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未辞职就找下一份工作,心里有愧疚感怎么办?( 二 )


如果在决定辞职的时候 。就已经找寻下一份工作 。对原单位有一定的愧疚感 。那么就记住站好最后一班岗 。留好最后一份善念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有时候为了个人职业生涯的发展和寻求更大的成长机会 。转换工作单位也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 。但是留下一个好口碑 。那还是应该尽量要能做到的事情 。很多时候原来公司同事还会继续成为一个好朋友 。原来公司的上级或者是老板 。有可能未来还会在同一行业中见面 。大家说不定还要相互配合 。相互体贴和相互帮忙呢 。
最实际的行动就是站好最后一班岗 。交接好所有的工作安排 。带好后面的岗位顶替人员 。这可能就是职业道德方面做的最好的一面 。每个人在职场中 。都会给他人留下不同的评价 。尤其是在临走的时候 。那个评价是最重要的 。所以有可能一个好的评价 。就让你遇到职业生涯中的贵人 。
其实在辞职之前 。找好下一份工作 。也是一个值得倡导的职业行为 。因为每个人都要担负着家庭和维持生活水平的责任 。那种说辞就辞不顾后果的行为 。其实也是在职场中显得比较幼稚 。或者已经实现了财富 。需要放飞自我 。才会这样做 。
觉得好 。请给予点赞、评论和转发!

还未辞职就找下一份工作,心里有愧疚感怎么办?

文章插图
其他观点:
感谢邀请 。跟感谢楼主的提问 。
楼主你好 。还没有辞职就去找下一份工作 。心里有愧疚感 。该怎么办呢?如果自己还没有辞职就去找下一份工作 。那么我认为这是很正常的 。为什么呢?因为我们不可以进行裸辞或者说裸辞给自己带来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 。所以绝大多数人他都会选择以骑驴找驴的方式来寻找下一份工作 。如果说能够拿到新工作单位的录用通知书 。那么他可能才会提出辞去原有的工作单位 。
因为对于我们个人来说 。实际上你拿到新工作单位的录用通知书并不意味着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 。所以从法律角度来说 。没有任何的冲突 。那么在拿到录用通知书以后 。再向原工作单位提出离职也是可以的 。但是有一点是 。如果说你还没有跟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那么是不可以去新单位上班的 。因为这样的话就会造成劳动合同的冲突 。所以说还在上班 。那么找下一份工作是没有问题的 。
因为从面试笔试一直到录用 。最后到签订合同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 。如果说你以裸辞的方式去寻找新的工作单位 。那么也就意味着在这一段时间之内 。你将失去一个稳定的经济收入 。同时 。你处在一个无业的状态找工作和现在有工作单位的状态找工作 。那么自己对待找工作的 。这样的一个追求目标是不相同的 。对于自己的心理状况也是有所不同的 。所以完全没有必要辞去工作再去找新工作 。只要是你能够做到辞去原有工作单位之后 。再去跟新工作单位建立合同就可以了 。
【还未辞职就找下一份工作,心里有愧疚感怎么办?】感谢阅读 。请加我的关注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