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仲裁经济赔偿的标准及计算方式是什么?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怎么解决?( 三 )


所谓的经济补偿 。那么一般情况下就是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以后 。才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如果说你符合这样的条件 。那么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就要依法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它的补偿标准是 。你每在工作单位工作一年 。那么可以享受到一个月的全额工资待遇 。以此类推 。工作年限越长 。那么你享受到的补偿待遇相对应的也就会越高一些 。同时你还可以获得失业金待遇的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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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 。怎么解决?
按照《劳动法》和《社保法》的規定 。用人单位应依法按时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由用人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劳动者应当缴纳社会保险 。
现在有些用人单位主要是私企 。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不为本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等 。严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利益 。但不少劳动者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这里就跟大家聊聊 。劳动者如何对社会保险、工资待遇、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等。关系劳动者个人切身合法利益的问题 。
1.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时 。首先要求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以确立正式劳动关系 。虽然 。劳动合同法有規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 。一个月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的 。视签订了劳动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 。视同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是 。不少劳动者缺乏相关法律知识 。不注意相关证据的收集、保存 。当出现劳动纠纷和挣议 。要进行维权时平添了很多麻烦 。甚至由于缺乏证据而不能有效地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如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或赔偿、用人单位不给缴纳社保等 。要维权 。第一步 。就是要通过仲裁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后 。才能对社会保险问题进行处理 。如果订立有劳动合同就省去了仲裁的麻烦 。更主要的是 。有的劳动者平时没有收集保存相关证据 。劳动关系关系不能确立 。就无法维权 。
2.社保的维权 。正如题主提的:社会保险不属于仲裁范围怎么样解决?
社会保险不属劳动仲裁的范围 。但如果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订立有劳动合同 。与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纠纷 。用人单位不承认与劳动者建立有劳动关系 。怎么办?这时 。劳动者就要拿出你与用人单位是建立了劳动关系关系的证明材料 。哪些证据能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建立有劳动关系呢?当然 。这时如果你有劳动合同就能解决了 。但是你没有。那就拿用人单位每月发工资的工资条、工资册 。用人单位单位发给职工的工作服、工作证、工牌、徽章、打卡、工友人证等等 。
劳动者就要拿相关证据找仲裁委员会进行确认劳动关系关系的仲裁 。双方在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下 。确认劳动关系关是否成立 。就得经过仲裁委员会仲裁确认 。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后 。可以先与与用人单位协商 。要用人单位依法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 。协商无果 。可以 。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投诉 。让征收部门依法征收 。如果再不相 。要求劳动监察大队 。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缴纳 。这些都没有结果 。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3.关于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合的经济补偿、赔偿金的标准及计算方式 。
劳动者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辞职 。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6、40、41、44条解除劳动合同辞退职工的 。均要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 。辞退职工的 。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额和支付方式:1) 。经补偿金 。劳动者每工作一年 。支付其本人一个月的工资 。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 。支付一个月 。6个月以下的 。支付半个月的工资补偿金 。最高支付12年 。如果劳动者工资等于或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 。按3倍支 付赔偿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补偿 。2) 。经济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辞退职工的 。要依法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的支付是双倍的 。即劳动者每工作一年 。用人单位要支付2个月其本人的工资赔偿 。本人工资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 。按3倍支付赔偿金 。最多支付12年 。
本人工资是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工资的平均数 。即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工资总和除以12的数 。所谓本人工资不是指基本工资 。而是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津贴、加班费等等 。以货币形式发给劳动者的 。都计为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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