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案真相( 二 )


原告徐寿兰申请调取事发当日城中派出所的接处警询问笔录 , 却被告知因派出所装修 , 原始笔录不慎丢失 , 警官补做的笔录被彭宇方提出异议 , 认为有人为修改嫌疑 , 他将向媒体曝光此事 。
一个月后 , 彭宇主动向一位网站论坛版主爆料 , 声称自己因做好事反被诬告面临巨额索赔 , 希望媒体伸张正义 。很快 , 南京十几家新闻媒体蜂拥而至 , 参与案件旁听庭审环节 。
第三次开庭时 , 争议的焦点是双方是否相撞 。城中路派出所卢所长作为原告方证人 , 提交的证据是手机拍摄的原始笔录照片以及据此抄写的材料 , 主要内容是彭宇陈述2人相撞时的情形 , 案发当日负责笔录的警官已确认 。
而彭宇方的证人 , 当时现场唯一的目击者陈二春 , 他表示只看到徐老太倒在地上 , 彭宇把她扶起来 , 并没有看到是否被撞 。
不过陈二春提供了案发当日的手机通话记录 , 正是他给徐老太儿子打 *** 让其赶到现场 。貌似所有证据对彭宇方都很不利 , 然而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 。
彭宇经仔细对比发现卢所长提供照片的exif属性与其本人手机型号不符 , 经法官询问 , 卢所长承认照片是徐老太儿子当日在派出所拍摄的 。而徐老太儿子身份此前已被曝光是警察 。至此 , 舆论哗然 , 开始一边倒地支持彭宇 。
9月3日 , 鼓楼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据日常生活经验分析” , 认定原、被告相撞的事实 , 但诉讼双方均不具有过错 。按照责任公平分担的原则 , 判决被告彭宇承担40%的民事责任 , 给付原告徐寿兰4.5万元 。
一审宣判后 , 彭宇认为自己是做好事不应该赔偿 , 徐寿兰方则认为赔偿额未达到预期 。双方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

彭宇案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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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媒体继续跟踪事件进展时 , 南京中院二审开庭前 , 彭宇却与徐寿兰达成和解协议 , 其主要内容是:彭宇一次性补偿徐寿兰1万元;双方均不得在媒体上披露案件相关信息和发表相关言论;本案撤诉 , 一审判决不再生效 。
此前被媒体炒作沸沸扬扬的案情戛然而止 , 给公众留下重重疑问 , 由于诉讼双方的缄默 , 案件信息难以公开 , 真相从此蒙尘 。
02.被媒体误导的舆论:公众关注的到底是什么?
当年彭宇案为何挑动大众神经 , 热度多年不减?原因之一:与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大众的认知偏好不无关系 。
比起“撞人应该赔偿”的常识 , “好心救人反被诬陷”更能吸引大众眼球 , 更具话题性 , 也更能激起群众的愤怒情绪 。同时 , 大众总是习惯于同情弱者 , 期待“完美受害者” 。
徐寿兰老太被撞后曾声称家里条件很好 , 自己和老伴都有退休工资和医保 , 儿子是警察 , 医药费完全不是问题 , 只是想讨个公道;但她这番声明非但于案情无补 , 反倒因儿子的警察身份 , 在提交证据环节遭人诟病:
原始笔录竟然丢失 , 城中派出所卢所长提供的笔录照片竟是徐老太儿子拍摄 , 这难免不让人联想到官官相护的“潜规则” , 徐老太儿子利用职务之便行使“做伪证”之实;无论徐老太是否真的被撞 , 这个污点也难以消除 , 反而凸显出大众对公权力阶层的极度不信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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