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互联网权力,如何建构网络社会崭新图景?(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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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逻辑成为互联网商业运作的基本模式 , 但这一基本模式的实践却对后来互联网掌握实际的力量影响深远 。随着互联网覆盖范围的扩张以及移动互联网的发展 , 大量网民开始参与到网络社会的建设中来 。互联网成功塑造了一个强联结社会 , 人与人之间的联结逐渐开始盖过计算机与计算机的联结 。
正是由于更多的人接入了互联网 , 软件开发者开始逐渐将代码发布在平台上 , 普通用户则生产海量的文本、图片、视频等内容 。大量信息和数据的涌入也使互联网开始产生一系列的纠纷和争议 。于是 , 日益壮大的互联网公司开始承担日常的、实际的治理职能 。
现在 , 随着通信技术和商业模式的进一步发展 , 互联网开始加强社会领域的超级联结程度 。不仅联结设备 , 而且也联结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 。这一次 , 随着互联网平台开始逐渐跳出传统的文化内容领域 , 进入实物经济领域 , 互联网权力变革社会秩序之运行模式则进一步凸显 。
从信息扩展角度而言 , 互联网平台掌握了大数据 , 其影响力不仅仅体现在经济规模上 , 也体现在社会渗透力和控制力上 。显然 , 阿里巴巴和腾讯正日益超越传统巨头 。互联网平台获得了传统工业公司巨头梦寐以求但无法达到的空前社会影响力 。
同时 ,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和网络实名制的落实 , 再加上基于云计算的数据挖掘技术被大规模运用 , 用户的真实信息不断积累在互联网上并被整合起来 , 从而能够被平台全面且深入地了解、分析与掌握 。平台相对于商户和用户处于支配性地位 , 主导着其行动、判断和选择 。
不对称的互联网权力就权力本身而言 , 权力具有不对称性 。权力过程的主客体关系不是平等的 , 是一种典型的不对称关系 。掌握资源优势的一方会在权力互动过程中发展成为权力主体 , 占据主导地位 。当然 , 这种不对称关系不是静止和绝对的 , 权力主客体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发生转换 。
在数字社会中 , 互联网权力也具有不对称的特点 , 并且 , 这种基于技术不对称所导致的权力不对称趋势正在日益加剧 。可以说 , 这种不对称也是造成互联网权力诸多衍生问题的关键所在 。这些问题正慢慢发酵成一场广泛的互联网信任危机 , 冲击着人们对数字网络的传统观念和固有认识 。
首先 , 互联网平台拥有“强制性权力” 。当平台认为用户不符合法律和道德等规范时 , 可采取技术措施予以规制 。比如 , 作为网络平台管理者的互联网公司就掌握着筛选网民言论的权力 。
新浪微博对于用户的“封号”或“禁言”行为(强制注销用户账号或者仍然保留账号但禁止该用户发表言论)众所周知 , 而这实际上就是限制公民的网络言论自由的体现 。同样 , 在腾讯公司开发的微信中 , 对于公众号(开发者或商家在微信平台上申请的应用账号)以及公民私人账号同样享有“封号”权力 。
除了“封号”行为是从源头上对公民发表自由言论进行干扰之外 , 互联网公司的信息筛选功能也限制着网络言论自由 。出于市场竞争的目的 , 互联网公司往往会选择屏蔽或删除不利于其继续发展的用户言论或保留对竞争者具有攻击性的用户言论 , 以此左右用户的态度和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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