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急症|高血压急症如何处理?收好这份诊治规范!( 二 )


规范2
建议ACS患者血压控制在130/80mmHg以下,但维持DBP>60mmHg 。推荐药物:硝酸酯类、β受体阻滞剂、地尔硫?;利尿剂及ACEI、ARB 。
ACS患者应当严格控制血压和心率,主要目的是降低心脏后负荷,减少心肌耗氧量,改善心肌缺血 。
硝酸酯类是ACS治疗的首选扩血管药物,当合并血压升高或心率偏快时需要在控制心率的情况下降低后负荷,减少心肌耗氧量,而不影响舒张期充盈时间,如果能除外急性左心衰建议硝酸酯类联合应用β受体阻滞剂 。
如果硝酸酯类联合β受体阻滞剂情况下血压仍难以控制,可以选用乌拉地尔降压,也可联合使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及利尿剂 。
ACS不推荐应用硝普钠降压,因为其可能引起冠脉窃血,并诱发反射性心动过速,增加心肌耗氧 。ACS合并难以控制的心绞痛时,在使用β受体阻滞剂无效情况下可应用地尔硫? 。
2.急性心力衰竭
规范3
急性左心衰患者在初始1h内MAP的降低幅度不超过治疗前水平的25%,目标血压SBP
急性心力衰竭发作时降低心脏前、后负荷,减轻心脏负担是治疗关键所在 。主要是静脉给予襻利尿剂和血管扩张药 。
严重心衰发作合并血压升高时建议应用硝普钠扩张血管 。如果硝普钠有禁忌,可以选择乌拉地尔 。
3.急性缺血性卒中
规范4
急性缺血性卒中溶栓患者血压应控制在220mmHg或DBP>120mmHg,可以控制性降压,1h内MAP降低15%,但SBP不低于160mmHg;推荐降压药物优选拉贝洛尔、尼卡地平,次选硝普钠 。
一般情况下缺血性卒中后24h内血压升高的患者降压应谨慎 。但当血压持续升高,SBP>220mmHg或DBP>120mmHg,或伴有其他高血压急症,或需要溶栓治疗伴有血压>180/110mmHg可给予降压治疗,但SBP不低于160mmHg 。急性缺血性卒中准备溶栓者血压应控制在
4.急性脑出血
规范5
脑出血患者血压升高时,没有明显禁忌证情况下,把SBP维持在130~180mmHg;推荐药物:拉贝洛尔、尼卡地平、乌拉地尔 。可联合甘露醇等脱水治疗 。
急性脑出血应积极使用静脉降压药物降低血压,减少出血进一步加重风险 。脑出血量大占位效应明显需要使用甘露醇等脱水治疗 。
5.蛛网膜下腔出血(SAH)
规范6
SAH患者建议血压维持在基础血压以上20%,动脉瘤手术之后SBP可以维持在140~160mmHg;推荐药物:尼卡地平、乌拉地尔、尼莫地平 。
SAH分为外伤性和非外伤性,后者主要原因是动脉瘤破裂 。动脉瘤手术之前控制血压是主要治疗之一,降低血压减少出血加重风险,但要避免血压过低影响脑灌注 。
6.高血压脑病
规范7
高血压脑病血压急剧升高时,建议第1小时将MAP降低20%~25%,初步降压目标160~180/100~110mmHg,推荐降压药物:拉贝洛尔、尼卡地平、硝普钠,可联合使用脱水降颅压药物甘露醇、利尿剂等 。
高血压脑病的诊断必须要除外出血性、缺血性卒中 。高血压脑病的降压策略是控制性降压,避免血压下降过快导致脑灌注不足 。
7.主动脉夹层
规范8
在保证组织灌注条件下,目标血压SBP至少
主动脉夹层治疗的关键就是快速降低血压和控制心率,原则上在不影响重要脏器灌注的情况下快速把血压和心率降至尽可能低的水平 。
8.子痫前期和子痫
规范9
对重度先兆子痫或子痫,静脉应用硫酸镁,并确定终止妊娠的时机 。推荐静脉应用降压药物控制血压
在严密观察母婴状态的前提下,应明确治疗的持续时间、降压目标、药物选择和终止妊娠的指征 。
推荐静脉应用降压药物控制血压
硝普钠可致胎儿氰化物中毒,不能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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