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失业补助金受理期限已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滦州市失业补助金受理期限已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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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失业补助金受理期限已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兜底保障功能,滦州市失业补助金受理期限已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请2022年符合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尽快办理,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
申领条件: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滦州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
申领期限:2023年3月31日截止 。
申领方式:可下载“河北人社”APP在线申领,也可持身份证复印件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
河北人社APP申领方法:打开“河北人社”点击“更多”点击“社会保障”下拉找到“失业保险服务”点击“失业补助金申领”根据页面提示最后提交即可 。
发放标准: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为733元/月,参保缴费满一年及以上的为763元/月,最长发放6个月 。
发放方式: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到申领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请申领人务必提前到社会保障卡发卡银行激活金融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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