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受侵害与穿着没有必然关系

女孩穿露脐装被陌生女子说不得体 , 为何21世纪了 , 女性还没有穿衣自由?
一个女人穿着露脐装坐电梯 , 突然被一个陌生的阿姨上下打量 , 指责这个女人穿着不得体 , 说到底你父母喜欢吗?女孩回答说 , 我爸妈觉得我穿的很好 。女子反应过来后 , 发现她还是很生气 , 很不解 。现在是21世纪了 。难道女人没有穿衣服的自由吗?所以把视频发到网上也引起了数百万网友对这个问题的思考 。有网友表示 , 这位大妈明显是嫉妒这位姑娘年轻貌美身材好 , 所以有资本穿得这么暴露 。所以这位大妈说的话不合适 , 分明是嫉妒的酸话 , 是女人之间的较量 。也有网友表示 , 每个人都有穿衣的自由 。他买的衣服穿在自己身上有什么问题?他凭什么要被别人评头论足 , 指指点点?如果他遇到这种情况 , 他必须回去 。有网友说现在都21世纪了 。怎么还会有人裹着小脑 , 道德绑架这么严重?穿什么是他们自己的事 , 父母管不了 。他们怎么会被一个陌生的阿姨管理 , 被她的道德绑架?也有网友给出了温馨的建议 , 说女生在外面最好不要穿太暴露的衣服 , 白天也最好穿暴露的衣服 , 身边要有人 , 不然很容易被色狼盯上 , 真的会影响不好 , 后悔一辈子 。看到这样的事情 , 我并不认为这位阿姨是在教育她 , 因为她的话里没有作为大龄女性对年轻女性的爱 , 不是保护她 , 而是一种歧视 , 一种偏见 , 一种鄙视 , 甚至连表情和语气都不尊重 。所以 , 我也觉得这个女人做的不错 。对于这个自我感觉良好的封建大妈 , 不仅要回去 , 还要把视频发给小区业主 , 让大家知道小区里有这么一个爱管闲事的大妈 。但我也希望女性的着装自由是有限度的 。虽然这个女人的穿着没什么问题 , 但是如果一个女生晚上一个人穿得非常暴露 , 很容易给自己带来麻烦 。无论她多么强调自己的着装自由 , 她都会后悔的 。

女性受侵害与穿着没有必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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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采取胁迫手段 , 强行与成年男子发生性关系 , 如何定性?
生活中 , 我们都听说过是男人逼女人发生关系 , 但这次是女人逼男人发生关系 。女性不会被判定为强奸罪 , 但这样的行为已经是犯罪了 。目前可能被法院判定为故意伤害罪和强制猥亵、侮辱罪 。只是这样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 处于犯罪的境地 。这个女人在一家公司工作 。一个女的很喜欢公司里的一个男的 。她向那个男人示爱 , 但是那个男人拒绝了 。女人也不懂 。她觉得女方追男方的夹层纱是对的 , 但是男方总是拒绝自己 。被逼无奈的女人尽了最大努力 , 但最后她认为强迫男人和自己发生性关系是不可想象的 。而且双方都是成年人 , 男方也不想和女方发生关系 。所以他非常害怕看到男方强行猥亵女方 , 最后选择了报警 。女子的这种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 但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 属于犯罪情节 , 法院可能会以故意伤害罪和强制猥亵、侮辱罪判决 。是犯罪 , 还有故意伤害罪和强制猥亵侮辱罪 。对于强奸罪 , 是因为男方强迫女方才构成的 。受伤后 , 这样的行为就是犯罪 。但如果女方强迫男方发生性关系 , 这样的行为不一定会被认定为强奸 , 只能说违反了法律 , 是犯罪 。而且女方已经属于被强迫的男方 , 构成故意伤害罪 , 也是强迫猥亵、侮辱罪 。对于这样的情况 。只要是强迫对方 , 都是犯罪行为 。为此 , 女方的行为会受到法院的审判 , 她会得到自己相应的制裁 , 因为她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一定的代价 。总结这件事 , 可以说是女性强迫男性与自己发生性关系 , 但这样的情况不构成强奸罪 , 属于犯罪行为 , 属于故意伤害罪 , 属于强制猥亵罪 。
女性受侵害与穿着没有必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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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不是有一条法律规定 , 女性穿着衣服不能低于30% 。
没有这样的法律 。只要你喜欢 , 你可以不穿衣服不穿裤子 。对于着装 , 只有道德、观念、习俗的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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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新规引争议 , 女性究竟有没有穿衣自由呢?
比如中国的男性网民喜欢评论女生的长相/衣着;比如文章说 , 女孩子的身体是自己的 , 穿什么应该自己决定 , 别人无权指手画脚;比如女生被性侵 , 大部分时候不是因为衣着暴露 , 而是因为犯罪分子觉得她们好欺负 。这篇《祝中国女孩早日穿衣自由》的文章指出中国的女生“没有穿衣自由” , 并提到我们社会的女性目前没有“穿衣自由” 。文章评论部分 , 留言火药味十足 。网友们纷纷指出作者有故意吹捧抬高外国男人的嫌疑 , 却贬低了中国男人的形象 。至于文章的要求 , 你想穿什么就穿什么 , 还得塞住别人的嘴 , 不让别人说话 。这不叫女生穿衣自由 , 这叫乌托邦里大哥的凝视 。其实不管女人 , 任何人都有支配自由的权利 。然而 , 在社会“主流审美”的约束下 , 无论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 , 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 , 他们都很难自由控制自己的意识 。但是 , 在时尚的历史长河中 , 每个历史时期都会出现一些有影响力的名人 。她们的创作价值和对艺术的探索 , 极大地推动了一个行业甚至一个社会的展 , 以及部分女性着装的自由和权利 。01.“我们都是通过努力从不喜欢变成了喜欢 。”——山本耀司在争议中刻上了自己的logo 。看来他不仅是一个设计师 , 还是一个哲学家 。山本耀司的理念之一——独立 。山本耀司的服装模糊了性别的概念 , 让穿着者和欣赏者忘记了性别认知 , 摆脱了性别束缚 。他希望用服装赋予穿着者独立的个性特征 , 同时让服装摆脱装饰品的命运 , 与穿着者融为一体 , 拥有自己的生命 。在它的设计上 , 突出了服装本身的生活性 , 这正好对应了他所倡导的理念 。佩戴者应该是彼此独立的 , 尤其是女性 。所以山本耀司很受女权主义者的推崇 。他最早的设计思路是让女人穿上男人的衣服去职场 。他不想看到一个女人为了保持完美形象而穿上取悦丈夫、客户和面试官的衣服 。他甚至认为女性应该在他们之间的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 , 掌握大局 , 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 。山本耀司的独立 , 尤其是女性应该独立的思想 , 是在他少年时代形成的 。山本耀司的父亲走后 , 母亲开了一家裁缝店 , 这家裁缝店的位置很隐蔽 。它在东京著名的红灯区歌舞伎座 , 彩灯缤纷 , 鱼龙混杂 。女人的工作就是取悦男人 。这些浓妆艳抹 , 和男人谈笑风生的女人 , 独立 , 吃苦耐劳 。
女性受侵害与穿着没有必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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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遇到骚扰时 , 到底怎样才算正当防卫?
遭遇性骚扰后 , 实施正当防卫必须满足四个条件:(1)时间上 ,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 迫切需要迫害 。性骚扰结束 , 则另行实施报复 , 殴打致色狼受伤 , 不属于正当防卫 , 涉嫌故意伤害罪 。(2)主观上要有防卫意识 , 动机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互相打架 , 以“挑战法律”的方式挑起争斗 , 没有防卫意识和防卫意志 , 不构成正当防卫 。(3)在客体上 , 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 。性骚扰的受害者无法对色狼同伴进行防卫 , 防卫的对象只有色狼本人 。(4)程度没有超过必要的明显限度 。正当防卫必须控制在必要合理的范围内 。如果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 造成重大损害 , 则构成防卫过当 。女子咬住色狼 , 用高跟鞋踩死色狼 , 才得以成功逃脱 , 构成正当防卫 。
【女性受侵害与穿着没有必然关系】
女性受侵害与穿着没有必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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