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雅的拼音怎么写 雅的拼音( 五 )


3.“譬如大曲,是一种音乐体制和表演形式,唐大曲无传辞,宋大曲有存词,其中既有雅乐性质的礼乐歌词,也有俗乐性质的宴乐歌词,如《抛球乐》,本源是民俗游戏歌辞,今见最早的民间作品是唐代敦煌写本歌辞……《抛球乐》不属雅乐系统,《高丽史·乐志》载有宋代宫廷大晟乐府所制《抛球乐》大曲,由《折花令(三台)》《水龙吟令》《小抛球乐令》《清平令》四曲构成,是‘相将正是多欢宴’的宴乐歌词” 。
答:这段话很奇怪,因为其中有四个知识性错误:
第一,唐大曲不是“无传辞”,而是有传辞 。《乐府诗集》卷七九《近代曲辞》载《水调》歌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和入破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彻;又载《凉州》歌第一、第二、第三和排遍第一、第二;又载《大和》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和第五彻;又载《伊州》歌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和入破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又载《陆州》歌第一、第二、第三和排遍第一、第二、第三、第四——这五组歌辞,不是唐大曲的传辞又是什么呢?按照任先生的看法,敦煌曲中还有一批大曲辞,即《何满子》《剑器》《斗百草》《阿曹婆》《苏莫遮》之辞 。关于这些作品,《隋唐五代燕乐杂言歌辞研究》有《杂言大曲辞》一节,作了专门讨论,不难看到 。
第二,现存《抛球乐》的最早作品并不是敦煌写本歌辞,而是刘禹锡、皇甫松的调名本意辞 。刘辞中有“幸有《抛球乐》,一杯君莫辞”句,皇甫辞中有“少少抛分数,花枝正索饶”句,说明此曲用于酒令歌舞 。其曲由《教坊记》著录;《羯鼓录》称《打球乐》,属太簇商:可见盛唐之时已是“乐曲” 。任先生《敦煌曲初探·曲调考证》认为:“此调起源于舞,原从大曲中摘其快拍之遍而成 。又简化为五言六句声诗,专门适应筵间行令之用” 。而敦煌所传《抛球乐》咏“少年公子负恩多”和“殊容绝胜上阳家”,已离开调名本意的初始形态,无法据此说《抛球乐》“本源是民俗游戏歌辞” 。
第三,宋代宫廷所传《抛球乐》不是大曲,而是队舞之曲 。《宋史·乐志》(页3350)有“队舞之制”,将《抛球乐队》编属“女弟子队”,列在《菩萨蛮队》《感化乐队》之后,说:“三曰《抛球乐队》,衣四色绣罗宽衫,系银带,奉绣球 。”我们知道,大曲不同于组曲,其结构是序、中序(歌)、破、急的结合 。所谓由“《折花令(三台)》《水龙吟令》《小抛球乐令》《清平令》四曲构成”,这种结构绝不是大曲的结构,而是队舞的结构 。
第四,《高丽史·乐志》所载《抛球乐》,既不能说是“大曲”,也不能说“不属雅乐系统” 。按《抛球乐》队舞是在公元1114年(徽宗政和四年、高丽睿宗九年)传入高丽的,时称“宋新乐” 。《高丽史·乐志》记载:睿宗九年“十月丁卯,亲袷于太庙,兼用宋新乐” 。《高丽史节要》记载:睿宗九年“冬十月,奉惠宗神主复入于大庙第二室,出迁成宗神主于康陵 。宴于乾德殿,始举乐……亲祫于大庙,兼用宋新乐” 。既然用于祭太庙,怎么能说“不属雅乐系统”呢?不过到公元1116年六月,宋徽宗再次向高丽颁赐“大晟新乐”,睿宗将其用于宗庙祭祀和宴享大会,《抛球乐》才改入“唐乐” 。关于这件事,在凤凰出版社即将出版的《高丽史乐志校证与研究》一书中有详细考证 。书中很多事例证明,依照文辞去划分雅乐和宴乐是靠不住的 。
以上四条,使我不免想问:教授为什么要在“大曲”的名义下论证《抛球乐》一名的读音呢?为什么要谈宋代和高丽呢?唐代《抛球乐》资料很丰富,为什么不循用任先生所倡“以唐治唐”的方针,而要舍近求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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