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减免车船税车辆认定标准是什么 桂林车船税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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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减免车船税车辆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节能乘用车认证标准为:
*一*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乘用车*包括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双燃料乘用车*;
*2*综合工况下油耗优于下一阶段目标值;
*三*已通过汽车油耗备案标志 。
二、新能源汽车的认定标准是:
*1*许可在中国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包括乘用车、商用车等车辆;
*2*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
*3*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最大电功率比大于30%;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油耗*不含电能转换的油耗*应低于现行常规油耗标准中相应目标值的60%;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包括轻型和重型商用车*在综合工况下的油耗*不含电能转换的油耗*与同类车型相比应小于60%;
*4*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验,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要求 。
桂林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结果内容有哪些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鉴定程序是否合法 。
审查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传唤当事人到现场听取意见 。
审查期间,当事人因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审查 。经审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责任划分不公,或者调查鉴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审查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鉴定 。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审查结论 。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当事人,当场公布复核结论 。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采用其他法定形式向当事人送达审查结论 。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只审查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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