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中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有两种补偿形式:经济补偿金和违法解除赔偿金 。顾名思义 。只有单位涉及违法解除的时候才会支付违法解除赔偿 。否则就只支付经济补偿金 。
计算解除补偿的两个要素:员工前12个月平均工资和工作年限 。计算方法如下:
经济补偿金(俗称“N”)=员工前12个月平均工资×工作年限
违法解除赔偿金(俗称“2N“)=经济补偿金×2
这里提一句 。所谓的“N+1“补偿方法 。“1“是指代通知金 。单位提前30天通知员工解除和违法解除的情况 。没有这个“+1” 。
下面 。我就详细说明一下计算解除补偿两个要素的要点和标准 。
一、 员工前12个月平均工资
计算解除补偿时所用的工资 。指的是员工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 。如果员工在本单位工作不满12个月的 。就统计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工资 。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这里的工资应该是税前工资 。包括员工在离职前12个月内从单位获得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费、提成、奖金等 。但股权/期权分红、报销款这些费用不能计算在内 。
特殊情况1:当员工的前12个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时候 。计算补偿金的工资就以社平工资3倍为准 。
举例说明:北京市2019年社平工资3倍是31777元 。员工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35000元 。这时候算补偿金 。就不能用35000元计算 。而是要用31777元计算 。
特殊情况2:当员工的前12个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以最低工资为准 。
举例说明:北京市2019年最低工资2200元 。员工因事假、病假、待岗等原因 。导致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只有1800元 。这时候算补偿金 。就要用2200元计算 。而不是1800元 。
说到这里 。不免就要提到一个大家经常问到的问题 。就是如果前12个月里休过病假或者事假 。那么在统计工资的时候 。是否需要把病假工资或者事假时间扣出去 。毕竟这直接影响着自己的工资数额 。
对于这个问题 。曾在劳动部481号文中规定过 。明确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指的是员工正常提供劳动时的工资 。也就是说 。即便你离职前12个月有休病假或者是事假 。甚至是待岗的 。计算补偿金的工资都是你的正常工资 。而不是病假工资或是待岗工资 。但是 。481号文在2017年11月份已经废止了 。导致现在各地标准不太一样:
北京:主流观点倾向于不把病假工资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从前12个月中剔除 。
上海:主流观点倾向于从12个月中剔除病假工资等 。
浙江:有明文规定前12个月平均工资应为员工正常工作状态下的工资 。不包括病假等非正常工作期间 。
二、工作年限
基本原则: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 。不满半年支付0.5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 。按一年计算 。支付1个月工资 。
特殊情况:当员工前12个月平均工资高于社平工资3倍的时候 。不仅工资要以社平工资3倍计算 。就连工作年限最多也只能按12个月计算 。
以北京为例 。列举几种员工情况 。归纳一下上面的算法 。就比较容易理解了 。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

文章插图
其他观点: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最后结果无非是两种 。一种无偿解除 。一种有偿解除 。
一般来说 。除了劳动者本人主动提出离职且不是因为劳动合同法第38条提出的 。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内容予以解除的 。以及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布死亡或失踪的 。用人单位基于其他理由的劳动合同解除 。都是需要给付一定经济补偿的 。
这当中 。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 。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 。不足半年的 。给付半个月工资 。相关标准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最高不得超过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
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除的 。如果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 。用人单位还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 。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月工资包括:实发部分、五险一金以及单位代扣代缴的其他费用之总和 。
因此 。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行为发生时 。也会想一些办法 。尽可能降低经济补偿给付 。比如安排轮岗待岗只发放轮岗待岗工资 。比如只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或者只按员工应发工资计算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