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消费需警惕:仔细辨广告

旅游价格并非越低越好,报名签约时应明白团费价格构成,自费旅游项目的内容和价格应在合同中明示 。旅行社和导游都不得强迫旅游者购物,购物活动(包括地点和次数)应在合同中明示 。

旅游消费需警惕:仔细辨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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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消费需警惕:仔细分辨广告 。
警惕旅游消费
消费要理性,守法最重要
旅游者应当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游客必须遵守我国及相关目的地国家的法律法规,参与自费项目时不违法,游览期间不参与色情、赌博、毒品活动 。如果你参与这些活动引起的任何问题,后果由游客自己负责 。不要轻信当地旅行社导游赠送的某国某地旅游部门推荐的所谓“自费项目清单”供游客选择 。
游客可以与旅行社协商解决旅游期间的服务质量问题 。协商不成的,可以在完成行程后向旅游登记所在地市、区(县)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投诉 。旅游质量监督部门经调查核实后,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投诉期限为90天,游客也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促销风格很多,所以要仔细区分广告
【旅游消费需警惕:仔细辨广告】规范的旅游广告必须标明旅行社的名称、许可证号、地址等真实内容 。非标广告往往缺少上述内容,仅使用“XXX假日”“XXX旅行”“XXX旅行咨询公司”等名称 。
合同是基础,发票是必不可少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旅行社安排旅游者出游时,应当与旅游者订立书面旅游合同 。合同明确规定了内容、费用、退出旅游团、合同变更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游客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一些可能引起争议的事项,如购物的地点和频率、住宿的标准、交通的标准、餐饮的频率和标准等 。合同、发票或收据都是重要的证据 。游客交费后,应要求旅行社开具税务机关印制的发票并妥善保管,以便日后发生纠纷时作为凭证使用 。
旅行价格越低越好 。报名时要了解旅游价格的构成 。自费旅游项目的内容和价格应在合同中明确说明 。旅行社和导游不得强迫游客购物 。购物活动(包括地点和频率)应在合同中明确说明,游客有权拒绝参加行程以外的购物活动 。
旅行资格,注册许可证
加入旅行团时,要注意查看旅行社的“照片”和“证件”,即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国家旅游局或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许可证应当载明许可证号、旅行社名称、经营场所、许可经营的业务、质量保证金数额和许可证有效期等内容 。这是一个特许出境游业务 。选择旅行社进行出境游时,要确认旅行社的经营范围,不要与旅行社等不具备出境游经营资格的机构签约旅游,以免保护自己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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