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起至6月14日浏阳市严格管控各类环境噪声源

【5月25日起至6月14日浏阳市严格管控各类环境噪声源】

5月25日起至6月14日浏阳市严格管控各类环境噪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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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浏阳召开2023年“三考”工作会议 , 市教育考试招生协调领导小组印发《浏阳市2023年高考、学考组考方案》《浏阳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组考方案》 , 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
为确保考生在考试期间享有良好的学习环境 , 防止和减少噪声扰民,市教育考试招生协调领导小组同步下发《浏阳市高考、学考组考有关工作应急预案》 。
严格管控各类环境噪声源
在噪音控制方面,自5月25日起至6月14日止,在城市规划区范围、浏阳经开区规划区范围、镇头集镇规划区范围、北盛集镇规划区范围、古港集镇规划区范围、大瑶集镇规划区范围内,除按国家环境噪声标准对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管控外 , 还将采取以下管制措施: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试放、燃放烟花爆竹;
22:00至次日6:00,严禁使用有噪声的机械设备进行建筑施工,白天施工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
6月6日至9日和6月12日至14日期间,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考生居住点200米范围内 , 禁止一切施工作业,禁止户外使用高音喇叭,禁止进行电锯钢材等发出高噪声的作业活动 , 禁止营销、促销活动使用高噪声音响设备;
上述区域内一切文体娱乐场所、餐饮业、宾馆、酒店及其他商业经营场所的边界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 。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公安、城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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