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学生用凳子砸死店长,被判死刑,你怎么看?


区区一包烟的买卖问题 。已通过电子支付方式 。由于双方公说公有理 。婆说婆有理 。压不住火 。导致一场惨祸的发生 。实质上这一事情的发生 。双方完全可以当场从手机中验证是否已付款 。或是报警解决问题 。
而是小青年失去理智 。变本加厉一不做二不休将店长林某用登子砸死 。并手段恶劣 。用床被裹尸还燒了房子 。毁尸灭迹 。异想天开 。妄想这样可逃避法律责任 。法网恢恢最终被判死刑 。罗某罪有应得 。
我想题中所说:\"湖南学生\" 。肯定是已满18周岁 。已成年 。法院判定应该无误 。至于被害人不仅是遭杀害 。且房屋等财产被燒也有价值 。所以被害人家属最后提出赔款30万理由也正当 。法院应酌情及根据法律文本严肃对待 。理当有罪犯家属承担 。
另一方面怎么说呢 。孩子的确存在从小到犯罪之前的教育问题 。学校和家庭都有责任和义务从小就应教育孩子的世界观问题 。最基本的分析 。学生时代就学会吸烟就不是好兆头 。钱呢?从小养成坏习惯 。长辈宠爱他不是好事 。沒钱容易动坏脑筋 。所以孩子自小到大 。父母及教师的责任性重大 。当然尤其是父母 。这件事的发生对每个家庭每个年轻人都是一个严厉的沉痛教训 。
其他观点:
已经成年
作恶多端
歹毒凶残
伤人性命
触犯天条
罪不可赦
故 。死路一条
#凌远长著#
其他观点:
杀人、放火、盗窃 。不判死刑 。天理难容 。
这是一件很小的事 。学生去店里买烟 。用支付宝付款 。或许是信号或其它原因 。一时没到账 。店主不让学生离开 。他便用凳子砸死店主 。然后盗了财物放了一把火溜之大吉 。
这杀人手段还不够残忍吗?单杀人这一条他就应该判死刑 。
一个学生 。一个学校的中专生 。跟店主无冤无仇 。为了一包烟就大动干戈 。杀人灭口 。对这种人难道不该判极刑吗?
杀人偿命 。天经地义 。
【湖南学生用凳子砸死店长,被判死刑,你怎么看?】@英雄拒绝黄昏 想 。这位学生是一时冲动 。本并不想杀人的 。
其实这种事 。@英雄拒绝黄昏 也碰到过 。有一次买烟 。扫了付款码 。但店主说没收到 。@英雄拒绝黄昏 找出付款记录给他看 。他还是不信 。后来叫了一位路人监证店主才相信付了款 。这种事 。大家都心平气和的坐下来也是很容易解决的 。为什么就要闹到杀人呢?
如今的教育真真实实的出了些问题 。这是一味追求升学率、高考而忽视思想品质教育的后遗症 。很值得我们深思 。

湖南学生用凳子砸死店长,被判死刑,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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