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医保目录调整:新增119种药品平均降价超50% 新冠药物全部纳入

本报采访人员 孟庆伟 北京报道
最新调整的国家医保目录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
2020年12月28日上午,国家医保局、人社部公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共119种药品被新增进入目录,谈判总成功率为73.46%,谈判成功的药品平均降价50.64% 。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医保局高度重视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品的保障工作,本次调整,将利巴韦林注射液、阿比多尔颗粒等药品调入目录,最新版国家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所列药品已被全部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
国家医保局表示,与往年相比,本次调整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谈判降价调入的药品数量最多,惠及的治疗领域最广泛 。
其中,新增的119种药品(独家96种,非独家23种),多数是经过谈判实现降价的独家药品,预计2021年增加的基金支出,与谈判和调出药品所腾出的空间基本相当 。同时,本次谈判药品的协议有效期为两年,两年后国家医保局将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再次调整其支付标准,确保基金平稳运行 。
据了解,上述119种药品共涉及31个临床组别,占所有临床组别的86%,患者受益面非常广泛,患者的获得感将会更加强烈 。
目录调整后,患者用药负担进一步减轻 。国家医保局表示,通过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预计2021年可累计为患者减负约280亿元 。
在抗癌药方面,新版医保目录通过续约和新增的方式,进一步加强用药保障 。
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后,就组织开展了抗癌药专项准入谈判,最终17种药品谈判成功纳入目录,并于今年底协议到期 。
国家医保局表示,这17种抗癌药中,3种药品有仿制药上市被纳入乙类管理 。14种独家药品按规则进行了续约或再次谈判,平均降幅为14.95%,其中个别一线抗癌药降幅超过60% 。
经测算,14种抗癌药降价,预计2021年可为癌症患者节省30余亿元 。同时,本次调整还新增了17种抗癌药,其中包括PD-1、仑伐替尼等新药好药,目录内癌症用药的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
目录的调整向来是有进有出 。据了解,新版目录内有29种药品调出,可替代性成为调整的一个重要依据,对相关疾病的患者用药并无影响 。
国家医保局表示,29种被调出的药品,均经专家评审,主要为临床价值不高且可替代,或者被药监部门撤销文号成为“僵尸药”等品种 。这些药品的调出,经过了专家反复论证,严格按程序确定的 。专家们在评审过程中,将可替代性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被调出的药品目录内均有疗效相当或更好的药物可供替代 。同时,这些药品的调出,为更多新药、好药纳入目录腾出了空间 。
整体看,今年调整的目录外药品主要有7类,包括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药品;被相关部门纳入急需境外新药名单、鼓励仿制药目录或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药品;纳入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范围集采成功的药品;2015年1月1日以后获批上市的药品,以及2015年1月1日以后适应症、功能主治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 。同时,考虑到各省原自行增补药品的用药延续性,本次也将“纳入5个及以上省级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纳入调整范围 。根据申报条件,共计704种目录外药品申报成功 。
值得关注的是,不同于前几轮调整将“所有已上市药品”纳入评审范围的做法,今年首次实行申报制,即符合今年调整方案所列条件的目录外药品才可被纳入调整范围 。目录外药品的调整范围实现了从“海选”向“优选”的转变 。
《中国经营报》采访人员注意到,此次调整,国家医保局在发文中多次提及“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实际上,近些年我国医保基金支付压力一直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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