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血栓|医疗纠纷:对醉酒未行脑血栓鉴别诊断,致二级伤残赔偿92余万元( 二 )


在目前临床实际的技术水平下,无论静脉溶栓治疗、血管内介入治疗都仅能使部分患者获益,即使患者得到及时准确的治疗,也不能完全避免遗留神经功能障碍 。不符合溶栓适应证且无禁忌证的缺血性脑卒中患者应在发病后尽早给予口服抗血小板药物治疗 。
四.鉴定意见
x市人民医院对患者封某某的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医疗过错与封某某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错系同等原因 。患者封某某因大面积脑梗塞开颅手术治疗后,遗留右侧肢体偏瘫(肌力1+级),评定相当伤残二级 。
五.医疗过错分析
医方病史记载封某某饮酒后呕吐、步态不稳,其朋友回忆其呕吐后有嘴歪、并问话不答,当时症状不能排除急性脑卒中,应进行详细的体格检查、病史采集及头颅CT检查等,但医方未能做到上述各项,未进行急性脑卒中的鉴别诊断,而是直接考虑为酒精中毒给予促醒、保护胃黏膜等药物输液治疗 。
在急诊输液治疗期间(约6-7小时)内,未见医方观察病情变化的记录 。在急诊治疗6-7小时后,医方才发现其右侧肢体偏瘫,此时行头颅CT检查已经显现出左侧额、颞、顶叶广泛早期脑梗死影像学征象 。而此时,已经丧失了可能存在的急性脑梗死溶栓治疗、血管内介入治疗的机会 。
x市人民医院对封某某医疗过程中存在延误诊治、观察病情变化不仔细的过错,与其可能存在的脑梗死进展、丧失静脉溶栓、血管内介入治疗机会、目前右侧肢体偏瘫等神经功能障碍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六.法院判决
【脑血栓|医疗纠纷:对醉酒未行脑血栓鉴别诊断,致二级伤残赔偿92余万元】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法院判决,被告x市人民医院赔偿原告封某某伤残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鉴定费等款项1835828.75元的50%,计款917914.38元;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共计927914.3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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