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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常州医保通过医保各级经办窗口、12393医保服务热线等不同渠道,收集整理了医保政策的一些热点问题,下面就为大家详细解答一下!
Q1:我是常州职工医保参保人,现在门诊共济政策实施后,由单位缴纳的医保费用去哪里了?
答: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实施后,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用于提高普通门诊待遇(降低统筹起付标准、提高统筹支付比例、提高统筹支付限额)、门诊特殊病待遇(扩大病种保障范围)及住院待遇(提高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费用限额) 。
Q2: 什么是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资金使用顺序是如何规定的?
答: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是指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资金,从仅限职工本人使用,拓展到可以给家庭成员使用,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
家庭成员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的费用,应先使用其本人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个人账户资金不足的部分,以及本人无个人账户的,通过家庭共济的方式支付 。
Q3:如何办理共济账户绑定?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可以通过江苏医保云APP线上绑定,也可至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中心窗口、各辖市(区)医保中心服务大厅线下办理个人账户家庭成员绑定业务 。
Q4:今年个人账户的钱怎么变少了?
答: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常州市自2023年1月1日起常州市施行了新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 。
新政策在个人账户计入标准方面作出了一些调整 。此次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的内容主要是实现个人账户“家庭小共济”,在家庭成员范围内拓宽个人账户资金使用用途 。同时调整个人账户计发办法,实现“门诊大共济” 。在职人员个人账户划拨比例调整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拨不变 。
Q5:职工医保基数是否调整?
答:根据《关于调整2023年度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等事宜的通知》(常人社发〔2023〕7号),自2023年1月起,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维持2022年12月标准不变,即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上限按22470元执行 。待2023年度省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正式标准公布后,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再按新标准执行 。
Q6: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是否需要单独申报?
【常州医保热门问答!事关门诊共济、缴费基数】答:医保部门通过与人社部门数据共享的方式自动获得参保职工2023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用人单位可无需再次申报医保缴费基数,共享缴费基数将于3月份启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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