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市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是什么?


在北京市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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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跟抚恤金这是两种不同的赔偿项目的,一般抚恤金 , 国家规定的事项是行政机关 , 事业单位,还有集体经济组织等在职工死亡、伤残的情形下 , 给职工的亲属发放的抚恤金,抚恤金跟丧葬费的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发放 。
(一)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由此看来,关于伤葬费的具体赔偿数额,每年都会产生一些变化 。
丧葬费是指 , 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 。一般用于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仪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 , 这明显是一种财产损失,对此种损失赔偿义务人应当进行赔偿 。
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乘以6个月
该计算公式是法定的标准 , 即使办理死者丧葬事宜所花费的费用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个月总额,加害人也无须支付超出部分,而是由死者家属自行承担 。
(二)抚恤金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 。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 , 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 , 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 。
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 。我国还规定有伤残军人抚恤费,军人牺牲、病故抚恤费 , 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费等 。
【在北京市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是什么?】(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 , 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因公牺牲的 , 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 , 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
(2)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
(3)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 , 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
(4)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
在我国的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处理中,无论是丧葬费还是抚恤金,只要是行为人造成了受害人死亡的,这两项都是必要的赔偿项目,在计算抚恤金和丧葬费的时候 , 是要按照法定的计算标准来计算的 , 并且是要按时的支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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