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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撤销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陕04行终4号行政裁定;
二、撤销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2018)陕0402行初170号行政裁定;
三、本案指令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
审 判 长 马小莉
审 判 员 杨成会
审 判 员 涂道勇
二〇二一年二月一日
法官助理 王子曦
书 记 员 铁梦瑶
来源:行政诉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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