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雅的拼音怎么写 雅的拼音

雅,拼音为yǎ,是一个汉字,常见于女性名字中 。其含义包括高雅、优美、文雅、端庄等,表达了尊贵、高尚、精致和典雅等意蕴 。在汉字中,雅属于“音旁”字,其“牙”部分表示音,寓意着音乐、声音的美感与艺术性 。因此,在文化艺术方面,雅也被广泛运用,如“雅乐”、“雅俗”、“雅致”、“雅观”等词语 。同时,雅也可以作为形容词,用来形容人、语言、行为等方面的高尚、优美和文雅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用雅作为美好形容词,而且很多人因为雅的含义而喜欢取这个字作为名字 。
王小盾(温州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我看<清平乐>的读音》(澎湃新闻·私家历史将标题改为《王小盾:<清平乐>的“乐”应该读“yuè”》)首刊于《古典文学知识》今年第4期 。5月18日,亦曾由凤凰出版社公众号(2020年第33期)发布 。许多朋友看到公众号稿后,提出了评价和疑问 。今应澎湃新闻·私家历史栏目之约,补写答疑,以作回馈,并表感谢 。此答疑文亦将以《关于<清平乐>读音问题的答疑》一名,刊于《古典文学知识》今年第5期 。

公众号稿云:“唐五代时‘乐’字的确有三读,即分别读作‘岳’‘洛’‘药’ 。”有读者指出此句中“药”字误 。意见很好,我虚心接受,遂在《王小盾:<清平乐>的“乐”应该读“yuè”》一文中将其改为“唐五代时‘乐’字的确有三读,即分别读作‘岳’‘洛’‘硗’” 。我致误的原因是以为“乐”“药”二字谐声(同有声符“樂”),误判其在唐五代同音 。按据《广韵》,中古“药”字入声,不可用为去声“乐”的代表 。去声“乐”仅有两个同音字,较常见的是“硗”字,所以改“药”为“硗” 。
我之所以用同音字(“岳”“洛”“硗”三字)来注“乐”字字音,是因为这是唯一准确的 ***。唐代读音不同于现代,不能用汉语拼音来表示——汉语拼音只可能标示现代的汉语官话,连南方方言也标示不了,怎么可能标示唐代字音呢?当然,可以改用国际音标 。高本汉、王力、董同龢、李荣、郑张尚芳、潘悟云等语言学家就做过这件事:他们就每个常用汉字的古音都提出了自己的构拟方案 。比如读“岳”的“乐”,诸家拟其中古音如图:
用这些拟音,能不能解决“清平乐”之“乐”字的读音问题呢?不能解决 。原因有三:一、语言学家的工作只是“构拟”,并不提供标准答案;二、各说不同,暂时无法定于一尊;三、“乐”字如何读,这本质上不是音韵学的问题,而是多音字的归类问题,或者说,是如何确认一个曲牌名的读音习惯的问题 。有读者主张用音标注音的 *** 来解决这个问题,想法很好,但结果不会好——只会像《左传》说的那样,造成“治丝而棼之”的效果 。用陈寅恪先生的话来说就是:你把话说的越清晰越有条理,离真相就越远 。所以,我们这一次还是要退回到古人那里,用同音字表音 。

同公众号稿相比,《王小盾:<清平乐>的“乐”应该读“yuè”》加了一句话:“以上所说‘雅乐’,是在较宽泛的意义上应用‘雅’‘俗’相对观念的,即把进入宫廷并在宫廷音乐机构中被艺术改造过的音乐称作‘雅’ 。从这个角度看,《新唐书?礼乐志》所说的‘雅俗二部’(后来从‘俗部’衍出‘俗乐调’一名),其实是雅乐内部的区分 。”增加这句话,目的是澄清关于“雅”的概念的误会 。
“雅”是中国文化史上的一个重要概念 。先秦时候主要有两个涵义:其一指古典的规范语言,即语音的文读或诸夏(中原各诸侯国)的普通话;其二指典范的音乐,即表述王政的音乐或中正平和的音乐 。雅言和雅乐都关联于某种礼仪,以及遵循这种礼仪的社会阶层,所以在先秦时代,“雅”就是一个富于伦理色彩的词语 。比如《荀子》所说的“由礼则雅”“君子安雅”“使夷鄙邪音不敢乱雅”等等,就把“雅”视为通过礼仪而达到的某种行为规范,或某种道德境界 。同“雅”相对立的概念是“俗” 。从《汉书》所谓“函雅故,通古今”等语看,“俗”一般是指同古代经典相背离的时尚和流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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