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5年 天津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实施方案( 三 )


17.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 。落实《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 实施天津市卫生系列职称评价标准,坚持“破四唯”与“立新标”并举 。对在中医药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加大向基层一线倾斜力度 。
三、保障措施
【2023-2025年 天津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实施方案】18.加强组织实施 。坚持中西医并重,将中医药人才发展纳入卫生健康人才工作总体部署,统筹谋划 , 完善党组织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卫生健康人才工作格局 。各区主管部门、单位应坚持人才优先发展,在部署卫生健康人才工作时统筹部署推进中医药人才工作,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市、区教育部门、人社部门、卫生健康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加大对中医药教育改革、人才评价、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指导支持 , 定期评估方案执行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本方案顺利实施 。
19.完善投入保障机制 。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人才发展多元投入机制 。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中医药人才培养主体责任,多渠道保障人才培养项目经费投入,本机构中医药人才参加各类人才培养项目、进修、培训、访学等,保障学习培训时间和薪酬待遇 。鼓励各区依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具有区域特色的中医药人才项目,培养满足区域中医药发展需求的各类中医药人才 。
20.加强宣传引导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教育引导中医药人才弘扬崇高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规范 。加大中医药行业优秀人才宣传力度,增强中医药人才职业荣誉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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