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公私财物司法解释是什么?


占用公私财物司法解释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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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占用公私财物司法解释是什么?
1、侵犯财产罪的一类,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现规范简称为侵占罪 。
2、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明文规定的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他人保管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拒不退还的行为 。想像成本罪的 ,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3、《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 , 数额较大 , 拒不交出的 ,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二、侵占他人财产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 。
2、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 。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 。如果不是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该财物即持有该财物就具有非法性,则不可能构成本罪 。
3、必须是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 。所谓占为己有,是指应当将他人交为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当成自己的财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处分、使用和收益 。有的是将财物出售、赠与他人,有的是出租、消费、充抵债务、设定抵押加以使用 。
在我国的占用他人以及公共财物的行为,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厉的打击的 , 需要注意的是,侵占罪是我国刑事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自诉案件中的一种,此时是要由被害人主动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此时人民法院才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
【占用公私财物司法解释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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