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构成寻衅滋事罪 如何确定寻衅滋事罪的?


怎样才构成寻衅滋事罪 如何确定寻衅滋事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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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确定寻衅滋事罪的?
寻衅滋事罪必须是其行为会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其主观上为故意,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 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寻衅滋事罪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触犯寻衅滋事罪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
二、寻衅滋事罪属于刑事案件吗?
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属于刑事案件,带有“罪”的属于刑事案件 , 承担刑事责任 。没有达到犯罪的属于治安案件 。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
涉嫌寻衅滋事罪,应当按照规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情节不严重 , 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书 , 可以判缓刑 。
三、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2、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都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二)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
1、每增加寻衅滋事一次,可以增加一个月至六个月刑期;每增加纠集他人寻衅滋事一次,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
2、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每增加一人轻伤,可以增加三个月至一年刑期 。
【怎样才构成寻衅滋事罪 如何确定寻衅滋事罪的?】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认定寻衅滋事罪,构成寻衅滋事罪后就属于刑事案件,需要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只是存在寻衅滋事行为,没有造成严重损害,没有达到犯罪标准的,属于治安案件,要对打人者处罚款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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