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浙江省“抢人”:创业失败贷款不用还?官方回应来了

政策|浙江省“抢人”:创业失败贷款不用还?官方回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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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想创业 , 可贷款10万到50万 。如果创业失败 , 贷款10万以下的由政府代偿 , 贷款10万以上的部分 , 由政府代偿80% 。”
2月17日 , 国家发改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陈中的一番表述 , 收获网友争相点赞:“浙江果然大气 , 有魄力”“别拦我 , 我要去浙江创业了” , 甚至有人调侃:“高价求购高校毕业生 , 代制定方案 , 包创业失败 , 10万利润四六开” 。
不过 , 争议声也随之而来 。“‘代偿’究竟是什么意思?是政府把钱还银行、创业者慢慢还钱给政府 , 还是创业者就不用还钱了?”“如果创业失败不用还钱 , 浙江的纳税人愿意成全这种‘创业梦’吗?”
2月18日 , 浙江人社厅公开回应称 , 在实施办法中明确了追偿和核销机制 , 代偿后原则上要予以追偿 , 但对实在没有能力予以偿还的 , 按规定程序经审批后从创业担保基金中核销 。
创业失败“代偿”10万 , 并非不用还其实 , “创业失败 , 政府代偿”并非“新政” , 相关表述最早可追溯至2015年7月21日出台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下称《意见》)中 。
根据该《意见》 , 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在校大学生、城乡劳动者创办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 , 下同)的 , 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 , 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
在此基础上 , 《意见》首次提出 , 贷款10万元以下、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 , 免除个人担保 。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贷款被认定为不良的 , 贷款10万元以下的 , 由创业担保基金全额代偿;贷款超过10万元的 , 由创业担保基金代偿80% 。
据了解 , 浙江出台这项政策 , 主要是为了“鼓励创业 , 宽容失败” 。当时由省失业保险基金成立了一个创业担保基金 , 如果创业失败 , 贷款由担保基金来代偿 。目前 , 这一政策目前略有迭代 。
但这并不是说随便注册一个公司 , 或开一家面馆 , 就能拿到钱 。这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审核 。
在一份2016年印发的《浙江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中 , 对创业贷款的条件和用途、贷款额度、利率和期限、贷款担保、贷款管理都做了详细规定 。
《办法》明确 , 创业担保贷款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贷款;第二类是指以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其他方式提供担保的贷款 。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重点人群”为: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城镇复退军人、持证残疾人可申请一类、二类贷款;其他人群只能申请二类贷款 。
【政策|浙江省“抢人”:创业失败贷款不用还?官方回应来了】关于贷款担保与代偿 , 《办法》也明确 , 创业担保基金为“重点人群”初次创业申请的一类贷款提供担保 。贷款到期后 , 借款人不能按时足额归还贷款的 , 经办银行应当积极催收;对逾期3个月以上、贷款额度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 , 下同)的一类贷款 , 由创业担保基金在1个月内全额代偿(含贷款期利息 , 不含逾期利息和罚息 , 下同);贷款额度超过10万元的一类贷款 , 由创业担保基金代偿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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