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章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刻合同章需要什么资料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公安部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证照分离”改革部署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公章刻制行业治安管理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结合公章治安管理实际,广东省公安厅制定了《广东省公安厅申领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通知承诺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一、制定《办法》的背景、依据、目标和任务
(1)制定的背景 。近年来,国务院、省政府和公安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简化行政审批“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 , 部署公安机关落实刻章行业行政许可告知承诺措施 。
(2)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关于在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19〕25号)、《广东省印章刻制管理规定》(粤府办〔1987〕111号) , 1997年12月31日, 省政府令第33号修订)《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9〕405号)、《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依法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
(3)目标任务 。《办法》为全省公安机关审批和社会公众申请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提供了操作指南 。提高了公安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和规范性,鼓励公众诚实守信 , 有利于推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二 。《办法》的基本内容
《办法》分为四个部分,包括15个条款和3个附件 。
第一部分(第一条和第二条)是总则,明确规定了依据和目的 , 以及公章刻制行业行政许可告知承诺的界定 。
第二部分(第3-12条)是具体要求 , 规定了实施公章刻制业告知承诺的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承诺的内容、承诺的效力、公安机关的审核要求、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
【刻章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刻合同章需要什么资料】第三条明确申请《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可通过告知承诺或一般审批程序办理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和即将出台的《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的内涵要求,结合以往公章治安管理的实际情况,明确规定有违反印章管理犯罪记录、因失信被列入信用“黑名单”三种情形的申请人,或者在过去适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作出虚假承诺的,不能通过告知承诺方式,这是基于社会信用 。这样既符合我国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又符合告知承诺制度对申请人必须诚实守信的前提要求 。这是公章管理系统建设的一个创新 。
第四条按照政务公开的原则 , 公安机关申请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应当制作通知书和承诺书,便于基层公安机关和社会公众了解全省统一的条件和流程 。同时,考虑到国务院已取消公章刻制行业培训和资格证书认证,本文要求公安机关加强行业培训和指导要求,增强公安机关、全省各级印章协会和从业人员之间的协调互动 。
第五条明确通知内容 , 方便群众工作 。
第六条明确以告知和承诺方式申请公章刻制行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必须具备的条件 。这主要是根据《广东省印章刻制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四条和《公安部印章业治安管理条例》第七条所列条件的要求,结合现行管理实践, 取消了一定数量的经公安、工商部门考核合格的印章刻制技术人员必须经业务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轻工业部民族工艺总公司批准的要求; 根据第二条的例外情况,显然不可能有三种通知承诺不适用的情况 。
第七条明确申请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需提交的材料,要求申请人提交承诺书、营业执照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需提交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这符合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要求,防止无权代理申请特别许可的情况发生 。另外,获得的印章刻制技术培训证书可以作为参考资料附后,没有强制性要求 。送审稿中取消了《公章刻制行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表》 , 要求申请人在承诺书中填写相关证明和身份 , 避免重复 。根据司法部清理证明事项和材料的工作要求 , 公安机关应根据当事人承诺书提供的身份证在相关业务系统中进行核对 。但考虑到目前基层公安机关大多数民警在受理申请时没有条件和权限通过互联网查询上述单位和个人的身份信息,而申请人及其经办人可以方便地提供这些信息材料 , 故要求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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