合《预算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PPP项目融资提供增信或者资源支持措施,如建设阶段的政策支持、生产经营阶段的最低额采购保证等,促成项目初期或者运营期实现更低成本的融资,提高PPP项目的运行效率和成功率。
政府行政配套措施不仅包括并联审批机制,同时也包括了加快推进项目选址、用地审批、环评审批、审核批准等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加强政府投资引导,优化政府投资方向,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
2. 政府部门承担必要的项目风险
政府部门主要承担法律风险、政策风险、最低需求风险等。
3. 政府部门维护公平的利益分配机制
公私双方通过协商,就特许经营合同中的利益分配问题达成共识,明确利益分配方案与机制,通过签订协议来约束各方行为。
4. 政府应当鉴定旅行契约精神
政府部门必须建立透明公开、可预期的政策制度安排,通过重合同、守信用、尊契约的表现,为PPP模式的有效推进营造有利的法治环境。
5. 政府应当对项目运行进行有限监管和监督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