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二 )


十、承担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的责任;承担贯彻实施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的责任;承担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和聘用制公务员管理工作的责任 。
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的责任;承担依法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手续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的责任 。
十一、承担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的责任;承担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责任 。
十二、承担负责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责任;承担负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责任;承担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 *** 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的责任 。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聊城劳动局?管用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12333 *** 投诉,该 *** 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 ***。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 。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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