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培训管理制度 培训管理制度

培训管理制度(202培训管理制度)
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培训管理工作,使培训更有利于浙江省永康市KL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高,实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 。
第三条 原则
(一)系统性:员工培训是一个全员性的、全方位的、贯穿员工职业生涯始终的系统工程,这就需要建立和完善培训管理制度,把培训工作例行化、制度化,保证培训工作的真正落实;
(二)主动性:强调员工参与和互动,发挥员工的主动性;
(三)效益性:员工培训是人、财、物投入的过程,是价值增值的过程,培训应该有产出和回报,应该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绩效 。
第二章 培训内容与形式
第四条 培训内容
(一)知识培训:不断实施员工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知识的培训,使其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迎接挑战所需的新知识 。
(二)技能培训:不断实施在岗员工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专业技能的培训,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论的基础上,能自由地应用、发挥、提高 。
(三)素质培训:不断实施心理学、人际关系学、社会学、价值观的培训,建立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满足员工自我实现的需要 。
第五条 培训讲师分为内部讲师和外部讲师,企管部建立培训讲师档案:
(一)内部讲师:内部讲师由各级管理人员和优秀员工组成,各级管理人员负有培训员工的义务和责任,各级管理人员在本职工作同授课不相冲突的情况下,必须配合企管部的培训组织工作 。内部讲师的课酬由公司另行规定 。
(二)外部讲师:外部讲师是通过培训中介或直接聘请的授课讲师,外部培训讲师的课酬根据实际情况和培训预算确定,通过培训效果的评估决定是否继续聘请该讲师 。
第六条 培训形式
(一)内部培训
1. 新员工培训 。具体内容见《新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
2. 岗位技能培训 。具体内容见《岗位技能培训管理办法》 。
3. 转岗培训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原有从业人员调换工作岗位时,按新岗位要求,对其实施的岗位技能培训 。转岗培训可视为新员工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的结合 。
4. 继续教育培训 。每年由各相关专业部门与企管部共同商议并于年初提出本企业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安排,经总经理批准后按计划执行 。
5. 部门内部培训 。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小规模的、灵活实用的培训 。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定期向企管部汇报培训情况 。
(二)外部培训
外部培训是指培训地点不在公司的培训,包括:政府法令规定的,政府部门主办及核定的资格鉴定课程,集团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国内外短期培训,高级经理人海外考察,另外还包括MBA课程进修培训、企业经理人培训、资格证书培训等 。具体内容见《员工外部培训管理办法》 。
(三)员工自我培训
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各种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 。
第三章 培训程序
第七条 培训需求调查
企管部每年十一月初发放《员工培训需求调查表》,该表由员工本人填写,部门经理根据本部门的业务目标对员工填报的《员工培训需求调查表》进行审核,填写《部门培训需求表》,十一月底前一起报企管部 。
第八条 培训需求分析
企管部在收集、整理、分析各部门培训需求的基础上,对有关的专家和相关部门进行访谈,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目标、相关部门业绩、员工考核评定、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等确定公司的培训需求 。
第九条 培训计划的制订
企管部在培训需求分析的基础上制订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初稿,培训计划内容应包括培训的部门、培训对象、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教师、培训方式、培训经费预算、培训时间等 。计划初稿应返回各部门进一步讨论修改,提交总经理审批 。
第十条 临时培训需求提报
对于临时提出的各类外部培训或进修,均须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填报《员工外部培训申请表》,报企管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企管部组织执行;对于临时提出的内部培训或进修,经企管部审核后,报其主管领导审批,企管部组织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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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培训项目设计
企管部应根据培训计划进行各个培训项目的设计,设计内容应包括培训对象、明确的培训目标、较为详细的培训内容(技能培训由相关部门拟定培训内容)和计划、培训教师、具体的培训方式、考核方式、培训经费预算、培训时间等 。
第十二条 培训组织实施
【202培训管理制度 培训管理制度】企管部负责对培训过程的组织和对培训考核结果的记录,保存相关资料,如电子文档、录音、录像、幻灯片等,有关培训记录应分别进入公司和员工培训档案 。
第十三条 培训成果转化
(一)为提高培训效益,增强公司竞争力,企管部、受训者所在部门以及受训者应努力创造机会促进培训成果转化;
(二)受训者在培训结束后,应认真对自己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寻找原因,明确要转化的培训成果,在工作中加以应用提高,并在必要时,寻求上司、同事、培训者、企管部或其他人的支持 。
(三)受训者的上司负责监督受训者将培训成果运用于公司的日常运作中,在必要时给予指导和其他支持,并负责考核培训的运用效果 。
(四)企管部应在每一位受训者外训结束后,及时对受训者的培训成果进行确认,督促受训者建立培训应用计划及衡量指标,协助解决成果转换中的障碍,并定期检查、分析培训应用效果,填写《培训结果反馈表》交送企管部确认,以利于培训改进 。内部培训结束后,由受训者的上司督促受训者建立培训应用计划及衡量指标,报企管部备案 。
(五)对于成功运用培训成果改进业绩的员工给予应有的奖励,企管部根据各部门提交的《培训结果反馈表》,审批奖励金额,填制工资报表 。企管部在以后的培训中给予以上员工优先考虑,而对于受训者未能运用培训成果改进业绩或改进不明显的员工减少其受训的机会 。
第十四条 培训工作评估
(一)企管部负责组织培训结束后的评估工作,以判断培训是否取得预期培训效果 。
(二)培训结束后的评估要结合培训人员的表现,做出总的鉴定 。也可要求受训者写出培训小结,总结在思想、知识、技能、作风上的进步,与培训成绩一起放进人事档案 。
(三)培训评估包括测验式评估、演练式评估等多种定量和定性评估形式 。
第十五条 建立培训档案
(一)建立公司培训工作档案,包括培训范围、培训方式、培训教师、培训往来单位、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学习情况等 。
(二)建立员工培训档案 。将员工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备案 。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目的、培训效果自我评价、培训者对受训者的培训评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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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员工培训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 员工的培训权利
(一)员工有权利根据业务发展要求和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申请参加公司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 。
(二)经批准参加培训的员工有权利享受公司为受训员工提供的各项待遇 。
(三)员工有权利向企管部或其上司提出改进培训效果的建议 。
第十七条 员工的培训义务
(一)培训期间受训员工应认真学习,努力达到培训目标 。
(二)培训期间一律不得故意规避或不到,对无故迟到或不到的员工,按公司考勤制度处理,员工在培训期间无故迟到和不到3次及以上,将取消培训资格12个月,薪酬降一级处理,并不参与当年薪酬晋级 。
(三)受训者在参加重要的内部和外部培训后,应及时将有关的培训资料交公司有关部门保管,并负责在相关范围内宣讲 。
(四)员工有义务将培训成果运用于日常工作中,并产生效果 。
(五)员工自我培训一般只能利用业余时间,如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培训的,须凭培训有效证明,经所在部门经理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可按公假处理 。
第十八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受训员工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合同:
(一)外部脱产培训时间在三个月以上;
(二)公司支付培训费用在5000元以上 。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和修改权在公司企管部 。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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