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存疑不捕退侦的规定是什么


检察院存疑不捕退侦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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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对于案件存在疑问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 , 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 。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从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 。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 , 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 , 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 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 , 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 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
公安机关主要是负责侦查收集相关的证据资料,然后移交给检察院,由检察院来作出判断,是否批准逮捕或者是进行,其所如果检察院认为案件存疑或者是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那么会退回侦查,并且向公安机关说明理由 。
【检察院存疑不捕退侦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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