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雅的拼音怎么写 雅的拼音( 四 )


《教坊记》还有一个情况,有助于证成以上说法 。这就是书中以“子”为名的曲子,除《西河师子》《醉公子》而外,有65曲,是依次编排的,为第213曲至277曲 。之所以依次编排,显然因为它们同具“小曲”的身份 。任半塘先生曾说到这一点,认为它们“在曲调本质方面当亦有别 。例如其中之一部分约二十调,乃大曲摘遍,因先有大曲始产生小曲者” 。这话的意思是:“子”曲往往来自另一支同名乐曲,其中一部分是大曲 。任先生这番话可以在《教坊记》中找到内证——《镇西子》有对应的乐曲《镇西乐》(第221曲)、《破阵子》有对应的乐曲《破阵乐》(第17曲);而《千秋子》则有两支对应的乐曲:一是曲子第23曲《千秋乐》,二是大曲第288曲《千秋乐》 。如果说大曲是由歌、乐、舞结合而成的音乐品种,如果把《镇西子》等称作“子曲”,把《镇西乐》等称作“乐曲”,那么,我们便可以利用这些记录来作以下论证:
论据一:《千秋子》有两支对应的乐曲:一是“乐曲”《千秋乐》,二是大曲《千秋乐》 。这说明“乐曲”和大曲性质不同 。
论据二:尽管如此,“乐曲”却可以同大曲一样,成为“子曲”的母体 。
论据三:大曲转变为“子曲”,如任先生所说,主要采用“摘遍”的方式,亦即在长结构中摘取一段 。
推论一:“乐曲”转变为“子曲”,必也有相类似的方式 。
推论二:既然“乐曲”不是大曲,不具备歌、乐、舞相结合的长结构特点,那么,它作为“子曲”的母体,转变为“子曲”的路径便只有一条:把复杂结构简单化,显而易见,这就是裁去配乐的部分 。当然,也可以反过来理解“乐曲”与“子曲”的关系:把徒歌配上乐,改制为“乐曲”,造成“子曲”和“乐曲”的对应 。
结论:“乐曲”和“子曲”的主要区别,其实就是配乐之曲与徒歌之曲的区别 。也就是说,《教坊记》中以“乐”为名的曲调,在性质上是配乐之曲,所以教坊乐人加以强调,把曲名“乐”读为“岳” 。

各位朋友的疑问,主要在以上三方面,今故作答三篇 。另外,李昌集教授为了解构我的观点,提出了若干同主题或有关或无关的“否证”意见 。今且仿效李教授的方式,就其中涵义较明确的意见尝试作答 。
1.“《教坊记》一些曲名中的‘乐’,当时教坊乐人也未见得都读‘岳’,也可能会‘不严肃’的读‘洛’ 。所以,即使崔令钦把曲名中的‘乐’都读为‘岳’,也不等于就是‘盛唐教坊乐人的习惯’ 。”
答:《教坊记》是现存唯一记录盛唐教坊乐人乐事的书,所记并不是乐官崔令钦的私人生活,而是教坊乐人群体的生活,故目录学家有“猥杂”“鄙俗”之说 。但其史学价值已被历代研究者共认(见《教坊记笺订弁言》) 。曲调名是教坊通用的语言符号,和其他名称一样,具有约定俗成的品质;而史载崔令钦“簪笔著作之余,又曾执笛以验声”,与教坊乐人同处一个语言环境 。所以我认为《教坊记》所载曲调名表达了盛唐教坊乐人的习惯 。教授不同意我的看法,那么可否告知:崔令钦记录的是哪些人的习惯?
2.“即使太乐署雅乐曲名中的‘乐’皆当读‘岳’,也不能成为俗乐的教坊曲也应全都读‘岳’的证据 。”
答:这里说“即使”,意思是说它的批评对象是虚构的——其实未有人说过太乐署雅乐曲名的读法和教坊曲的读法一样 。为此我想请问:教授为什么要设计这个问题呢?曲调名是规约符号,在太乐署和在教坊,有什么理由要使用不同的读音呢?如果认为两处曲调名的读音未必一样,那么,是否可以举出点证据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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