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法的具体方式 电商示范法是什么,做电商

一、什么是电子商务法
电子商务法是指调整电子商务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个新的综合性法律领域 。这个概念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电子商务法规范的是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第二,电子商务法规范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第三,电子商务法调整的是通过电子行为进行的民商事活动,因此未通过电子行为进行的民商事活动不属于电子商务法的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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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法的具体方式 电商示范法是什么,做电商】二、什么是互联网公约?电子商务法?
2004年6月18日,遵循“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基本原则,我国制定了《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元,用于建立我国互联网行业自律机制,规范从业人员行为,依法促进和保障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 。作为中国互联网协会公约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公约的实施 。《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经公约主办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签字后生效,并在生效后30日内由中国互联网协会向全社会公布 。中国互联网行业从业者接受公约自律规则的,可以申请加入公约,成员单位也可以在通知公约实施机构后退出公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是由交易形式引起的各种商事交易关系的总称,是政府调整、企业和个人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通过信息网络产生的与这种商事交易关系密切相关的社会关系和政府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 。扩展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权益保障1 。搭售一定要有明显的提示 。针对这种令人讨厌的搭售行为,电子商务法草案三审稿增加了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2.保证押金的顺利退还 。针对退押金难的问题,草案三审稿增加了以下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退押金的方式和程序,不得设置不合理的退押金条件 。消费者申请退还保证金,符合退还保证金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3.对“扼杀大数据”说不 。三审稿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点向其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还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点的选项,尊重并平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个人信息保护有待加强 。草案指出,电子商务经营者收集和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则 。对此,在小组审议中,不少委员提出,应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
三、电子商务的内涵是什么
电子商务的内涵是将商业价值链的所有环节转移到互联网上 。因此,人们认为电子商务起源于广告营销和网络零售,但它不仅仅是网络零售或网络购物 。电子商务可能会改变地区和城市之间的传统优势和竞争格局,为落后地区的跨越式发展提供新的可能 。传统区域和城市的竞争优势是地理位置、交通环境、自然资源、制度等 。尤其是地理位置和制度优势最为明显 。而电子商务提供了跨区域的线上全国统一市场,抹平了地区间的制度差异,地理位置并不重要 。扩展资料:电子商务的优势:1 。降低交易成本:一是通过网络营销活动,企业可以提高营销效率,减少促销费用;其次,电子商务可以降低采购成本,因为借助互联网,企业可以在全球市场上寻求价格最优的供应商,通过与供应商共享信息,可以减少中间环节信息不准确造成的损失 。2.降低库存:基于信息技术的电子商务可以改变企业决策中信息不准确、不及时的问题 。通过互联网将市场需求信息传递给企业进行决策和生产,并将企业的生产信息即时传递给供应商及时供应,实现零库存管理 。来源:百度百科-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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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什么是电子商务,什么叫电子商务?
五、什么是电商?
什么是电子商务?我们不用专业的词汇来解释 。说白了,电子商务就是在互联网上销售产品的商业活动,是把现实生活中的商业活动搬到虚拟世界中进行的 。这种交易非常方便快捷,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界限,是对传统商业形式的巨大变革 。目前,电子商务在中国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电商商家?现在做电商的人不少,但是很多做电商的人其实水平很差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他们缺乏一种思维,对用户体验的认知,对互联网用户行为的分析,以及透彻的理解,这些都是很大的不足 。很多玩电商的人只是靠感觉去做,往往会出现事倍功半的局面 。电商的核心玩法之一就是网站SEO 。如果你能学会网站SEO,打造优秀的SEO用户分析思维,那么你就能抓住电子商务的本质,这也是快速提升自己的捷径 。解释什么是SEO 。你需要一个平台来玩电商,比如一个网站常用,要让一个网站有价值,你得通过SEO来获取流量 。所以做电商不学SEO就像鸟没有翅膀,怎么变成鸟 。你可以来我们组:先写下这三个数字:372,再写下中间三个数字:716,最后写下这三个数字:812 。按此顺序连接它们,组就会出现 。我们每晚都在这里进行SEO和冥想 。
维方面的课程,对于做电商的人是很有帮助的,当然如果你不想做电商,不想让自己的人生有一个新的改变,那么就不要来了,等待被淘汰的命运吧 。三致那些弱智的电商人之九大思维1.流量为王现实:消费者在鼠标移动见可以看多种产品,消费者为什么买你缺陷:只解决把产品摆到消费者面前的简单问题,没解决核心问题:如何铺到心中,让消费者在众多同类产品种选我改进:这种情况一般是领导者思维高度不够造成的,没有给产品一个犀利的差异化表达和位次表达……莫要寄希望于你的下属或者服务商,他们的存在就有他们自己的生存之道,永远不可能像你一样 2.数据第一现实:数据,无论是销售还是平台,都属于历史,而历史是任何人都可以玩弄的 。她只能展示给你些规律的大众常识,却无法给你决定的智慧缺陷:数据是科学的,理智的,而人却是带有感觉的的,至少在消费上就是改进:别太在意数据商、服务商的说辞,除非你想知道一些常识的东西,或者,你也想转行加入他们 3.电商太乱现实:现在的电商太乱,各种商业模式、营销手段让人晕眩,电商人追累了……缺陷:心在哪里,你就会哪里……注意力会早晚把你也绕进去,不满这个世界,只会苦了你自己,发展才是王道改进:如果不乱的话,电商哪里有你玩的地儿?乱是机会,乱才有作为!4.凡事讲对错现实:电商转型期,大平台举措不断,电商人开始慌了,骂了,甚至是开始反抗了……缺陷:缺少对市场规律的必然把握,遇事不想解决却讲对错,却不知讲对错本身就是错!改进:提高自身境界、格局,实事求是,在商场中,风险始终都在,谁预先规避谁就是胜者 。莫把自身生存问题建于对他人的感性因素之上,包括所谓的信任(说给中小卖家和马云) 5.寻求蓝海现实:想在电商创业的或者做分销的人,一直在找所谓的蓝海区域……孜孜不倦缺陷:长远意义上讲,没有所谓的蓝海,你所求的只是先机而已,商场无捷径,莫把人性弱点带进来,因为这会影响到你的工作激情和思考方向改进:无论哪个行业,蛋糕都不会是无限大,要认识到,要生存下去必须竞争 6.稳步发展现实:很多行业老大都说自己现在稳步发展,现在的中小电商们也在说自己稳步发展,还未达到九五之尊呢,就开始亢龙有悔了……缺陷:稳步是对于那些大鳄们说的,他们的稳步发展的数字 是一年百亿、千亿利润,我们电商凑什么热闹,在中国,据我所知就连海尔、联想现在都不敢这么说,他们都是几年内近万倍的发展速度 。市场中,要么大生要么大死,没有中庸改进:新行业,几十年内谈稳步都是扯淡 。速度!只有速度!未来市场如何,就看跑在最前沿的人和跑的最快的人 7.团队文化现实:现在很多的电商,由于员工的年轻化,动不动就拿团队文化说事儿缺陷:有些话是必须说的,但与商业本质相违背的,别绕着绕着把自己绕进去了……文化是左右人行为的东西,有些东西是累计了几千年的,一般人玩不起……改进:员工既然是员工,本来就是商业一部分,逐利是本分 。对他们来说,工资没有多,只有应更多更多……如果你没有大魄力、大思维改善他们几十年沉积的思想,还不如给钱来的实在~~ 8.人才难找现实:现在电商人才需求大,从技术到服务,都需要很多 。简直闹饥荒缺陷:你不能靠优秀的人才取胜,必须靠优秀的方法取胜……改进:现在的电商领导人,有时候缺乏一种化繁为简的能力,从现在对运营人才的渴望便知,无论是庸才、人才还是天才,只要他是个人,是你的员工,就有着喜欢工作简单却领高薪 。初出茅庐的大学生倒是冲劲十足,喜欢一肩挑,你敢给予全责吗? 9.公平的市场生态环境现实:随着前年有人喊出了所谓的公平、电商生态圈概念,电商人和媒体人便一哄而上,呼声越来越高,但不公平体现却越来越多缺陷:缺少对商业本质的认识,有了电商基因,失去了商业天分 。市场本来就没有主人,谁抢到就是谁的改进:作为一个商人,在这个世界上,必须明白一点:商业之所以是商业,本质就是不公平 。如果公平,就不该有利润!要想发展,有些思维不改变,有些东西必须打破,有些血和汗水必须流那些顽固的人,给你个团队你会把他们带到万劫不复给你项目你会做的祸国殃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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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电子签名法对我国电子商务的影响一、电子签名与电子商务交易1995年7月,一个名叫杰夫·贝索斯的美国青年在西雅图市郊一栋租来的房子里,以%& 万美元的第一笔投资创业成立了一家网上销售书籍的公司,这就是电子商务的鼻祖,后来赫赫有名的亚马逊书店 。亚马逊书店宣告了一种新的经济模式—— — 电子商务的诞生 。电子商务自其出现之日起便迅猛发展 。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2002年电子商务和发展报告》的数据,到2002年全球电子商务交易额(包括B-B电子商务和B-C 电子商务)已经达到6153亿美元,并且还在以惊人的速度快速增长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签名应运而生 。所谓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通俗地说,也就是通过密码技术对电子文件所进行的电子形式的签名 。电子签名运用一定的加密技术,将签名人信息转化为加密状态,并在需要时进行解密还原 。电子文件在经过电子签名后,就可以用来识别签名人的身份以及文件内容是否是签名人所认可的原本内容 。电子签名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起着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 。道理很简单,如果没有电子签名,那么电子合同如何签订?电子商务交易又从何谈起呢?因此,电子签名是电子商务开展过程中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传统的法律文本是以纸张为介质,以当事人的手写签名为认定标准,在长达几千年的人类文明中,这被认为是一个极其自然、没有人会发生任何疑问的规则 。但是,电子签名的出现提出了新问题:首先,电子签名能不能具有和纸面签名同样的法律效力?其次,什么样的电子签名才能成为有效的电子签名?同时,还有其他方面的一些问题,如电子签名的安全性、电子签名人的行为规范、电子交易中的纠纷认定等等 。所有这些问题都带来了法律上的空白,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使得相关立法成为必要 。因此,电子商务产生不久,一些发达国家就相继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 。1995 年美国犹他州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电子签名法,1996年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制定了《电子签名示范法》,1999年欧盟制定了《电子签名指令》,2000年美国制定了《国际国内商务电子签名法》,日本出台了《关于电子签名及认证业务的法律(电子签名法)》,新加坡、韩国等许多国家也制定了相关法律 。到目前为止,全世界有40多个国家制定了有关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对规范电子签名活动、保障电子交易安全、维护电子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二、我国《电子签名法》的内容与特点为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给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在经过数年的酝酿和准备之后,我国从2003年4月开始了电子签名法的起草工作 。在起草《电子签名法》的过程中,我国充分借鉴了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及美国、欧盟、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的有关立法,并广泛听取了国内电子商务和法律方面专家的意见 。2004年4月2 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首次对电子签名法草案进行了审议,中间又经过两次修改和审议,最终在8月28日通过了《电子签名法》,并决定于2005年4月1日起实施 。我国《电子签名法》明确和规范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 明确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法》明确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这样,电子签名便具有与手写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承认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书具有同等效力,从而使现行的民商事法律可以适用于电子文件 。2. 明确了电子签名所需要的技术和法理条件 。电子签名必须同时符合“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等若干条件,才能被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这一条款为确保电子签名安全、准确以及防范欺诈行为提供了严格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规定 。3. 对电子商务认证机构和行为做了规定 。电子商务需要第三方对电子签名人的身份进行认证,这个第三方称为电子认证服务机构 。认证机构的可靠与否对电子签名的真实性和电子交易的安全性起着关键作用 。考虑到目前中国社会信用体系还不健全,为了确保电子交易的安全可靠,《电子签名法》规定了认证服务市场准入制度,明确了由政府对认证机构实行资质管理的制度,并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提出了严格的人员、资金、技术、设备等方面的条件限制 。4. 明确了电子商务交易双方和认证机构在电子签名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和行为规范 。如对电子合同中数据电文的发送和接收时间、数据电文的发送和接收地点、电子签名人向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申请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的程序、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服务的原则、电子签名人或认证机构各自应承担的法律义务与责任等问题,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5. 明确了“技术中立”原则 。这次立法借鉴了联合国电子签名示范法的“技术中立”原则,只规定了作为可靠的电子签名应该达到的标准,没有限定使用哪一种技术来达到这一标准,这为以后新技术的采用留下了空间 。6. 增加了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法律责任的条款 。“负责电子认证服务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立法明确指出追究不依法进行监督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这是国外电子商务立法中所没有的,也是针对目前我国市场信用制度落后、电子商务大环境不完善而特别需要加强监管的国情而实际做出的 。三、《电子签名法》将推进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电子签名法》的出台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一座里程碑,它对保证电子商务交易、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而且对今后电子政务以及未来全面的社会信息化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从国内外的发展实践来看,电子商务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企业上网,企业建立网站在互联网上发布各种企业和产品信息;第二个层次是网络营销,企业通过网络来搜集市场信息和商业机会,进行产品推广和销售;第三个层次是标准化网上交易,即包括签约、支付等的一系列交易程序全部在网上完成 。现在发达国家电子商务发展已经达到第三个层次,而我国电子商务进展缓慢 。这里面原因很多,但缺少相关法律保障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制约因素 。在没有相关立法保障的情况下,网上签名签约无法进行,网上交易无法开展,企业只好采取在网上沟通信息、然后以传统方式完成交易的这样一种“土洋结合”的方式,使我国电子商务只能停留在企业上网和网络营销的层次,而无法向更高一级的层次发展 。《电子签名法》的出台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它解决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这一基本问题,并对电子商务认证机构、电子签名的安全性、签名人的行为规范、电子交易中的纠纷认定等一系列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有了《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电子商务发展中的许多问题就有了解决的依据,真正的网上交易将会逐步发展起来,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些问题也会在发展中逐步解决,我国电子商务将会很快走出无法可依、盲目无序的状态 。虽然《电子签名法》已经出台,但是也要看到,电子签名应用要真正铺开还有一些实际问题需要解决,比如认证标准问题 。从国外经验来看,即使在电子商务最发达的美国,电子签名的技术标准在很长时间里也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迟滞了电子商务的发展 。现在国内已经有’” 多家各类的电子商务认证机构,这些认证机构采用的认证标准并不统一,有以非对称密钥加密系统为基础的电子签名系统,有以生物识别技术为基础的电子签名系统,还有其他一些标准 。这些采用不同标准的电子签名认证系统要实现互联互通,还有大量的问题需要解决 。同时,从电子商务发展的整体环境来说,电子商务发展涉及到许多因素,如网络安全环境、市场信用制度、商业行为习惯等,我国电子商务的基础环境还很不完善,电子商务要充分发展起来还需要很长的一段时期 。现在各方面需要做的,是要大力做好《电子签名法》的宣传、推广和落实工作,以《电子签名法》出台为契机,积极引导国内电子商务发展,使电子商务发展逐步上速度、上台阶,迈上规范、标准化和快速发展的道路 。根据《电子签名法》的规定,现在电子签名还只适用于企业电子商务活动 。但从国外的经验来看,电子签名同样适用于电子政务领域,今后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也离不开电子签名 。不仅如此,随着信息化建设的加速,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领域越来越宽,应用也越来越深入,电子签名的应用范围也会越来越广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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