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别管辖规定金额标准是什么?


级别管辖规定金额标准是什么?

文章插图
1、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
级别管辖的金额认定标准是:
3、当事人住所地均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 , 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 。
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重庆高级人民法院 , 管辖诉讼标的额3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 , 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30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 。
吉林、黑龙江、江西、云南、陕西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2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 。
贵州、甘肃、青海、宁夏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 。
4、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3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0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 。
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重庆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20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 。
吉林、黑龙江、江西、云南、陕西高级人民法院 , 管辖诉讼标的额50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 。
贵州、甘肃、青海、宁夏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20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 , 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 。
5、解放军军事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 , 大单位军事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20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 。
6、婚姻、继承、家庭、物业服务、人身损害赔偿、名誉权、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案件,以及群体性纠纷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
【级别管辖规定金额标准是什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