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样板_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谁主管( 二 )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 。
第五条 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和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 。
第六条 坚持权责一致、依法履职、失职追责 。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
第二章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职责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和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 。
(二)健全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样板_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谁主管】(三)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地区消防工作重大事项 。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根据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制定强化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 。每年向上级人民政府专题报告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 。
(四)按照立法权限,针对本地区消防安全特点和实际情况,及时提请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组织制定、修订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
(五)统筹城乡消防工作发展,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包括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并将相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统一实施 。
(六)加大消防投入,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促进消防事业发展 。
(七)每年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开展检查、考评,并强化考评结果运用 。
(八)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在森林防火、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以及农业收获季、火灾多发季等节点,适时发布防火公告,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
(九)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对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 。对报请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和停产停业整改报告,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并组织有关部门督促责任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
(十)加强消防队伍、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和志愿消防队伍等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并按规定落实必要保障 。
(十一)组织领导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组织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 。建立健全灭火救援社会联动和应急反应处置机制,落实人员、装备、经费和灭火药剂等保障,根据需要调集灭火救援所需工程机械和特殊装备 。
(十二)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培训工作,发展消防公益事业 。推动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 。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推进消防教育培训、技术服务和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公共消防安全领域的应用 。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
第八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除履行第七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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