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反映:职业培训学校 乱现象!官方回应

网友反映:职业培训学校 乱现象!官方回应

近日 , 有网友反映关于职业培训学校 乱现象的问题 , 网友表示山东省职业培训学校设立标准已经出台(鲁人社规〔2021〕3 号) , 但是目前绝大部分学校都达不到标准第八条所明确要求的“办学场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 并取得相应的消防验收证明材料” , 第十四条明确要求的“任课教师应持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教师培训合格证或教育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规定 , 但监管部门一直没有处理 , 目前仍然都在继续办学 。 既然新的办学标准已经出台 , 更加规范了职业学校办学 , 为什么不针对目前的职业培训学校的乱现象进行关停查处?人家烟台市2021年8月17日就专门下通知限期整改“对已经批准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 按照新的《山东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进行整改 。 整改工作由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行政审批服务部门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核验 。 整改不到位的 , 暂停办学 , 待整改到位、核验通过后恢复办学 。 ”
对于网友反映的问题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职业培训机构建设的关注 。 今年以来 , 我市不断加大对职业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 , 自8月中旬开始 , 按照新的《山东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等文件规定组织开展了职业培训机构年度专题监督检查 , 各县(市、区)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职业培训机构进行整改 , 并将有关监管信息推送给行政审批部门 , 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 下一步 , 各级人社部门将持续加大对职业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 , 有关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问题的具体线索可以给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 , 电话:2967398 , 邮箱:rsjzynljsk@ji.shandong.cn , 我们将第一时间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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