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GA10项目二工厂总装车间检测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GA10项目二工厂总装车间检测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GA10项目二工厂总装车间检测线改造项目已获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基本描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GA10项目二工厂总装车间检测线改造项目。
2.2基本描述:在检测线设备上增加GA10车型相应的四轮定位调整、大灯高度调整、ABS阀动作检测、整车轴重及制动力检测等功能。改造后与现有车型实现共线混流生产。
2.3招标范围:




序号改造项目改造内容
1四轮定位仪根据甲方提供的前束、外倾、转向角、主销后倾角、主销内倾角、推力角等参数,增加GA10车型四轮定位调整参数。
2前大灯测试仪根据甲方提供的远光照射位置、远光光强、近光照射位置等参数,增加录入GA10车的灯光调整参数。
3转毂试验台根据甲方提供的ABS测试序列、安全算法及诊断协议,完成GA10车型的ABS阀动作测试程序,并通过设备现有的无线通讯器与车辆OBD诊断接口连接完成车辆测试;依据中国国标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相关要求增加新车型的制动力相关检测。
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GA10项目二工厂总装车间检测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2.4交货期:2018年07月14日程序安装完成。
2.5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能力、且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2投标人近年(2015年1月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且具有良好的信誉。注:所提供业绩合同的主体方须为投标人自身。投标人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兄弟公司的业绩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经销商及代理商投标。
3.4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5拒绝列入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3月27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长春市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报名(注: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参与投标的外省企业可以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须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确认相关资料是否合格。如未电话确认的将视为放弃此次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11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负责人:郝悦
手机\微信:17631241598
邮箱:operation99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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