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信托产品查询 平安信托产品有哪些风险( 三 )


陈英就此向监管部门进行了举报 。她认为,葛经理为了完成销售指标和获取佣金,利用自己人在国外、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在销售信托产品的过程中存在承诺固定收益、未如实全面披露产品信息、隐瞒底层资产风险等行为,严重违反《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等法律、规章制度 。她要求监管部门对此进行立案调查,依法维护金融监管法律法规及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
采访人员查询了相关法律 。依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应当遵守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的原则,严格遵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第十二条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向投资者主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资产管理产品募集信息、资金投向、杠杆水平、收益分配、托管安排、投资账户信息和主要投资风险等内容 。”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中也规定,信托产品的销售应“坚持私募标准,不得向不特定客户发送产品信息 。准确划分投资人群,坚持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对象,切实承担售卖责任 。信托公司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切实履行‘卖者尽责’义务,在产品营销时向投资人充分揭示风险,不得存在虚假披露、误导性销售等行为 。加强投资者风险教育,增强投资者‘买者自负’意识” 。
银柿财经采访人员注意到,在2020年8月陈英购买“陕国投?华夏幸福”信托产品时,华夏幸福已有财务危险的信号 。
华夏幸福的2020年半年报显示,其当时的融资总额达2,035.9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465.60亿元,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为889.90亿元,信托、资管等其他融资为680.41亿 元 。利息资本化金额为55.12亿元 。此外,公司还有对外担保1,558.37亿元,其中1,552.38亿元为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公司2020年上半年的财务费用较2019年同期大增232.12% 。
2020年的三季报进一步显示,截至9月30日,华夏幸福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债务共计940.2亿元,较上年末的604亿元增长55.6%;长期借款共652.1亿元,较上年末的487.9亿元增加33.7%;另有应付债券余额525.45亿元 。
更值得注意的是,华夏幸福债务攀升的同时,在手现金却不断减少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其在手现金为366.8亿元,较2019年末减少约10%,单季度末现金短债比仅为0.39 。
根据原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商业银行应当对拟代销产品开展尽职调查,不得仅以合作机构的产品审批资料作为产品审批依据 。同时,商业银行应当根据代销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资产、投资比例和风险状况等因素对代销产品进行风险评级 。
在此背景之下,不禁让人疑惑,发行方陕国投和销售方平安银行是否做到了充分的尽职调查和合适的风控举措呢?
投资者该怎么办?
投资者能否因为产品销售违规向银行方追责?采访人员就此咨询了浙江万高律师事务所的沈律师 。沈律师表示,银行作为理财产品的代销方,在正式合同中有责任规避条款,理财亏损将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除非陈英能够提交证据证明平安银行在销售过程中存在不合规的实质性证据(如银行方销售录音文件、微信截图等),否则追究银行的责任难度会很大 。
另一方面,2021年9月23日,华夏幸福发布停牌公告称,在政府的指导下,公司拟与债权人就综合性风险化解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沟通,鉴于该方案涉及债权人众多、内容复杂,相关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9月24日起停牌,最多不超过5个交易日 。华夏幸福将以“不逃废债”为基本前提,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公平公正、分类施策的原则,稳妥化解华夏幸福债务风险,依法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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